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泰(?—1663年),男,
汉族,
泉州市南安县人,
郑芝龙的堂侄,
郑成功的堂兄,与郑成功同为郑氏十二世,
朱聿键曾封郑泰为建平侯。
康熙帝二年(1663年),
郑经以为郑泰想拥立郑成功的弟弟
郑袭,他先封郑泰为金厦
总督,假意要把
金门县和
厦门市都交给郑泰。郑泰受封之后,接受邀宴到厦门晋见郑经,郑经趁机将郑泰囚禁起来。郑泰自缢身亡。
1660年(永历14年),
郑成功听说
达素将攻打厦门,下令各镇官兵眷口搬住金门,命郑泰及其他将领保护。
1661年(永历15年),郑成功兴师攻台湾,郑泰居守
金门县。
1662年(永历16年,清
康熙帝元年),郑成功开
台湾府县。世子
郑经居
厦门市,和乳母私通生子,郑成功大怒,要郑泰杀郑经和郑经的母亲
董太后,郑泰并没有执行这道命令。同一年,郑成功去世,郑经嗣位。
1663年(
永历17年),郑经以为郑泰想拥立郑成功的弟弟
郑袭,为去其弟之羽翼想要扑杀郑泰,他先封郑泰为金厦
总督,假意要把金门和厦门都交给郑泰。郑泰受封之后,接受邀宴到厦门晋见郑经,郑经趁机将郑泰囚禁起来。郑泰自缢身亡。
郑泰在
郑成功北伐失败之后,对郑氏事业失去信心,开始把资金汇到日本,以备万一,寄存在日本长崎唐通事办事处。(根据郭弘斌著的《台湾人的台湾史》,寄银总共307,032两3钱4分,亦即丁银3,070贯323匁4分。然而《
闽海纪要》所记载的这个数据是40万。)这件事
郑成功都不知道。一直到郑泰死后,
郑经派人细查帐册才发现。
从1663年(清康熙2年、日宽文3年)开始,郑经向派协理刑官
蔡政到日本,向日方要求归还这笔钱。但是郑泰的弟弟
郑鸣骏也派人到
日本要求归还,而且还持有存银勘合。日本受理双方诉讼后,表示仅以双方的提诉理由不能决定,要求双方提出充分证据。
此后,1664年、1665年、1666年,郑经和郑泰亲族都各派代表到
长崎市交涉。到1674年,日本决定将存银交给郑泰遗族。但是此时中国正发生
三藩之乱,在北京的郑泰遗属被
满族控制,行动并不能自主,想要再归属
郑经,于是派人前往
厦门市拜会郑经,以存银勘合为条件请降,郑经答应。
1675年,郑经派员往日本拿回存银。原本的30万银,
日本扣开支销,只发回26万。其中有部分因为1663年的一场大火烧黑或烧成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