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偃,又名郭偃,是春秋时期
晋国大夫,同时也是晋国的卜官。他不仅精通
占卜技巧,而且知识渊博,头脑清晰,智谋过人。他能够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和自然现象进行正确的预言引导,成为晋国自
晋献公到
晋文公时期国家不断进步的见证者。据《
国语》记载,卜偃的名字应该是郭偃。他是序的后裔,公元前661年就已经出仕晋国。卜偃主张从经济领域入手实施改革,进而扩展到用人制度。他的“郭偃之法”虽然没有否定传统的“亲亲”的用人政策,但更强调“尚贤”。此外,“郭偃之法”还改革了分配体制,采用“君食贡”制度,要求国君不保留土地,而是从土地拥有者那里收取税赋。
史书记载
郭偃也是
春秋晋文公时期的首席大夫,一手主导当时
晋国社会改革的「郭偃之法」,强调由经济领域人才开始实施改革动作,进而接着扩展到用人制度上面。虽然此法并没有全盘否定传统的用人政策「亲亲」,不过更加注重「尚贤」这个最大原则。「郭偃之法」甚至大胆采用「君食贡」概念,要求国君从此之后不再保留任何土地,而是要求从土地拥有者身上收取税赋,这些思想不但快速促进晋国社会的蓬勃发展,更为将来三晋法家思想提供思想泉源。另一方面,其实郭偃甚至身兼首席
太卜之职,史书所谓「卜偃」由来便是如此,据说
晋文公逝世之后移灵当天,其棺柩突然发出有如牛鸣的巨大声响,并且声称将会有来自西方的军队越过
晋国国境,只要到时候趁机展开攻击行动,必定大获全胜。
《左传》里共有七则记录,起于鲁闵公元年、终于
鲁僖公三十二年,跨越晋献、惠、怀、文四公,和士蒍一样,同为
东晋强盛之路的见证者。
七则记录如下:
1.《闵公元年》:
卜偃曰:「
毕万之后必大。万,盈数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赏,
天启之矣。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今名之大,以从盈数,其必有众。」
初,毕万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
【因为毕万在当年立下了平定
耿国、
霍国、魏国的功劳,封予魏地。卜偃预言毕万的后代必定昌盛。而日后
三家分晋的故事里,确有魏氏一宗的崛起。】
2.《僖公二年》:
虢公败戎于桑田。晋卜偃曰:「虢必亡矣。亡下阳不惧,而又有功,是天夺之鉴,而益其疾也。必易晋而不抚其民矣,不可以五。」
译文:
虢公在桑田打败了戎人。
晋国的卜偃说:“虢国必将被灭亡。被灭掉了下阳不知戒惧,反而又建立了武功,这是上天夺去了虢国的镜子,而加重它的作恶啊!虢国必定轻视晋国又不爱抚百姓,过不了五年,必然灭亡。”
【晋和虢国的战争,见于
鲁庄公二十一年——虢公自和
郑厉公参与了平定
子颓之乱后活跃于庄公后十多年到
鲁僖公初(庄公二十六年入侵
东晋,庄公二十七年
晋献公准备攻打虢国被制止,另外庄公三十二年
姬阆的内史同样做出了虢国将亡的预言,认为虢“恶德坏事”。)】
3.《僖公五年》:
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问于卜偃曰:“吾其济乎”?对曰:“克之。”公曰:“何时?”对曰:“童谣云:‘丙之晨,龙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军,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时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
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
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
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
故书曰:“晋人执虞公。”罪虞,且言易也。
【
晋国于
鲁僖公二年和五年两次假道伐虢,
晋献公询问卜偃能否灭亡虢国,卜偃预言当在“九月、十月之交”。】
4. 《僖公十四年》: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晋卜偃曰:“期年将有大咎,几亡国。”
【前一年
晋惠公和
秦穆公之间因为借粮的问题出现了“
泛舟之役”,秦晋关系在这段时间不佳。卜偃结合政治国情和沙鹿山崩塌的自然现象,预言“大咎,几亡国”。次年秦晋韩原之战,晋惠公被俘。】
5. 《僖公二十三年》:
九月,晋惠公卒。怀公命无从亡人。期,期而不至,无赦。
狐突之子毛及偃从
晋文公在秦,弗召。冬,怀公执狐突曰:“子来则免。”对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质,贰乃辟也。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数矣。若又召之,教之贰也。父教子贰,何以事君?刑之不滥,君之明也,臣之愿也。淫 刑以逞,谁则无罪?臣闻命矣。”乃杀之。
卜偃称疾不出,曰:“《
周书》有之:‘乃大明服。’己则不明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民不见德而唯戮是闻,其何后之有?”
【惠公刚死,怀公回国即位,强迫老臣
狐突召其子
狐毛、
狐偃归国。狐突不从,怀公杀之。卜偃称疾不出,指责怀公只知道杀戮。】
6. 《僖公二十五年》:
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而信宣于诸侯,今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
黄帝战于
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对曰:“周礼未 改。今之王,古之帝也。”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 也。战克而王,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 而复,亦其所也。”晋侯辞秦师而下。三月甲辰,次于阳樊。右师围温,左师逆王。夏四月丁巳,王入于 王城,取大叔于温,杀之于隰城。
戊午,晋侯朝王,王飨,命之宥。请隧,弗许,曰:「
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
叔父之所恶也。」与之阳樊、温、原、茅之田。晋于是始启
南阳市。
【前一年爆发子带之乱,原本是
秦穆公打算把王送回国都。
晋文公碍于前一年刚归国即位,根据未稳,本无意奉天子。经过
狐偃的劝说、以及卜偃的龟卜、草筮,下定决心“辞秦师而下”,“取大叔于温,杀之于 隰城。”
晋国得以“请隧”、“启南阳”,无论是名誉还是实地都大有收获。】
7. 《僖公三十二年》:
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
曲沃县,出,柩有声如牛。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将有西师 过轶我,击之,必大捷焉。」
【晋文公新卒,卜偃结合当时的政治国情,预言西方当有军队侵略,
晋绥军早做准备后可得大捷。果然,次年爆发秦晋之战,
秦穆公大败。】
卜姓始祖
据史籍《
姓氏考略》、《
通志·氏族略》等记载,春秋时期,晋国的卜偃、
秦国的卜徒父、
鲁国的卜楚丘等,皆为卜筮官,名称显赫一时。其后裔族人多以先祖官称为姓氏,皆称为卜氏。
得姓始祖
卜偃、卜徒父、卜楚丘、
卜式。
卜姓系以职官、职业为姓,属于以技为氏一类,皆出于古代从事
占卜职业者。古代大凡出猎、征战、风雨、年成、祭祀、婚丧、疾灾等事,都想预知吉凶,占卜者遂应运而生,并产生专管此事的官职。卜巫是
上古时代非常重要的人物,一般由氏族部落首领,或者首领的亲族,或者智者、长者担任。史称夏代开国君主
夏启、
夏王太康之弟曾任此职,又
周文王之子
错叔绣亦任此职,
春秋时晋有卜偃、鲁有卜楚丘、秦有卜徒父俱任此职,其后有以官职为氏者,遂产生卜姓。尤可一提的是晋掌卜大夫卜偃,其卜技高超,百不失一。史书中对其有较详尽的描绘,其除运用卜甲、卜骨
占卜外,还可运用沙鹿崩、柩有声如牛等物事变异进行铁口直断,堪称妙绝。因晋地之西河
卜姓尊其为卜姓始祖,而西河后昌盛为卜姓郡望,故史书有尊卜偃为卜姓得姓始祖的。
人物评价
卜偃一方面拥有卜官的职业技能,又能超越专业、达到理性的境界,做到从实际出发,直击时代问题要害,洞其本质,为
晋文公等君王的霸业贡献了大谋略。他的思想,显然跟当时的思维发展有关,即从古代的神秘思维到后来的理性思维占优势的过程中,他实际是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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