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柏青(《莆田市外贸志》又名林伯清),字万曦,
涵江区山下柯村(今
三江口镇鳌山村)人。约生于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民国19年(1929),柏青被匪人暗杀,卒于
湄洲岛,时年39岁。
20岁左右赴
漳州市、
厦门市等地谋生。在厦门时,得到同乡刘季鸿的支持和亲友的资助,开设永发号办货行,办理同乡前往南洋和接待回乡华侨等业务,并经营桂元干和
荸荠等土特产,远销海外,因而起家,有“荸荠大王”之称。同时,在涵江印兜开设大成号办货行,代理外商洋行
豆饼进口销售业务。经营豆饼和
碎米方便食品等生意。
柏青约在30岁时,走访莆、仙和
惠安县沿海一带,发现
秀屿区是个良港,认为每年由三江口进口的豆饼等,须用
驳船运到
涵江区或桥兜、林墩,再用溪船运至
仙游县;如用
轮船直接运到秀屿,再用驳船转运到枫亭下洋,方便可行。于是他筹资约5万元,投入秀屿建设,并开设兴安公司。
经过约3年建设,建成钢筋水泥码头1座,宽3米,长60米;仓库3座,每座库容可放豆饼3万块;还建有饭店、
客栈等楼房10多幢,规模颇大。
秀屿港成为境内进出口货物的吞吐港口。他又向
厦门市太利洋行租用轮船,从
上海市、厦门等地运进
豆饼、纱布、肥田粉、火油、杂货等,运出
桂圆干、食糖、生猪等土特产及食品。
惠安县、
仙游县两县商人的货物,也由福安轮运来起卸。经常往来的有太利洋行的南强号、富新号、太湖号等
轮船,码头因而大为繁忙。
为了发挥
秀屿区港优势,柏青向当时
莆田市驻军建议,自秀屿开辟一条公路,直接通往莆田、仙游县城。但这条公路只开至埔尾(约长12公里),未能完成。柏青在秀屿建港,前后约六七年。
柏青生财有道,引起同行的竞争。他们纷纷向南京国民党政府和省政府控告,要求制止柏青在秀屿建港。虽然政府当局未加干涉,但形势迫人。柏青因而放弃使用大型轮船的计划,改用小型电船4艘(枫江、兴安、福兴和枫眉号),行驶在上海、
宁波市和
温州市各港口之间,经营客、货运业务。同时,
中国国民党海关、水上警察局等亦相继在
秀屿港设卡收税。
上世纪20年代末,柏青同
仙游县商家刘机庭、杨瑶屏合资兴办兴安公司,租用厦门泰利洋行的“鹭江”、“
涵江区”、“驾鳌”、“
泉州市”、“振东”等5艘
轮船,自置“枫江”、“枫湄”、“兴安”、“福兴”等号小机动船,
航运于厦门、秀屿、三江口、上海、宁波、温州诸港口。经营货运,兼营客运,成为境内进出口
货物运输的主要舶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