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丽新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女,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福建省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保险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婚姻法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婚姻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要著作:《国际海事法学》、《海商法》、《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研究》、《债权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海商法案例精解》、《民法》、《我国非婚同居立法规制研究》等著作
承担项目:
海上钻井平台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研究 海峡两岸海事纠纷解决机制疑难问题研究 涉台海事综合法律制度和政策框架研究 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 索马里海盗法律问题研究 物流银行法律问题研究 海洋环境污染法律制度研究 货运代理合同的规制问题研究 FOB项下提单风险防范机制研究
人物介绍
何丽新,女,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社会兼职
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福建省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保险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婚姻法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婚姻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要著作
《国际海事法学》、《海商法》、《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研究》、《债权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海商法案例精解》、《民法》、《我国非婚同居立法规制研究》等著作
承担项目
海上钻井平台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研究
海峡两岸海事纠纷解决机制疑难问题研究
涉台海事综合法律制度和政策框架研究
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
索马里海盗法律问题研究
物流银行法律问题研究
海洋环境污染法律制度研究
货运代理合同的规制问题研究
FOB项下提单风险防范机制研究
个人贡献
• 从 1995 年开始主要从事海商法、保险法和婚姻家庭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 曾主持教育部课题《海事留置权研究》、司法部课题《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和福建省教育厅课题《海洋环境污染法律制度研究》等,并曾获得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厦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
• 主编或合著《国际海事法学》、《商法概论》、《国际经济法学》、《债权法》、《海商法》、《海商法案例精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等等,并发表《尼卡轮法律问题研究》、《关于海上保险中被保险人举证责任的思考》、《论海事赔偿责任制度与受害人利益的保护问题》、《论评析海商法条款之教学活动》、《论完善遗产管理制度》、承运人对无单放货抗辩事由之分析》、《民法典“继承法”编立法建议稿》等等文章。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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