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昌言,字正臣,通州静海人。举
进士高第,授将作监丞、通判
滁州市。后以
太常博士召试馆职,不中选,迁尚书屯田
员外郎、知太平州。上《政论》三十篇。入为
殿中侍御史、
开封府判官。安抚淮南,还,以
礼部员外郎兼
侍御史知杂事,迁三司
度支副使,除天章阁待制、
河北省都
转运使。言事者以为滨、棣等六州河可涉,宜有城守如边,以待
辽朝。诏昌言与宦官杨怀敏往视。怀敏以为当城如边,昌言曰:「六州地千里,又河数移徙,城之甚难而无利。契丹未渝盟先自困,非便也。」或请于麟、府立十二以拓境,又诏昌言与
明镐、张元度可否,昌言独以为:「麟、府在河外,于国家无毫发入,而至今馈守者,徒以畏蹙国之虚名。今不当又事无利之砦,以重困财力。」就除知庆州。在州所为不法,语彻朝廷。昌言疑通判
陈湜言之,追发罪,湜坐废,昌言亦降知
华州。
历知
沧州市、河阳,移
河北省都
转运使。议塞商胡埽决河,令复故道,与北京留守
贾昌朝累论。徙江、淮发运使,加龙图阁直学士、知
应天府,又知延州。召还,会塞六塔河,以为都大修河制置使,辞,弗许,加枢密直学士、知
澶州,以便役事。河决,夺一官知
滑州,又知
杭州市,加龙图阁学士,复知滑州。以老求罢,乃以知越州。至京师,卒。
昌言为发运使时,召
范仲淹后堂,出婢子为优,杂男子慢戏,无所不言。仲淹怪问之,则皆昌言子也,仲淹大不而去。其治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