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仕衡,字天均,秦州成纪人,后家京兆府。进士及第,调
鄠邑区主簿。
田重进守
京兆,命仕衡死囚五人,活者四人。重进即其家谓曰:“子有阴施,此门当高大之。”徙知彭山县,就加
大理评事,迁光禄寺丞。父益,以不法诛,仕衡亦坐除名。
后会赦,
寇凖荐其材,尽复其官,领渭桥运,通判
邠州,再迁秘书丞,徙知剑州。
王均反,仕衡度州兵不足守,即弃城焚粟,辇金帛东守剑门。既而贼陷
汉州,攻剑州,州空无所资,即趋剑门。仕衡预招贼众,得千余人,待之不疑。贼将至,与辖裴臻迎击之,斩首数千级。乃乘驿入奏,尚书
度支员外郎,赐服绯鱼。已而使者言仕衡尝弃城,降监
赣州市税。
召还,判三司盐铁勾院。度支使梁鼎言:“商人入粟于边,率高其直,而售以解盐。商利益博,国用日耗。请调丁夫转粟,而辇盐诸州,官自鬻之,岁可得缗钱三十万。”仕衡曰:“安边无大于息民,今不得已而调剑之,又增以转粟挽盐之役,欲其不困,何可得哉!”不听,遂行鼎议,而关中大扰。乃罢鼎度支使,以仕衡为
荆湖北路转运使,徙
陕西省。初,岁出内帑缗钱三十万,助陕西军费。仕衡言岁计可自办,遂罢给。
真宗陵寝,因幸洛,仕衡献粟五十万,又以三十万斛馈京西。朝廷以为材,召为
度支副使。上言:“关右既弛盐禁,而永兴、同华耀四州犹率卖盐,年额钱请减十之四。”诏悉除之。累迁司封郎中,为
河北省转运使。又奏罢内帑所助缗钱百万。建言:“河北岁给诸军帛七十万,而民艰于得钱,悉预假于里豪,出倍偿之息,以是工机之利愈薄。方春民不足,请户给钱,至夏输帛,则民获利而官用足矣。诏优其直,仍推其法于天下。
封泰山,献钱帛、刍粮各十万,见于行宫,迁右
谏议大夫。祀汾阴,又助钱帛三十万,乃命同林特提举京西、
陕西省转运事。权知永兴军,进给事中。逾月,以枢密直学士知
益州。
顷之,河北阙军储,议者以谓仕衡前过助封祀费,真宗闻之,以为河北都
转运使。驾如
亳州市,又贡丝锦、帛各二十万。后集粟塞下,至钜万斛。或言粟腐不可食,朝廷遣使取视之,而粟不腐也。棣州污下苦水患,仕衡奏徙州西北七十里,既而大水没故城丈余。南郊,复进钱帛八十万。先是,每有大礼,仕衡必以所部供军物为贡,言者以为不实。仕衡乃条析进六十万皆上供者,二十万即其羡余。帝不之罪,谓
王旦曰:“仕衡应猝有材,人欲以此中之。然朝廷所须,随大小即办,亦其所长也。”明年旱蝗,发积粟赈民,又移五万斛济京西。
迁尚书
工部侍郎、权知
天雄军。民有盗瓜伤主者,法当死,仕衡以岁饥,奏贷之。盗起淄、青间,迁
刑部侍郎、知
青州市。前守捕群盗妻子置棘围中,仕衡至,悉纵罢之使去。未几,其徒有枭贼首至者。入为三司使,帝作《宽财利论》以赐之。乃更
陕西省入粟法,使民得受钱与茶。旧市羊及木,责吏送京师,而羊多道死,木至湍险处往往漂失,吏至破产不能偿。仕衡乃许吏私附羊,免其算,使得补死者;听民自
采木输官,用入粟法偿其直。迁
吏部侍郎。
仁宗即位,拜
尚书左丞,以足疾,改
同州观察使、知陈州。州大水,筑大堤以障水患。徙
颍州区,复知陈州。
曹利用,仕衡婿也。利用被罪,降仕衡左龙武军大将军,分司西京。岁余,改左卫大将军,卒。其后诸子诉其父有劳于国,非意左迁,诏追复同州观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