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伟江
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斯伟江(1970年—),男,汉族,是一位中原地区知识产权律师和法学教授。他于1970年出生在诸暨市,1992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斯伟江是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也是华东政法大学的兼职教授。他曾游学美国,受到旧儒家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斯伟江的律师执业领域涵盖商业和法律援助。他被《南方人物周刊》评选为“2011魅力50人候选人”和“2012中国魅力榜学者”。斯伟江在2015年6月解除了与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代理律师合同。他擅长诉讼仲裁、知识产权和其他民商事法律事务,并为公司和个人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服务。斯伟江的教育背景包括五院四系法律系的毕业学历。
人物经历
1992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士
1992年起执业,高级律师。
2011年4月19日斯伟江接受李庄家属的委托将出庭为李庄辩护。
2013年3月21日斯伟江的新浪微博被注销。
2013年3月21日斯伟江新浪博客、财新网博客、凤凰网博客、天涯博客全遭关闭。
2015年6月,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代理律师斯伟江解除合同。
斯伟江已经从事了近20年律师职业,原本在偏安一隅的上海市,他从未想过要“借案出名”。他涉猎过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保护和民事诉讼,在最近两年,又在诸多烫手的刑事案中赢得光环。在举国瞩目的李庄“漏罪案”、钱云会案和上海11·15大火无证电焊工吴国略案的审判庭上,斯伟江已然成为主角。
社会任职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曾任浙江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矛盾律师事务所创设合伙人、星韵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执行主任、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五院四系兼职教授,同济大学兼职讲习(案例教学)。
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秘书长、执行委员。
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和职业培训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律师》杂志编委。
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特聘知识产权专家。
中国中央电视台为您服务》法律版块嘉宾、上海电视台《撞击》嘉宾、《夜线约见》嘉宾。
人物评价
斯伟江律师“心思缜密,旧学深沉”,他博览群书,目光高远,对中国律师及律师业所处的环境有着独到的见解和清醒的认识,是中国律师观察中心的积极推动者和支持者。曾游学美国,思想于旧儒家自由主义之中,律师执业位于商业和法律援助之间。爱读书,爱运动,爱小孩。
“在当下的法治生态环境中,斯伟江以个人勇气和娴熟技巧,运用专业知识,联合社会舆论的力量,挑战公权力之“恶”,捍卫弱势者的法律权益。高曝光率案件之外,他低调内敛,谨守着“理性、建设性力量”的分寸,在体制容忍的空间中推进中国司法改革的进程。”---《南方人物周刊
人物事件
李庄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辩护
从2009年延伸到2011年的重庆李庄案,曲折跌宕,幽明交替。
“正义虽然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4月14日,斯伟江介入李庄“漏罪案”第二季。与其说关注李庄这个个人,他更关注通过这样一个案件,来探寻中原地区法制的希望。“辩护人和李庄早就预测到本案的结果,将会是有罪,也不指望有奇迹发生。”对于这种既定结果的判决面前,似乎辩护人是无力的,“然后,在历史审判面前,谁都无法逃脱。违背法律的人,必将被法律所严惩。天理昭昭,李庄必有昭雪的一天。这句话,送给李庄,也送给所有的法律人。”
2011年4月19日,斯伟江接受李庄家属的委托出庭为李庄辩护。4月22日,公诉方决定撤回起诉。李庄案甫一撤诉,5月31日,他随“乐清市公民观察团”出现在乐清,次日,他和同事俞智渊、吴鹏彬赶往咸宁市。他们要赶往当地,代理咸宁出租车司机罢案的一次开庭。律师圈内甚至笑称:上海市来了一大邦(帮)律师。
“复旦投毒案”二审辩护
2015年1月8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林森浩的辩护律师斯伟江走出法庭,旋即被一群记者围住。林森浩投毒案是斯伟江在2015年下半年花了最多心思的一个死刑案。他认为,即使构成故意杀人,死缓也应该差不多了,“死刑跟不死刑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但法院最终驳回其全部诉求,针对林森浩案,斯伟江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专访。
2015年6月6日,应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父亲林尊耀的要求,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与林尊耀先生解除了《委托协议》,至此,斯伟江律师不再担任林森浩案件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在此之前的复核阶段,辩护人已经前后向最高法院提交了5万字的法律意见,及若干新证据、医学专家会诊意见、申请等,也到北京当面向复核的合议庭法官陈述了辩护意见,会见了复旦投毒案,已经基本完成了该阶段的工作。虽然得知,林森浩本人不同意解除对斯伟江律师的委托,但鉴于委托协议系林尊耀先生与本所签署,委托合同基于信任,专业人士需知进退,不给委托人留遗憾,也考虑到辩护人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退出不至于对林森浩产生不利后果,故同意解除合同。
“福建念斌案”辩护
2014年8月22日11时45分,念斌,作为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上诉人,被福建省高级法院宣告无罪、当庭释放。案件审理的8年中,念斌方邀请了张燕生、斯伟江等律师,他们通过网络和媒体列举案件疑点。期间,念斌曾被连夜突击审讯,其间念斌一度咬舌自杀。后来,参与审讯的警察在法庭上说,他们只是在给念斌做思想工作,这遭到斯伟江律师的当庭质问,“是什么样的思想工作,能够把人做得咬舌自尽?”念斌被宣判无罪后,其辩护律师张燕生、斯伟江等发表声明:感谢法院、专家、记者、网友,称“众多良知和坚持汇成正义的判决”,希望念斌投毒案成为平反冤案的标本,推动国家法治进步。
念斌和念家人感谢最多的还有提供无偿援助的张燕生、斯伟江等律师。8年来每次开庭都并不平静。“我们所有律师几乎都被被害人打过。”斯伟江律师称,律师们除了理解被害人家属心情,别无他法。
“深圳鹦鹉案”辩护
2018年3月30日下午,深圳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宣判,改判王鹏有期徒刑两年。斯伟江律师介绍,在代理深圳鹦鹉案时,他就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了对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审查。斯伟江在建议中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7号)(以下简称“《解释》”),将“野生动物”与“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同等对待,超出了最高法制定司法解释的权限范围,超越了我国加入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保护标准,也与现有法律的规定相抵触,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扩大解释,请求对该司法解释进行审查。7月6日,斯伟江向澎湃新闻介绍,他当天下午收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复函,函中对其此前提出的意见作出了答复。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复函中称,对于斯伟江的建议,已经按照立法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了研究,将审查建议函告了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行使立法法和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的职权,对两高司法解释进行备案审查监督,很难得;对提出申请的公民有回复,也难得。”斯伟江说。
“上海药神案”辩护
2018年6月2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上海药神案”。7月23日,律师斯伟江和徐昕介入,即采购国外疫苗被认定为假药,一审多人因销售假药罪获刑一案。斯伟江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提到,“没批文的进口真药好药变成假药”的产生,主要是三个法条和一个司法解释共同导致的结果。
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
斯伟江.上海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2024-02-05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社会任职
人物评价
人物事件
李庄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辩护
“复旦投毒案”二审辩护
“福建念斌案”辩护
“深圳鹦鹉案”辩护
“上海药神案”辩护
外部链接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