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泉生,1953年1月出生,女,
福州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西南政法大学87级刑法研究生,
法律硕士,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曾任武汉大学环境资源法博士生导师指导组成员,中国环境法首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福建省可持续发展战略专家组成员、
福建省法学会环境法研究会主任。
陈泉生从事环境
法学研究20余年,已公开发表科研成果三百多万字(学术专著、译著十多部、论文近三百篇),其中在《
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等国家权威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三十多篇,主编两套系列专著:《生态与法律专题研究丛书》和《环境法学系列专著》。
陈泉生1995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1997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帖。主持过十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以上课题成果获省部级、全国学会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十多项。其中《环境法原理》《宪法与行政法的生态化》获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一等奖;《环境侵害及其救济》《建构中国环境侵权法理论体系》获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二等奖;《海峡两岸行政诉讼制度比较》获
厦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三等奖。《
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获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英文论文参加环境法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参评由美国哲学协会主办的世界性大奖:菲利普斯奖。
《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出版后受到同行专家高度评价,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导
王家福教授在该成果鉴定中指出:“这是具有相当高学术价值的优秀专著,是我国走到国际同类研究前沿的可持续发展法律开拓性力作,达到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的一级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