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朗(218~272),字义先,三国
衡阳郡耒阳市(今
衡阳市耒阳市
亮源乡)人,三国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民族英雄,历任
孙吴郎中、
尚书令史、郡中正、
浏阳市令、
都尉、尚书郎、
广州市督军
校尉、拜五官
中郎将、迁大中正大夫。平定
交州(今
越南)叛乱,维护
吴国南疆稳定,平乱后迁九真
知府。吴凤凰元年(272),病逝任所,归葬耒阳。捍卫整肃边疆,抗击外族侵犯,人民安居乐业,治理南疆卓有成效。为昭示其功绩,刻《吴故九真太守谷府君碑》。
谷朗墓为国宝、
世界文化遗产,现存耒阳县城,为省重点保护文物。
谷朗(218~272)字义先,
东汉衡阳郡耒阳(今
衡阳市耒阳市亮源乡)人。出身官宦家庭,成年后,正值三国鼎立时期,出任
孙吴,历郎中、
尚书令史、郡中正、
浏阳市令、
都尉、尚书郎。后调入朝中,拜五官
中郎将,迁大中正大夫,专司察举人才。吴永安六年(263),
交趾郡(今
越南)吏
吕兴背叛吴国。
建衡元年(269)十一月,谷朗率兵经
番禺区、
牂牁镇,进军
交州,讨伐吕兴,平乱后迁九真
知府。吴凤凰元年(272),病逝任所,归葬耒阳。为昭示其功绩,时人刻有《吴故九真太守谷府君碑》 ,简称《谷朗碑》。此碑文辞古雅,书法浑劲高古,系
隶书转变为
楷书之始,历代金石学家对其在中国书法发展史上的作用和地位都有很高评价。谷朗因此碑而名垂青史。碑现存
耒阳市蔡侯祠内,为省重点保护文物。
3岁丧母,11岁丧父,与弟侍奉继母,友爱孝顺,时有“
曾子”之称。
谷朗成年后,正是三国鼎立时期。朗出仕
吴国。20岁,为郡吏。吴
赤乌三年(240),举孝廉,选贤才,任阳安长。治理有方,政绩称最,任满调入王府,先后任郎中、
尚书令史、郡中正。后迁
浏阳市令,在治理浏阳时,能关心黎庶疾苦,垂仁恩以宣化百姓,深得浏阳邑民爱戴。不久,迁立忠
都尉、尚书郎,参与
枢机政务。朗为人忠诚谨慎,名望颇高,得吴帝赏识,升任
广州市督军
校尉。到职后,朗以身为表率,捍卫疆域,抗击外族侵犯,保障边疆整肃,人民得以安居乐业。吴王以谷朗忠诚秉公,遵守典章,又调朗入朝,拜五官郎中,迁大中正大夫,专司察举人才。
吴永安六年(263),
交趾郡吏
吕兴,杀
知府,招诱九真、日南,背叛
孙吴。
宝鼎三年(268)年,吴遣
交州刘俊,前部督军脩则等率军征讨,皆失败,军卒溃散。吴末帝孙皓悬旨徴召平息祸乱将领,满朝官员都认为谷朗曾任职广州,素有威望,堪当此重任。
建衡元年(269)十一月,谷朗率兵经
番禺区、
牂牁郡、进军交趾,讨伐吕兴。交趾降服,九真、日南归顺。平乱后,谷朗迁九真太守。
吴凤凰元年(272) ,谷朗病逝任所,享年54岁,归葬耒阳。为昭示其功绩,时人刻有《吴故九真太守谷府君碑》。碑现存
耒阳市县城,为省重点保护文物。
谷朗墓通高176厘米、宽72厘米、厚24厘米,青石质。碑额“吴故九真
知府谷府君碑”(九真即现
越南首都
河内),为全国现存的三块半
楷书母体碑之一,堪称国宝,
世界文化遗产。碑文18行、行24字,字体介于
隶书与楷书之间,人称原始楷书,是隶书向楷书过度的代表作。碑原在谷府君祠内,宋代移至
杜工部祠前,1979年移置
蔡侯祠内,此碑是研究书法史的珍品,亦是中越两国交往的重要史料。
谷朗碑,全称《吴九真太守谷朗碑》。隶书,三国·吴凤凰元年(272)立。纵176厘米,横72厘米,文18行,行24字。碑在衡阳耒阳。碑主谷朗(218~272),字义先,
衡阳郡耒阳(今
衡阳市耒阳市)人。三世仕吴为牧守,累官
长沙市刘阳令、立忠
都尉尚书郎、
广州市督军
校尉等,吴建衡三年(271)迁九真
知府(今越南河内南顺以北地区)。
不死鸟元年四月
乙未卒,终年五十有四。其墓在今耒阳
马水乡木村虎形山,嗣孙谷起凤、谷尚志等为之立碑。碑旧在耒阳城东谷府君祠内,清时移置县城
杜甫祠中(现
耒阳市第一中学),后迁
蔡侯祠(传为蔡伦故居,在城内蔡子池畔)内保存。碑之两侧原有谷氏后裔题名,
清代尚存,后渐磨灭。
《谷朗碑》字虽称
隶书,实则体势已非常接近
楷书,故亦有定为楷书者。当然同后世
魏碑、唐楷相比,它还带有较浓的隶味。其
结体方整,
笔画圆劲,书风浑朴古雅,与
曹魏诸刻风格稍异,但同为开后世楷书法门的重要碑刻。此碑在清代以前,惟见
欧阳修、
赵明诚二家著录。
翁方纲《两汉金石记》云:“其字遒劲,亦有汉
汉隶法。”
严可均谓其“隶法不恶,刻手极拙。”
康有为称其古厚,为真楷之极。
谷朗墓位于
衡阳市耒阳市亮源乡睦村谷家拗,座东朝西,封土堆呈圆形,底径7米,高0.6米,周砌
花岗石,保存完好。1983年10月,谷朗墓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