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棣华(1895年—1950年),别名同连,江苏镇江人。早年毕业于
金陵大学,后赴美国
西北大学,获得
经济学硕士学位。回国后,赵棣华曾任中央大学教授、中央党部秘书、
国立东南大学教授、中央党务学校教授等职。他在
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统计科、中央党部会计科、
国民政府主计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等部门担任要职,并曾任中央派遣留学生管理委员会委员、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等职务。
中国抗日战争期间,赵棣华担任第三战区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交通银行总经理、国民政府中央财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
解放战争时期,他担任国民政府委员、
中央合作金库常务理事、全国银行联合会主席。1949年秋天,赵棣华去台湾。1950年12月10日在美国病逝。
赵棣华在金融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就。他曾任
江苏省人民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兼任
江苏省农民银行总经理,并发起设立江苏农村金融委员会,筹建农业仓库,办理抵押、保管、加工、运销等业务。1935年,他担任
江苏银行董事长,改总管理处为总行,广设分支机构,代理金库,营业日盛,对于
江苏省农业和工矿业的发展不无裨益。1936年,他担任
四明银行常驻监察。抗战爆发后,赵棣华随江苏银行及江苏农行迁往
重庆市。1940年,他任
抗日战争第三战区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及交通银行协理,同时卸苏行职。1942年,他任交通银行代总经理,1945年升任总经理。1948年,交通银行分支机构多达二百三十余处,对工商业扶助也不遗余力。赵还担任
上海市参议员,
中央合作金库常务理事、大中银行董事长,并在多家企业和报社、出版社兼职。
1931年任
国民政府行政院主计总处主计官兼会计局副局长、局长。1933年任
江苏省人民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同年兼
江苏省农民银行总经理,并发起设立江苏农村金融委员会,筹建农业仓库,办理抵押、保管、加工、运销等业。1935年由财政厅委为
江苏银行董事长,改总管理处为总行,广设分支机构,代理金库,营业日盛,对于
江苏省农业和工矿业的发展不无裨益。1936年
四明银行改组为官商合办银行,任常驻监察。抗战爆发后,赵随江苏银行及江苏农行迁往
重庆市。1940年任
抗日战争第三战区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及交通银行协理,同时卸苏行职。1942年任交通银行代总经理,1945年升任总经理。1948年该行分支机构多达二百三十余处,对工商业扶助也不遗余力。1948年冬,赵棣华接替
钱新之成为交通银行的董事长,并兼任总经理。赵还任
上海市参议员,
中央合作金库常务理事、大中银行董事长,并在多家企业和报社、出版社兼职。解放初随交行赴台。1950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