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希琏(1399年-1458年),字廷器,号庵,浙江丽水人。
明朝宣德五年(1430年)
进士,曾任
贵州省道
监察御史、
江西省巡抚等职。薛希琏在任江西巡抚期间,铲除赋役积弊,倡导修筑堤塘,政声益著。后升任
刑部侍郎,十四年巡视直隶、
保定市、
淮安市等地,被誉为理财能臣。
景泰三年(1452年),薛希琏奉诏前往
福建省处理邓茂七聚饥民起义善后事宜。他创置了福宁的烽火门等五个水寨,对守扼外洋起了一定作用。升迁至
刑部尚书。
任
贵州省道
监察御史。正统五年(1440),按治
河南省。曾奉命巡视京市蹋坊,不到一月,强豪敛迹。后调任
江西省巡抚,铲除赋役积弊,劝民出储义仓,倡导修筑堤塘等,政声益著,升
刑部侍郎。十年,巡视直隶、
保定市、
淮安市等十一府,被誉为理财能臣。十四年,奉诏往镇闽中,处理
邓茂七聚饥民在福建起义善后之事。创置福宁之烽火门等五水寨,对守扼外洋起一定作用。升
刑部尚书。
景泰三年(1452),至
山东省考察吏政,罢免贪官污吏250多人,赈济灾民,因功进阶资德大夫、正治上卿。
薛希琏(1399~1458),字廷器,别号缶庵,县城人。少时颖异聪敏。
永乐二十一年(1423)领
浙江省乡试荐,
宣德五年(1430)中
进士。八年奉召赴兵部观政,任贵州道
监察御史。正统五年(1440),按察
河南省,耿直敢言,声望颇高。
正统六年,奉命巡视京市蹋坊,不到一月,强豪敛迹。赐晋
文林郎。后调任
江西省巡抚,铲除赋役积弊,劝民出储义仓,倡导修筑堤塘等,政声益著,升
刑部侍郎。事竣,升刑部右侍郎。正统八年(1443),京内广平(今永年)等府大旱且发蝗灾,朝廷命希琏前往巡视。希琏整顿吏治,罢黜贪官污吏,后免欠赋,缓征租税,严令扑蝗。一月内蝗灾平息,大雨三天,枯苗复苏,百姓免于流亡。不久,奉命清理凤阳等处屯田,革除驻军损害民众之弊。十年,巡视直隶、
保定市、
淮安市等十一府,誉为理财能臣。十三年夏,又赴
凤阳县赈济饥民。十四年,奉诏往镇闽中,处理
邓茂七聚饥民在福建起义善后之事。创置福宁之烽火门等五水寨,对守扼外洋起一定作用。因此升
刑部尚书,仍镇守
福建省。
景泰三年(1452),至
山东省考察吏政,罢免贪官污吏二百五十多人,赈济灾民,因功进阶资德大夫、正治上卿。
天顺元年(1457),改任
南京市刑部尚书。次年七月在金陵病逝。敕葬城北七里桐木岗,今呼“薛坟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