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
福州大学二级学院
福州大学法学,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专业始创于1993年,隶属于人文社科系。2001年5月,在人文社科各学科基础上成立了法学院,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系和法律系。2003年6月为适应学校学科调整和学院制改革需要,法律系与人文科学概论分离,成立法学院和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福州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管理严格规范,充满改革和创新精神。
学院简介
学院内设五个教研室和四个院级研究所,两个校级研究所,一个校级教育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拥有一支
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强。其中,绝大多数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十余名教师具有海外留学、访学经历;绝大多数教师是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多名教授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福建省法学英才”、“福建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福建省优秀青年法学人才”;多名教授担任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副会长和常务理事。
学科建设
学院大力加强学科建设,不断完善学科结构布局。2006年获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得国家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已有五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开始招生,在福建省处于领先地位,仅次于厦门大学
现已初步建成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为重点学科,法学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刑法学、法制史等全方位发展的学科结构体系;学院现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五个二级学科法学硕士点。为社会培养输送高级法律人才二千多名。目前在校本科生约65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约550人,基本形成了教学科研型学院。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近年来,学院的学科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拥有一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四个硕士点,一个法学本科专业,近五年来,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出版学术著作40多部。承担各类科研项目80多项,科研经费总额达人民币200多万元。获各级科研成果奖励20多项。
学院汤黎虹教授在学界大力倡导新兴学科社会法学科研究和建设,并在法学院内开设全国首个社会法本科生课程,其研究获得丰硕成果,《社会法学》、《社会法通论》等书。未来社会法将成为福州大学法学院又一优势学科,甚至可执牛耳。
学院内设五个教研室和五个院级研究所,两个校级研究所,一个校级教育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即综合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和宪法行政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诉讼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所、福州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福州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强。其中,绝大多数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绝大多数教师是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多名教授、副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和校级“百人工程”;多名教授担任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副会长和常务理事。
陈泉生福州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政府法律顾问,1995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1997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帖。从事环境法学研究近20年,迄今公开发表科研成果近百万字,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家权威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三十多篇,主编两套系列专著:《生态与法律专题研究丛书》和《环境法学系列专著》。主持过十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以上课题成果获省部级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十多项。
邹雄(1963.12-)男,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任理事、福建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州市律师协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福建天长律师事务所律师。迄今已主持或参与过八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出版专著一部(《环境侵权救济研究》),参编教材一部,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叶知年 福建永泰人,1966年7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为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要学术成就:《中国合同法新论》(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电子商务法论—电子合同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无因管理及相关债之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
黄辉1990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经济法专业。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主要学术成就:《网络隐私权的法律问题研究》 司法部中青年项目、《WTO与环境保护研究》省社科青年项目、《网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研究》省教委项目等十几项省部级研究项目,在法学刊物发表论文几十篇。
汤黎虹曾任福州大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现为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硕士生导师。中原地区社会法研究会会长。现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法。著有《社会法学》、《社会法通论》等书。
学院办学
办学模式
学院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方针,积极探索开放式办学模式,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建立了共建关系,形成了校内外合作的办学格局。已连续多年组织全国性的东南法学论坛、院内季度法学沙龙、研究生法学研究会等形式的学术活动;邀请了罗豪才、王家福梁慧星张晋藩沈仲平、王晓晔、朱苏力、卞建林林来梵屈学武、李林、孙长勇、刘俊海等著名学者来校讲学,师生受益匪浅。学院凭借一批具备法学实践经验教师的条件,以教师为骨干,成立了“福州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实践活动,在省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得到社会的好评。
办学规模
学院拥有一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独立的办公、科研大楼,一座能容纳300余人、具有同声翻译和现场刻录像等先进功能的大模拟法庭,一个配备了现代化教学设施的独立的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一个面积500平方米的资料阅览室,两个小模拟法庭和一个法律诊所等办学硬件设施。
学院拟用3-5年的时间,建设成为福建省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法律科学研究基地、法律信息情报基地和决策咨询服务基地;经过5~8年的努力,建设成为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总体上达到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部分学科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自己鲜明办学特色的法学院。
发展思路
学院贯彻开放办学方针,与美国、英国日本、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及国内众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建立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聘请了十余名实践部门的专家担任兼职硕士生导师,形成了校内外合作办学的格局。已连续多年举办全国性的海峡法学论坛、东南法学论坛,院内法学沙龙、教授讲坛、研究生法学研究会等形式的学术活动,先后邀请了罗豪才、王家福张晋藩梁慧星卞建林、朱苏力、孙长勇、李林王晓晔何勤华、周叶中、蔡守秋卓泽渊林来梵刘俊海沈仲平(中国香港)、黄源盛(中国台湾)等著名学者来校讲学或担任兼职教授。凭借一批具有丰富法学实践经验教师的条件,常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实践活动,产生了广泛影响,得到社会的好评。
目前,学院着力加强学科建设,努力打造“东南法学”特色学术品牌——包括出版东南法学系列专著、开设东南法学论坛、举办东南法学沙龙、建设东南法学网络平台等,营造浓厚学术氛围,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福建省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法律科学研究基地、法律信息情报基地和决策咨询服务基地,成为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总体上达到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部分学科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自己鲜明办学特色的法学院。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学院简介
学科建设
师资力量
学院办学
办学模式
办学规模
发展思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