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兴诚
“台独”顽固分子,联华电子前董事长
曹兴诚,男,1947年2月生于中国台湾,毕业于台湾交通大学管理科学研究所,新加坡籍华人,“台独”顽固分子,联华电子前董事长。
2024年10月14日,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宣布依法对曹兴诚实施惩戒,将曹兴诚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对曹兴诚实施制裁,禁止曹及其家属进入大陆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曹的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决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并将依据《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有关规定,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惩治措施,依法终身追责。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1947年2月,曹兴诚生于台中清水乡,父亲是小学教师。少年时,他只身到台北市立建国高级中学读书,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铁皮屋,和一群三轮车夫、计程车司机同住。这种鱼龙混杂的生活环境,给他增添了许多处世经验。
中学毕业后,他进入台湾大学电机系。大学毕业时,在当时“去去去,去美国”的年代,他选择进入台北交通大学管理科学研究所继续深造。
工作经历
1974年,曹兴诚进入新成立的台湾工研院电子所任职,由副研究员一直升到电子所副所长。1978年,曹兴诚作为先遣研发部队成员之一,与工研院电子所一批人一起在美商RCA处掌握了七微米的制造技术。
1980年,台湾第一家积体电路公司联华电子成立,曹兴诚从工研院电子所获调联电副总经理,进而接任总经理、董事长。1985年,在台当局提出“民营化”的原则下,联电率先上市,成为岛内第一家电子类上市公司,也是第一个电子产业转为民营的公司。2001年,由曹兴诚领军的联华电子已成为台湾第二大半导体公司,同时也是世界上第二大专业晶圆代工厂。
2005年初,联电和舰案爆发,曹兴诚被台湾检察部门以“非法投资”等理由起诉。后于2007年,台湾新竹地方法院宣判他无罪。
2008年,曹兴诚因在陈水扁执政时期不断受到打压,官司缠身,宣布退出联华电子,出任荣誉董事长。
谋“独”被惩
2024年10月14日,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表示依法对“台独”顽固分子曹兴诚实施惩戒。经核查,曹兴诚为“台独”基地“黑熊学院”从事分裂国家犯罪活动提供巨额资金支持,卖力鼓吹“以武拒统”、“全民皆兵”,还投资策动拍摄“台独”题材影视剧,以各种方式灌输“反中谋独”的精神毒素。
社会活动
2008年5月27日,5·12汶川地震后,曹兴诚在香港佳士得有限公司举行的抗震救灾慈善拍卖会上,将头一年用6750万港元拍下的“清乾隆御制料胎彩画珐琅西洋母子图笔筒”,再次以6500万港元拍出,将半数款项通过台湾红十字会及法鼓山农禅寺佛教团体,支援汶川灾区抗震救灾,余款则分别捐给台湾其它慈善机构。
人物事件
联电和舰案
和舰科技成立在2001年11月23日,设立于中国大陆苏州工业园区,和舰科技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前联华电子资深员工徐建华,2005年间,台湾司法单位大举搜索联电,同时禁止和舰大陆员工出境,准备找出联电涉嫌向和舰提供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等证据;而和舰方面则以赠股15%,约等于1.1亿美元当做是回馈联电的协助,试图解套。
曹兴诚在检方侦办期间,曾表示联电当初协助和舰建厂,对方曾口头承诺对联电将会有合理补偿,甚至不排除在适当时机促成两家公司合并。不过,台湾检方最后认为联电负责人私自将公司199项专利技术径行移往中国大陆,最后以“非法投资”等理由起诉了曹兴诚、宣明智以及郑敦谦3人,并且对3人分别求刑2年、1年10个月、1年2个月,而“经济部”也对联电裁处新台币500万元罚款。
2007年,台湾新竹地方法院判处曹兴诚无罪,台湾检方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于2008年12月驳回上诉。后“高检署”以该判决违背法令,提起上诉,“最高法院”于2009年12月3日撤销发回,高院在2010年9月14日更一审再判决无罪。2010年10月,台湾“高检署”经研究后,认为判决没有违背法令,没有上诉理由,决定依“速审法”精神,不再提起上诉。
多次发表“台独”言论
2022年3月30日,针对邱太三萧美琴等民进党政客炒作“两国论”,以及曹兴诚妄称“能为台湾带来长远和平的是‘两国论’”,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表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某些人鼓吹“两国论”,只能证明他们是数典忘祖的跳梁小丑。
2022年8月5日,曹兴诚借小保罗·佩洛西窜台攻击抹黑大陆和台湾统派力量,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批评曹兴诚一事时表示:曹兴诚的所言所行歪曲基本事实,疯狂攻击抹黑大陆,为“台独”势力和外部势力张目,代表不了台湾工商界,更代表不了广大台湾民众,注定枉费心机。
被列入“台独”清单
2024年10月14日,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表示,经认真核查甄别两岸民众向国台办征集“台独”顽固分子线索举报邮箱举报的线索信息,决定依法对曹兴诚实施惩戒。
经核查,“黑熊学院”在民进党当局和外部干涉势力扶持下,打着“讲座”、“培训”、“户外演练”甚至“亲子活动”等幌子,明目张胆培育“暴力台独分子”,公然从事“台独”分裂活动,是不折不扣的“台独”基地。曹兴诚为“黑熊学院”从事分裂国家犯罪活动提供巨额资金支持,卖力鼓吹“以武拒统”、“全民皆兵”,还投资策动拍摄“台独”题材影视剧,以各种方式灌输“反中谋独”的精神毒素。曹“台独”思想顽固、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肆意“倚外抗中”,赤裸裸地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严重危害台湾海峡和平稳定,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大陆方面决定将曹兴诚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对曹兴诚实施制裁,禁止曹及其家属进入大陆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限制曹的关联机构与大陆有关组织、个人进行合作,决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并将依据《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有关规定,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惩治措施,依法终身追责。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工作经历
谋“独”被惩
社会活动
人物事件
联电和舰案
多次发表“台独”言论
被列入“台独”清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