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4年(1935年),原普安一、二区合并为第一区,又俗称普安区。
1950年改设
城关区;1981年更名为龙泉区;1992年撤销,区公所改为普安督导室,俗称普安区; 2006年撤销。治地县城普安镇。
1989年,全区幅员面积472.9平方公里,辖1镇8乡(不含
普安镇),共78村,479组。
建置沿革
清末
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
剑州改划为13保,为普安保,治州城。
宣统二年(1910年),剑州设1城、2镇、4乡,13保,置城厢,治州城普安保。
注:①《
元丰九域志》校勘记48条:钱本、卢木均作一十乡。
民国时期
民国2年(1913年),
剑阁县改为剑阁县,城厢改属剑阁县。
民国3年,废城、镇、乡,县下改原13保为13团,名称及区域仍旧。撤城厢,普安保改为普安团。
民国19年,改团为区,将普安团拆分为普安一区、普安二区,区设办事处。
民国24年秋,将16个区整理合并为6个区署。原普安一、二区合并为第一区,治县城普安。区下划设40个联保,以序号定名,
城厢区为第1联保。
民国25年6月,调整区划,缩编联保,更用新名,全县设4区,仍设第一区。
民国29年8月,推行新县制,废联保,设7镇、10乡,置普安镇。全县仍划为4区,第一区裁区公署,改设第一指导区。
民国30年2月,
剑阁县整编政区和保甲,进行乡镇保甲扩编。
民国34年,全县定乡镇编制,普安镇为甲等镇,其余25乡为乙等乡。
民国35年10月,重新调整政区,全县划为3个指导区,1镇,25乡,369保,3613甲。第一区辖
普安镇、北庙、西庙、柳沟、
武连镇、龙源、白龙、杨村、碑垭9乡,132保,1303甲。
民国37年,缩编保甲为207保,2494甲,直至民国38年未变。
新中国时期
1950年1月,剑阁县基层政区设4个区公署,下辖1镇25乡,废第一指导区,改设城关区,仍辖
普安镇、北庙、西庙、柳沟、武连、龙源、白龙、杨村、碑垭9乡。
1953年1月,城关区署改称城关区公所。
1955年2月,将西庙、甘水、
凉山彝族自治州调入一区。12月,各区均以治地命名,一区改称城关区。
1957年7月,恢复城关区委会(党的基层机构)。
1963年9月,恢复城关区公所。
1981年地名普查时,城关区更名龙泉区,城关镇更名普安镇。
1992年,
剑阁县撤区并乡建镇,撤销龙泉区。原所属的北庙乡、
柳垭镇并入新建的
城北镇,鹤鸣乡并入
普安镇,盐店乡与原柳沟区的
西庙乡合并改建
盐店镇。原龙泉区公所更名改制为普安督导室,俗称普安区。辖龙源镇和江石乡、
田家乡、
闻溪乡共1镇3乡,
姚家乡划归新设的城北督导室。
2006年6月,剑阁县撤销11个督导室,普安督导室成为历史。
行政区划
民国24年冬,设区署和城、凉、抄联保,辖城区、
凉山彝族自治州、
抄手等地。民国29年改为第一指导区,辖普安、
武连镇2镇,西庙、
木马2乡。民国31年辖1镇6乡以迄解放。
1989年,全区幅员面积472.9平方公里,辖
龙源镇和江石、鹤鸣、田家、闻溪、姚家、北庙、盐店、柳垭8乡,共78村,479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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