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吾(1879年12月14日-1976年9月13日),又名星五,曾用名奎,
川沙县龚镇人。中国早期
应用化学实业人。少入上海梅溪书院,后考入天津北洋大学堂,其后官费留学
日本。
张新吾(1879年12月14日-1976年9月13日),又名星五,曾用名奎,川沙县龚镇人.中国早期应用化学实业人。少入上海梅溪书院,后考入天津北洋大学堂,其后官费留学日本。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从
大日本帝国大学毕业回国,创办天津工艺学校。翌年调北京,任商部
主事,兼
进士馆教习。民国初年,任农商部代理次长、代理总长。清末,以日本火柴大量输入,流出白银千万两以上,遂向商部建议在京办火柴厂,遂建官商合办丹凤火柴公司,任技术顾问。与
吴蕴初、
范旭东等创办中华化学会,历任九届会长。在农商部任职期间,主持筹建官龙烟铁矿及附设
石景山区炼钢厂(现“
首钢集团”前身),任总经理。后因军阀混战而关闭。抗战胜利后,为之点火开炉。60年代初,加入“民革”,晚年潜心研究中国古代哲学,著有《三极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