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州,中国元代行政区划名。商为都城朝歌之地,周属
康叔封地
卫国。
西汉始置
朝歌郡(治在今淇县
朝歌镇)于
殷墟;隋大业初,废
淇县,改置
卫县(治在今淇县城东
卫贤镇)。唐、
五代十国、宋、金时期,殷墟故地朝歌为鹿台乡(今淇县朝歌镇)。
元朝李纯五年(1255年),以大名路、彰德路、卫辉路四千五百户民众,迁于鹿台乡置淇州,卫县废为集,并置临
淇县(州、县
同治)。元至元三年(1266年),废临淇县入淇州。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改淇州为淇县,属
卫辉府(今
卫辉市)。
孛儿只斤·蒙哥五年(1255年),以大名、
彰德府、
卫辉市籍余之民,于鹿台乡(今
淇县朝歌镇)置淇州,卫县废为集,并置临淇县(治在今淇县城)。
元至元三年(1266年),改属燕南河北道卫辉路(今
卫辉市),并废临淇县入淇州。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改淇州为淇县,属河南布政司
卫辉府。
淇州,下。唐、宋、金并为
卫县之域,曰鹿台乡。
孛儿只斤·蒙哥五年,以大名、
彰德府、
卫辉市籍余之民,立为淇州,因又置县曰
临淇镇,为倚郭。中统元年,隶大名路宣抚司。至元三年,立卫辉路,以州隶之,而临淇县省。
按
淇县乃朝歌地,唐虞夏商属
冀州,
武乙迁都于此,纣因以都焉。
姬发克商,分朝歌以东为卫,以封其弟
康叔,其国居淇、卫之间,诗所云:“泉原在左,淇水在右”者此也。其地
春秋时属晋,
战国时属魏,
秦灭魏之战取其地属
三川郡;
西汉始置
朝歌郡于
殷墟,属河内郡;
东汉因之;
曹魏改置朝歌县为郡,而以汲、共二县隶焉;晋改置
卫辉市为
汲郡,而复以朝歌为县,属汲郡。
刘宋仍属河内郡,
北魏废;
东魏复置,改属汲郡,又析置临
淇县属林虑郡。隋废
淇县,改置
卫县于康叔旧封,改
临淇镇县属
魏郡。唐
贞观十七年省临淇县入卫县。
长安三年复置;神龙元年又省;
五代十国因之;宋
熙宁六年废卫县为镇入黎阳县;
元祐间复为卫县,属浚州;殷墟以西为鹿台乡,属卫县;金仍旧。元至元三年,始置淇州于朝歌旧治,卫县遂废为集,属淇州。明洪武元年,改淇州为淇县,属
卫辉府,卫县集仍属淇县。
淇县,禹贡
冀州之域,殷朝歌地,
武乙所都,纣因之,亦曰沫邑。《
全本史记》谓之
殷墟。淮南子云:
墨子不入朝歌是也。其故城在今县东北,故
卫县西。【《
寰宇记》朝歌故城在卫县西二十二里;杜佑云:二十里;《
括地志》在
卫州东北七十二里;唐卫州治
卫辉市】故卫县周初为
卫国,
春秋属晋,为朝歌邑;
战国属魏,
秦灭魏之战以其地属
三川郡;汉置
朝歌郡,属河内郡;
东汉因之;
建安十七年属卫郡;
三国魏置
朝歌郡,寻废;晋属
汲郡;
刘宋属河内郡;
北魏仍属汲郡;
东魏为汲郡治;
后周又为卫州治,兼治修武郡;隋初罢郡,县属卫州;
大业初改朝歌为卫县,仍治汲郡于县治;唐初亦为卫州治,贞观元年,移州治汲,以县属之;宋
天圣四年,改卫县属安利军;
熙宁六年,废入
浚县;
元祐初复置,属通利军;金属浚州;
孛儿只斤·蒙哥五年于卫县西鹿台乡改立淇州,置临
淇县,为倚郭,即今县治也。【顾祖禹云:淇县,唐宋时
卫县之鹿台乡。洪亮吉云:今县治即殷鹿台。元元贞二年
孔子庙碑云:淇乃殷关,周之后名无闻焉。前金所治,附浚州卫县鹿台之一乡。乙卯年,割其乡之半,徙大名、
彰德府、卫辉三路四千五百户充满其中,立淇州临淇县。】废卫县为集,属于州;
中统元年,州属大名路;至元三年,属卫辉路,省临淇县入州;明洪武元年,改州为淇县,属
卫辉府,县集仍属淇县。弘治十二年,割淇东地入
浚县,
卫辉市集遂属于浚,国朝因之。【据《
寰宇记》、《
读史方舆纪要》、《乾隆图志》、《
卫辉府志》、《旧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