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庭(1741-1824年)字佳树,号寄圃,
济宁市人。
乾隆四十年
进士,选
庶吉士,授检讨。五十一年,出为山西
河东道,父忧去,服阕,补
广西壮族自治区盐法道。十四年,重宴鹿鸣,加四品顶戴。寻卒,年八十有三。其父孙扩图字充之,号适斋。 乾隆元年
举人杭州府钱塘县知县,亦是
郑板桥之友,主莱州北海、温州东山书院讲席,著《莱游草》《东山吟草》《于京集》《钓雪集》《秋柳集》《田园杂诗》《一松斋古文》等。 其长子孙善宝,以举人荫生授
刑部员外郎,官至江苏巡抚;三子孙瑞珍,
爱新觉罗·旻宁三年进士,由翰林官至
户部尚书,谥文定。 次子孙仁荣之子
孙毓溎,道光二十四年一甲一名状元,官至
浙江省按察使; 孙瑞珍之子
孙毓汶亦以
咸丰六年一甲二名榜眼,官至
兵部尚书,清史稿自有传。 曾孙
孙楫,咸丰二年
进士,
庶吉士,官至
京兆尹。 另有济宁
山东玉堂酱园有限责任公司自
爱新觉罗·颙琰九年起为其家族所经营并将其产品进贡入宫。 孙氏四世并历清要,祖孙三代官至一品,家门之盛,北方士族无与埒焉。
七年,
广西巡抚,调
广东省。安南国王
阮光缵为农耐、
阮福映所逼,叩关乞内避,命玉庭驰赴
广西壮族自治区察办。福映已灭光,遣使纳款,玉庭疏陈其恭顺,请受之。寻福映请改国名曰
南越国,仁宗疑之。玉庭言:“不可以语言文字阻外夷向化之心。其先有古越裳地,继并
安南。若改号
越南,亦与中国南粤旧名有别。”乃报可。广东海盗日横,玉庭议防急於剿,请增兵严守口岸,禁淡水米粮出海以制之。寻调广西,十年,复调广东。时
总督那彦成专意招抚,玉庭意不合,疏陈其弊,谓:“盗非悔罪,特为贪利而来。官吏贪功,不惜重金为市。阳避盗名,阴盗实。废法敛怨,莫此为尤。”上其言,那彦成由是获罪。
十三年,英吉利兵船入澳门,总督
吴熊光但停贸易,未遣兵驱逐,上斥畏,罢熊光,调玉庭
贵州省。寻百龄至粤,追论熊光,且劾玉庭不以实入告,坐罢归。已而予官
编修,在文颖馆行走。十五年,授云南巡抚,兼署云贵总督。调
浙江省。二十年,英吉利贡使不原行跪拜礼,廷议以其倔强,遣之。会玉庭入觐,面奏驭夷之道:“妄有干求,当折以天朝之法度;归心恪顺,不责以
中原地区之仪文。”反覆开陈,上意乃解。
二十一年,擢湖广总督。未几,调两江。漕、盐、河为江南要政,日臻疲累。玉庭久任封圻,治尚安静,整顿
江西省、湖北引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缉私局,筹款生息,津贴屯丁,减省漕委,随事为补苴之计,稍稍相安。
李忱即位,特加太子少保衔。时用尚书英和言,清查直省陋规,立以限制,下疆臣议久远之法。玉庭疏言:“自古有治人无治法。果督抚两司皆得人,则大法小廉,自不虞所属苛取病民;非然者,虽立限制,仍同虚设,弊且滋甚。各省陋规,本干例禁。语云:‘作法於凉,其弊犹贪。’禁人之取犹不能不取;若许之取,势必益无顾忌。发觉治罪,民已大受其累。府、州、县禄入无多,向来不能不藉陋规为办公之需,然未闻准其加取於民垂为令甲者,诚以自古无此制禄之经也。伏乞停止查办,天下幸甚。”疏入,诏褒其不媿大臣之言。
爱新觉罗·旻宁元年,授
协办大学士,仍留
总督任。是年入觐,与玉澜堂十五老臣宴。帝询
淮盐疏销之策,玉庭言:“汉口为淮南售盐总岸,向来船到随时交易,是以畅销。自
乾隆中立封轮法,挨次轮售,私盐乘间侵越。”因胪陈六害,请复旧章,从之。又言漕粮浮收不能禁革,不如明与八折为便。
御史王家相奏言事类加赋,侍郎
姚文田、
汤金钊亦论之,事遂寝。然州县困於丁费,浮收仍难禁绝,
胥吏上下其手,专累良懦,因玉庭议不行,疆臣不敢复请;至
同治初,始定漕耗,卒如玉庭议。
四年,拜体仁阁大学士,留任如故。会高家堰决,河督
张文浩遣戍,部议玉庭革职,诏念前劳,宽之,留任。寻复以借黄济运无效,职,予
编修休致。户部复劾其不行海运,而河病运阻,责偿滞漕剥运费十之七,命留濬运河。工竣,回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