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1594-1639)字谦之,号阳,
常州府武进(今属
江苏省)人。出身官宦门第。
天启二年壬戌(1622)年科
进士,改
庶吉士。同科状元
文震孟以少年新进之锐气上疏批评皇上不“勤政”,上朝“第如傀儡之登场,了无生意”(《皇明通纪集要》卷五一),被
魏忠贤攻击为“以偶人比
皇帝”而罢官。郑仗义执言,并影射魏忠贤之奸,魏以“党护同乡”给他降职处分,并放逐外地。他愤而回乡,悠游林下十多年。
崇祯中,未识内阁首辅
温体仁之奸,赴京补官。他正直得近于迂腐,在拜访温体仁时以直言在不知不觉中得罪阴险之温氏,必欲去之。而温体仁排挤文震孟后,敢于直谏的他又为人才之失而随众持愤激之论。崇祯八年(1635)十一月,温体仁以所谓的“杖母蒸父妾”的不实材料,独疏崇祯,震怒的皇帝立即下令逮入刑部狱中严加审问。崇祯十一年(1638)有司借天旱而为他呼冤,崇祯却以假证人之证词下令将其以三千六百刀活剐。
万历二十二年(1595年),八月初九日生。父郑振先,字太初。母吴安人,
大学士吴宗达之妹。
万历三十六年(1609),回乡,考试得补
常州府学生员。太初上《直发古今第一权奸疏》,被贬四川永宁宣抚司经历。
天启七年(1327年),被入顾同寅案,削职为民。避祸至
西江,渡梅岭,至粤东,栖五羊城。九月,天启帝,始作归计。
崇祯元年(1628年),三月回家,复原官。八月再奉旨原官起用,尚未行,父太初卒。
崇祯八年(1635年)八月五日,起行赴京候补,十月十三日抵京。于朝房见
温体仁,体仁不悦其语,被体仁弹劾,十一月十一日系刑部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