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战役是1948年3月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为掩护刘邓野战军主力休整和策应西北野战军作战发起的作战。遵照中央军委指示,陈毅、粟裕野战军和陈赓集团军各派两个
纵队,乘国民党军裴昌会团从豫西西调,兵力空虚之机,发起洛阳战役。1948年3月9日夜,解放军攻城部队攻占了洛阳四关,基本上肃清了外围国民党军。11日晚,总攻城垣的战斗打响。攻东门的部队首先攻入城内,接着大队步兵迅速向城内纵深发展。随后,南门和西门的攻城部队也相继攻入,从东南西三面往西北会集。残敌龟缩在城西北角易守难攻的核心阵地上死守待援。14日晚,攻城部队发起最后攻击,用爆破开道,摧毁敌军核心工事,全歼守敌,解放
洛阳市。
此役是人民解放军
三路大军挺进中原战役以来第一次对敌坚固设防的中等城市的攻坚战,歼国民党青年军第206师和国防部直属炮兵、汽车分队等共2万余人,俘
中将师长
邱行湘。第3
纵队第8师第23团第1营在战役中首先突破东门,被华东野战军授予“
洛阳营”称号。
1948年3月上旬,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在
陕西省宜川取得歼灭国民党军1个整编军部、2个整编师的胜利。国民党西安“绥靖”公署主任
胡宗南为确保西安,急调驻守
陇海铁路(今兰州―连云港)
潼关县至
洛阳市段的第5兵团主力西援,洛阳仅留青年军第206师驻守,洛阳以西、潼关以东200余千米铁路沿线只有非正规军守备。遵照中共中央军委指示,为配合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作战,并掩护
晋冀鲁豫野战军主力休整,华东野战军参谋长陈士、政治部主任唐亮统一指挥华东野战军第3、第8纵队和晋冀鲁豫野战军第4、第9纵队及太岳军区第5军分区部队共28个团的兵力发起洛阳战役。洛阳是古都之一,地扼陕、晋、豫三省要冲,系中原战略要地。北依邙山,南傍洛河、伊河,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为历代兵家所必争。国民党军筑有永久性工事,以西北运动场构成核心阵地,以城垣结合四关构成主阵地,以外围支撑点构成外围阵地,形成完整的防御体系,自诩为“金城汤池”。但守军兵力薄弱,
青年军第206师仅辖2个旅,虽然斗志比较顽强,但既缺乏实战经验,又处境孤立。3月5日,人民解放军参战部队自襄城、禹县、伊阳地区北上。7日,国民党军统帅部发现人民解放军有进攻
洛阳市征候,即令陆军总司令部郑州指挥部主任
孙震统一指挥所属整编第47军主力自许昌、新郑地区北开郑州,2个旅车运汜水、黑石关一线;另以整编第18军自漯河、商水地区向许昌集结,待机增援洛阳。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关于“进攻洛阳时,重点放在打援方面”的指示,陈士榘、唐亮原考虑攻城或打援两个作战方案,因判断整编第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七集团军不敢单独行动,可能待整编
国民革命军第十八军赶到后合力增援洛阳,如此则援军可能打不到或不好打,遂决心采取速战速决手段,在整编第18军赶到前攻克洛阳,歼灭
青年军第206师。部署是:以第3纵队从东、北两面包围
洛阳市,由东关、北关攻城,重点置于东门;第4纵队从西、南两面包围洛阳,由西关、南关攻城,重点置于南门;第8、第9
纵队担任阻援。
3月8日,第8纵队袭占
偃师区,控制嵩山隘路,第9纵队和太岳军区第5军分区部队袭占
新安县、
渑池县,分别于洛阳东西两翼占领阻援阵地。9日,攻城部队渡过
伊河、
南洛河,占领
伊阙关、洛阳四关和火车站等要点。11日19时,未待全部肃清外围守军,即发起总攻,在强大炮火掩护下,采取连续爆破、连续突击或以
云梯登城等办法,从四关同时攻城。当晚,第3纵队第8师一部以炸药爆破,连续摧毁15道工事障碍,首先突破东门。接着,第3纵队主力从东门突破口进入城内。经激烈战斗,击退守军的连续反扑,迅速向南门、北门、西门发展。12日午后,第4
纵队突破南门、西门城垣,会同第3纵队并肩突击,歼灭了守军大部。
青年军第206师余部约5000人麇集于纵横仅200米的核心阵地负隅顽抗。14日17时,攻城部队集中炮火轰击,继以步兵勇猛冲击,至22时全歼城内核心阵地守军。与此同时,城西发电厂守军亦被歼灭,城东北
九龙台守军投降。在此期间,国民党军整编第47军向黑石关以南实施试探性攻击,企图增援
洛阳市,被第8纵队击退。整编第18军自
许昌市经
登封市向西北方向开进,在其统帅部严令督促下,于3月14日到达黑石关西南府店、口子镇一线,会同整编第47军增援洛阳。第8
纵队在随后东渡伊河的第9纵队主力协同下顽强阻击援军,保障了主攻方向的作战。3月17日,人民解放军为便于机动作战,撤离洛阳。4月5日,
晋冀鲁豫野战军陈(赓)谢(富治)集团再度攻克洛阳,从此切断了国民党军
潼关县至
郑州市的铁路联系,使豫西、太岳解放区连成了一片。
此役,是人民解放军
三路大军挺进中原战役以来第一次对敌坚固设防的中等城市的攻坚战,歼国民党青年军第206师和国防部直属炮兵、汽车分队等共2万余人,俘
中将师长
邱行湘。第3
纵队第8师第23团第1营在战役中首先突破东门,被华东野战军授予“
洛阳营”称号。洛阳战役解放军攻克洛阳、
新安县、
渑池县、
偃师区等4座县城及龙门街、
白马寺等重要市镇据点多处。全歼青年军二○六师,计一个师部、第一、第二两个旅部,第一、二、三、四、六等五个整团(缺第五团)及中央炮兵第十团第二营之第五连、第八团第二营之两个连、第五十一团第四营之第十连等四个炮兵连,联勤总部洛阳兵站分监部,独立汽车队第五营,洛阳宪兵队,洛阳航空站,河南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兼保安司令部,洛阳县政府,自卫大队等,并歼灭增援之十一师、三八师、四一师及四七师等各一部。毙伤四千九百余名(其中毙伤增援敌一千九百余名),生俘二○六师师长兼洛阳警备司令
邱行湘中将,副师长兼第一旅旅长赵云飞
少将,副旅长曹乐天少将,第二旅副旅长鲁一少将,师副参谋长符绍基少将、新闻处处长赖钟声少将,保安第四旅旅长王鼎军少将,第一团团长龙章铎,第三团团长蔡湘澄,第三团副团长吴良佐,第六团团长方景林,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刘焕东少将,洛阳县长郭仙舫等以下一万五千余名。缴获美造
榴弹炮三门、野炮六门、战防炮十门、化学重
迫击炮三门、八二迫击炮六十七门、六○炮九十二门、火箭筒四个、重机枪八十九挺、
轻机枪三百五十三挺、汤姆枪一百四十五支、
加拿大式一百四十三支、
反坦克步枪二十三支、步马枪六千九百五十四支、火焰喷射器两具、各种炮弹一万七千七百四十九发、各种子弹一百六十七万二千七百一十一发、火箭筒弹五十四发、掷弹筒弹三千零八十七发、
枪榴弹一千二百零六发、炸药二万斤、汽车四十六辆、汽油二千桶、电台三十八座、电话机一○六个、总机八部、军粮七十七万四千五百九十七斤、法币二百三十七亿元及其他军用物资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