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超俊(1885—1977),字星樵,
台山市人,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毕业于
明治大学。早年加入同盟会。后投靠
蒋介石,发起组织孙文主义学会。曾参加国际劳工大会。历任广州特别市国民党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兼工人部长、国民政府劳工局长、广东农工厅厅长兼建设厅长、南京市长、
广东省党部整理委员、
广州市党部指导委员兼宣传部长、民运部长、中央训练部民众训练处处长、
华北地区党务特派员、中央训练部长、中央社会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农工部部长、第六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和第一届“国大代表”。
人物生平
在美国期间,马超俊适逢
孙中山到
旧金山宣传革命,得致公堂黄三德介绍,他认识了孙中山并加入同盟会,献身革命。1905年,马超俊离美往
日本,就读于
明治大学,后来奉孙中山之命回国策动革命,入
汉阳兵工厂,随后又转入上海制造局当技工,宣传革命真理,组织工人参加革命。粤、汉等各地劳工深受其影响,纷纷组织工会,响应革命,贡献良多。1907年12月,马超俊参加
镇南关大捷,失败后,开办了“
中兴通讯”,掩护革命党人,联络集会秘密活动。1911年10月
武昌起义,他率领海员100余人,组织广东华侨敢死队,由沪赴汉,转战汉口大智门,继而坚守汉阳兵工厂,与清军
冯国璋部苦战8日8夜,弹尽援绝,才率残部撤回武昌。
1911年10月10日,
新建陆军中的革命党人发动了武昌起义,攻占总督署,
湖广总督瑞和新军第八镇
统制张彪狼狈逃窜。广东籍华侨敢死队近百人,由马超俊任队长,奔赴
武汉市,在
黄兴的指挥下,守卫
汉阳兵工厂,反击清兵,表现出“革命热诚”和“牺牲勇气”。直到11月20日,
北洋军冯国璋部猛攻汉阳,广东籍华侨敢死队才奉命撤离。
1927年,
国民政府迁都南京,鉴于劳工立法的重要性,成立了劳工法起草委员会,后并入是年9月成立的劳工局,由马超俊先生担任局长,兼劳工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劳工法的立法事宜。
1928年2月,马超俊调广东农工厅,在该厅成立了劳动法起草委员会,历经十一个月的时间起草完成《劳动法典草案》,包括劳动契约法、劳动协约法、劳动组织法、劳动诉讼法、劳动救济法、劳动保险法共七篇、二十一章、八百六十三条。此一法典草案完成后,即转送中央交新成立之立法院审议,遭立法院决议将该草案留备参考,而未能见诸实施。然此后立法院所研拟之劳工立法,其内容大多取材于此,可谓
中原地区最早的完整劳工法案版本。
1931年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26次常务会议决议“
暨南大学成立新的校董会”,马超俊为常务校董成员之一。
1937年12月12日,
日寇的膏药旗插在了南京西南城墙的一角。南面各门被攻破是在12日清晨。此前,南京市长马超俊在12月1日命令全体市民,带着寝具和餐具移居到设立在市中心官厅街的“南京国际安全区”。这个南京安全区是由15名第三国人(7名美国人、4名英国人、3名德国人、1名丹麦人)管理的避难地。这里面还有
金陵大学,
美国的大医院和高等法院。由于
日本的领事馆以及其它政府建筑物林立于此,所以马市长命令市民移入该区。
1946年1月15日夜,
何应钦将军在黄埔路陆军总部召开了有当时南京市长马超俊、陆军总部
工兵指挥官马祟六、南京宪兵司令部
张镇等人参加的一次会议。把卖国贼
汪精卫的墓焚掉,保持南京中山陵的神圣和庄严。
1949年去台,受聘“总统府国策顾问”,并任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
1956年,由马超俊、
陆京士发起一次洪门恳亲大会。结果
中国国民党不允许青洪帮公开开山堂收徒弟。青洪帮只有秘密地进行,成为
台湾省的黑社会组织。1960年,出任国民党中央纪律委员会主任委员。1969年退职转任“
南京总统府资政”。曾任《中国劳工运动史》编委员会主任委员。
1969年8月4日患脑血管栓塞症,长期卧病医院,于1977年9月19日在台湾荣民总医院病逝,享年92岁,葬于台北近郊金山富贵墓园。
个人作品
其著有《中国劳工运动史》、《比较劳动政策》、《三民主义劳工政策》等。
成就荣誉
民国初建,马超俊任国会议员,
黎元洪委任其汉冶矿务督办以笼络,马超俊知其意而坚辞不就。之后,
袁世凯复辟阴谋败露,他乃复回汉口,参加“铁血团”组织,被捕入狱8个月,
孙中山托
伍廷芳、
温宗尧从中活动,马超俊终于获释。
1914年,马超俊受命到
广州市设立海鸥针织厂,秘密进行倒袁运动,同时组织“暗杀队”。“
二次革命”失败后,马超俊避到
日本,孙中山遣送其入琴瑟湖八日市中华革命党航空学校学习飞行,历时2年。
1916年,马超俊随中华革命军
东北地区总司令
居正领导之航空回国参加讨袁之役,是年4月率机队轰炸济南山东访府署,6月6日
袁世凯在全国人民的愤怒声讨中死去,反袁运动结束,马超俊转赴
北平市筹设民间航空学校,为创办航空学校募集资金。
1917年6月,
孙中山电召马超俊南下,参加“
护法运动”,从此离开航空界。
1917年,马超俊受命拟订“开展全国劳工运动计划”,是年底“全国机器工人联合会”于广州成立。
1920年,
孙科任
广州市市长,马超俊担任广州市府特别助理,继任
广州市人民政府委员。
1927年归国后,任
国民政府劳工局长兼“劳工立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
1928年任国民党
广东省党部整理委员、广州特别市党部执行委员长兼宣传部长、广东省政府委员、农工厂厅长、建设厅长等职。
1929年任广州市党部执行委员,
中国国民党第三届中央候补执委,同年出席
日内瓦国际劳工大会,担任劳方代表。
1931年5月1日,马超俊任欧美各国劳工考察专员,11月任南京市市长。
1935年任国府委员,1937年复任南京市市长。
1938年任
中原地区战时儿童救济会副会长、
全国慰劳总会副会长、国民党中央社会部副部长。
1940年任国民党组织部副部长。
1945年抗战胜利,马超俊第三次出任南京市市长。
1946年12月调任中央农工部长,领导各省、市总工会,及全国性铁、工、邮、盐、矿各业复恢组建工会,综合成立
中华全国总工会,同年当选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国民党代表大会代表。
相关事件
马超俊曾参与策动劳工运动。
在中国劳工运动史中,他参与策动的有:
1919年广州机器工人罢工,1920年香港机器工人大罢工和1922年香港海员大罢工,均取得重大的胜利。
陈炯明叛变后,马超俊组织发动工人罢工,陈炯明下令悬赏10万元逮捕马超俊,马超俊遂离粤奉命组织游击队讨陈,1923年1月率部参加光复广州之役,4月任广东
石井兵工厂副厂长,后因护厂有功升为厂长。在任期内,曾秘运枪械500支给
黄埔军校武装学生军。
1926年,马超俊奉派南北美洲考察工人运动,并联络海外华侨吸收参加革命工作,1927年归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