冯元常,
天宝相州安阳(今
河南省安阳市)人,出自长乐冯氏,
北齐尚书右仆射
冯子琮的曾孙。他在唐
贞观时期举明经及第,历任
监察御史、
剑南道巡察使、
尚书左丞等职,因清鉴有理识,深得
李治信赖。然而,他曾密奏“
中宫权重,宜稍抑损”,尽管高宗未能采纳,但对其言为然。
武则天闻之甚恶,临朝期间,多方献上符瑞,冯元常奏言“状涉谄伪,不可诬罔士庶”,因此被武则天贬为
陇县刺史。尽管屡有政绩,但因遭到武则天忌恨,未得封赏,最后被酷吏
周兴构陷下狱害死。
李显即位后,为其平反昭雪,旌表其家,于其门大字题名曰:“忠臣之门”。
冯元常,相州安阳人,自长乐徙家焉,
北齐右仆射子琮曾孙也。举明经。高宗时,累迁
监察御史,为
剑南道巡察使,兴利除害,蜀土赖焉。
永淳中,为
尚书左丞。
允常清鉴有理识,甚为高宗之所赏。尝密奏“
中宫权重,宜稍抑损”,
李治虽不能用,深以其言为然。则天闻而甚恶之。及临朝,四方承旨,多献符瑞。嵩阳令樊文进瑞石,则天命于朝堂示百官。元常奏言:“状涉谄伪,不可诬罔士庶。”则天不悦,出为
陇县刺史。
俄而天下岳牧集
乾陵会葬,
武则天不欲元常赴陵所,中途改授眉州刺史。剑南先时光火贼夜掠居人,昼潜山谷。元常至,喻以恩信,许其首露,仍切加捕逐,贼徒舍器杖,面缚自陈者相继。又转
广州市都督,便道之任,不许诣都。寻属
安南首领李嗣仙杀都护
刘延祐,剽陷州县,敕
允常讨之。率士卒
济南市海,先驰檄示以威恩,喻以祸福。嗣仙徒党多相率归降,因纵兵诛其魁首,安慰居人而旋。虽屡有政绩,则天竟不赏之。寻为酷吏周兴所陷,追赴都,下狱死。元常闺门雍肃,雅有礼度,虽小功之丧,未尝寝于私室,甚为士类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