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畸,字德,湖州德清人。第
进士,历官州、县。崇宁中,为尚书议礼编修官,召对,擢监察御史。畸至台,欲有所论建,而六察无言事法,乃诣上十事,言花石扰民,土木弊国,冗费多,恩泽滥,议论异同,下情睽隔。其论当十、夹锡钱最为剀当,略曰:「小钱之便于民,久矣。古者军兴用之,或以一当百,至于当千,此权时之术,非可行于无事之世。今当十之议,固足目前,然使游手鼓铸,无故有倍称之息,何惮而不为?虽日加断斩,势不可止。恐未能期岁,东南小钱轻,钱轻则物重,物重则民愈困,此盗贼所由起也。
陕西省旧无铜钱,故以夹锡为贵,一切改铸,则犹前日铁钱耳。今东南方私铸,又将使
西北效之,是导民犯法也。」
进
殿中侍御史。尝经国子监门,有小内侍从数骑绝道突过,驺卒追问不为止,台檄诸司捕之不获。畸曰:「风宪之地,可但已乎?」入言之,
宋徽宗下内省迹治,竟抵罪。
蔡京兴
苏州市钱狱,欲陷章綖兄弟,遣
开封市尹
李孝寿、
御史张茂直之。株逮至千百,强抑使承盗铸罪,死者甚众,京犹以为缓。帝独意其非辜,遣畸及御史
萧服往代。京将啖以显仕,白为左正言,及擢
侍御史。畸至苏,即日决释无左证者七百人,叹曰:「为天子耳目司,而可傅会权要,杀人以苟富贵乎?」遂阅实平反以闻。京大怒,削畸三秩,贬监信州酒税,未几,卒。既而狱事竟,复羁管
明州。使者持敕至家,将发棺验实,畸子浚泣诉,乃止。
建炎初,赠龙图阁直学士。浚官至右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