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哲学与比较文化论丛(第2辑)》内容简介:狭义的“判教”活动,是指
中原地区佛教理论中一种依于自己对佛教教义的理解,而对佛教教义次第展开的内在逻辑进行理论分析的宗教学术活动。广义的“判教”活动,则是指学术研究过程中某些学者或思想家从自己推崇的一种理论出发判别其他理论成就高低的学术活动。这样一种广义的“判教”学术活动,在中国先秦学术史中就已经出现了。
作为所谓本真性的另一层体现,朝向未来、无限开放的人必然具有其独特的、不可通约的本己性,他的一切都源于自身的决断,由其自身所决定的;其对世界、对生命意义的领悟、对价值的选择和设定永远是本己的;如果说人有某个最终的意图和目标的话,那这一目标决不是别的,只能是成为他自己,成为本真的个人,孤独的、绝不同质的“这一个人”。
从这一视野出发,
弗里德里希·尼采对作为传统
理性主义精神成果的“主体”、“自我”概念展开猛烈的讨伐。尼采深刻地指出,所谓理性的自我或主体是将我的存在从时间之流中抽取出来而创造出来的在时间中保持常住性和同一性的虚幻的“统一体”,一种附加到活动本身之上的虚构。而实际上“在作为、行动、过程背后并没有一个‘存在’;‘行动者’只是被想像附加给行动的——行动就是一切”。这种实体化的主体概念既是
形而上学的产物,也是整个形而上学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其具体体现是,基于对人的类特征的抽象概括,将人定义为“政治的动物”、“社会的动物”、“理性的动物”等等,由此赋予人以某种确定的本质。“他们不自觉地认为‘人’是一种永远真实的事物,一种在一切流变中保持不变的事物,一种可靠的事物尺度……他们不知道,人是生成的。”
狭义的“判教”活动,是指
中原地区佛教理论中一种依于自己对佛教教义的理解,而对佛教教义次第展开的内在逻辑进行理论分析的宗教学术活动。广义的“判教”活动,则是指学术研究过程中某些学者或思想家从自己推崇的一种理论出发判别其他理论成就高低的学术活动。这样一种广义的“判教”学术活动,在中国先秦学术史中就已经出现了。《
庄子·天下》篇从道家理论出发,对各家各派的理论加以评判;《
荀子》一书中的《非十二子》、《
解蔽》等篇则从
儒家的角度对各家各派的理论得失进行评判。《
韩非子》一书中的《显学》、《
五蠹》等篇也有少许的广义“判教”思想。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则是介乎广义的判教与“比较”研究之间的一种“判教”。
吴根友主编的《比较哲学与比较文化论丛(第5辑)》是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主编的学术连续出版物《比较哲学与比较文化论丛》的第5辑。此前已在
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1~4辑。本辑文章以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与
云南大学联合主办的第五届比较哲学与比较文化研讨会上所提交的论文为主,以比较哲学与比较文化为中心主题,兼收入少量其他专题论文。
伊曼努尔·康德实践哲学中的共同体概念——人所具有的向善禀赋通向完满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