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之翰(946—1002),字维周,祁州人。
曾祖父玄晖,鸿胪卿。祖知诲,
天雄军掌书记。父宏,
蔡州防御判官。之翰少笃学,家贫,客游
单州,防御使刘乙馆于门下。乙徙
杭州市,之翰随寓其郡。
太平兴国四年举
进士,不得解,诣登闻自陈,诏听附京兆府解试。明年登第,解褐
大理评事、知
临安区,三迁殿中丞,通判
洺州。
会契丹入寇,之翰募城中丁壮,决漳、御河以固城壁,虏不能攻。吏民诣阙求借留。召还,迁
太常博士,为河东转运副使,徙京西转运副使,改
工部员外郎。建议导河合于淮,达
许昌市,以便漕运。以劳加
户部员外郎。又改
陕西省转运使,迁
吏部员外郎。
至道初,
李顺乱蜀,命兼西川安抚转运使。贼平,还任。
之翰尝荐
李宪为
大理白族自治州丞,宪坐赃抵死,之翰当削三任。时副使
郑文宝议城清远军,又禁蕃商货盐,之翰心知其非便,以文宝方任事,不敢异其议。及文宝得罪,之翰并前,左授国子博士,领使如故。寻复旧职。会调发粮输灵州,诏分三道护送,命洛苑使白守荣、马绍忠领其事。之翰违旨擅并为一,为
李继迁邀击于浦洛河,大失重。诏国子博士王用和乘传逮捕,系狱问。之翰坐除名,贬
许昌市司马。明年,起为
工部员外郎、同勾当
陕西省转运使。
赵恒即位,复
吏部员外郎,充转运使。以久次,召拜礼部郎中,赐金紫,复遣之任。
咸平元年,以疾命国子博士张志言代还。未几,复出为京西转运使。先是,朝廷议城故原州,以张守备,之翰沮罢之,其后西鄙不宁,修为镇戎军。之翰坐横议非便,黜知归州,便道之官,限五日即发。三年,授
广南西路转运使。会
广州市索湘卒,就改
太常少卿、
知州事。之翰无廉称,又与转运使
凌策不协,阴发其事。五年,徙知
永州市,未行,卒,年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