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崇基
高崇基
高崇基(公元1822—1888年),字紫峰,直隶静海(今属天津市)人。清代大臣。爱新觉罗·旻宁三十年(公元1850年)考中进士,官至兵部侍郎、督察院右副督御史广西巡抚静海区旧县志有传。因小苏庄划归大港,静海新县志未列入。
家世
高紫峰生于滨海新区大港小王庄镇小苏庄村,为东树深高姓,清时参加科举,进士及第。其先祖世居山东青州益都蓝柳树庄,自明朝洪武十三年,即公元1380年燕藩就封,其先祖从朱棣北来。初定居今小王庄镇南和顺庄,明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迁居东树深庄,于清乾隆六年(公元1736年)迁居小苏庄村。
生平
高崇基少年聪明,其墓志铭中称:“生有异禀,七岁能诗,乡里号神童”。
高崇基出身地主家庭,祖父高廷锡,其父名霖园,生子五人,崇基排行第二。高崇基的大哥少亡,他本人执着科举。家中缺少当家人,致使家业“日替(衰)”,其父死后,不能为葬,以旧田质之里中,始克成礼。咸丰八年(1858年),父丧服阕(满),出任寿阳县知县。时值陕西回民起义动乱,寿阳为出征要道,“首当其冲,往往兵至,索车不得,閧堂塞署,至于殴役而尤未能已,公独从容应之,军以不哗。”反映了当时清朝纪律的松弛、混乱情景。高崇基在寿阳任县令七年,有“民情爱戴,颇著循声”的好评。
同治二年(1863年)沈桂芬山西省巡抚,“耳(闻)公名,调补介休市”。公“下车之始,以三日决二百,至一月遂决牍千余,一邑惊之若神。”该县滨临汾河,沿岸农田因“河迁徙无定,或失粮而尚纳其空税(无地交税),介人苦之。”“公乃召绅耆之有望者,率里胥(乡镇干部)周视河干。以田为经,以人为纬,编造鱼鳞清册,阡陌了然。既成后,亲赴各乡,按册抽查,有影射,立发其覆,皆相顾失色。大府闻之,取其法,行之通省,以为矩。”
同治四年(1865年)调凤台县训练团练防捻军受到清廷赏识。“同治六年以卓异赴部引见”,受到爱新觉罗·载淳的接见,命回任候升。十月陕捻军张宗禹部图援山东捻军,由陕西宜川渡河,“破吉安市,扰临汾市,乘势北上,太原市告警。统兵者知公素得民志,檄带乡兵,防于韩侯岭,以当北路。公乃治守具,环城皆置炮,约绅民以死守,而自赴防所。邑人气壮,贼以宵遁。”地方上为他竖立了“功德碑”。高崇基以防捻有功,调阳曲县令。“公既至阳曲,以其地为诸邑冠,应接倍繁,官斯土者,每勤于应对周旋,而案牍或委之幕宾,乃力返其辙,悉手自披阅,如在介时。三年无留牍,刑为之措。”
同治十年(1871),左宗棠山西省巡抚,奉请升知府光绪元年,补授安徽宁国知府。“履任五日,而有建平教堂之案。公声色不动,出以持平,民教皆帖服。旋又以土著与客民交閧,将为变。有议请省会发兵者,公不可,曰:是因乱而愈扰之也。乃立拘两造到案,剀切剖谕,欣服,至欲金制匾,盖以致颂。公谢之曰:‘尔曹各相敦睦,不生事端,即所以报我,不在外观之饰也。’土客皆感叹而去。”安徽建平教案,及土著人与客家人的斗争,史俱缺载,可补近代史之缺。
光绪八年(1881),当时张之洞山西省巡抚,“以晋藩库,自爱新觉罗·旻宁二十八年后(1848年),从未清理,端绪庞杂,思所以理而治之者,莫如公。复请于朝,调公往。”“时军务甫平,劳来安集,所待以举者既多”,“且运城盐湖(解盐为中国四大盐场之一)之利为晋中市根本,乃兼委以善后营务、盐法各事。”对这三大任务,高崇基“俱克尽厥职”顺利完成。光绪九年(1882年)以候补道署(代理)布政使。高崇基“用人理财,皆殚精竭思,审慎至再而后发。”有较强的办事能力,张之洞“倚之若左右手”。光绪十年(1883年),由河东道,升任按察使,翌年又升布政使,连升三级,受到光绪帝的接见。回任后“公益黾勉,巨细必亲,甚至漏下犹未就寝。”工作十分勤劳。
光绪十二年(1885年),张之洞出任两广总督,调高任广东省布政使。广东珠江沿岸农家,也有类似汾河沿岸无地纳粮的情况。他将介休市成功的经验,用于广东,收到更大的效果。“粤之近江沙田,水至则江,水落则尽为膏腴,富绅攘有其利而税多不输,官府欲止之,无如何也。公至清丈,法如介休之河田,而每年升科多至数十万,藩库赖以不匮。”张之洞将此事上报朝廷。解放后所编的近代史籍中对此有所记载。
在广东高崇基十分注重整顿吏治,培养管理人材。“粤地风俗侈靡,藩库度支浩繁,或入不敷出,所恃者转以厘金为大宗。亲其事者,动视为利薮,且因缘为奸。公洞察其隐,严定比较章程,汰各厂陋规而增局员薪水,以养其廉。公别黜陟,严而不苛,积习为之一变。”在任布政使期间,正值中法战争,他在广东省稳定财政收入,对这次战争的支持起到一定的作用。张之洞在山西省、两广取得政绩,高崇基是有一定的功劳的。
评价
高崇基为官三十一年,由县令逐步升到巡抚,是清末一个少见的清官。清朝末年,中国封建王朝处于崩溃的边缘,官吏腐败风气不堪言状。官僚贪污的钱财,必在其家乡建府第、置田产。所谓:“一任清知县,十万雪花银”,是妇孺皆知的常事,何况一个封疆大吏!他为官勤政廉洁,到去世时像一名穷读书人,连一点积蓄都没有。而高崇基所任官职,皆是实权在手,特别是曾任山西、广东省两地布政使,那里是清代最大的“肥缺”,贿赂动辄万两白银。高崇基“及其也,官署无衍之蓄,萧然被,不异儒素,无论官与绅,识与不识,见之者皆为酸鼻”,“黄童白叟,皆传口碑”。他关心百姓,公平、公正地断案有“民情爱戴,颇著循声”的好评;他注重文化教育,在安徽“重建谢脁楼,延郡中文士,觞咏其间,而亲课书院生童,且增其膏火,以资鼓励”;他注重吏治,政声非常好。
张之万在其撰写的墓志铭中称:“反复推论欲求一间而不可得,其亦可为一代之完人矣。”他同时代的人写过一首诗:“晋野天柱山志臣,瘴雨蛮烟庆生辰。反复推论无一间,张公深许是完人。”
今人对高崇基也有评价。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原任所长、离休干部赵地先生在墓志铭的跋中称:“高崇基一生,以身作则,‘俭以化俗,清以持躬,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是封建社会难得的清官,可与康熙朝之‘天下第一廉官’于成龙媲美。而腐败透顶的慈禧王朝不可能表扬一个清官,否则益彰其丑。谓余不信,请看寓居天津市各租界,北洋军阀时,下野省长之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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