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炯(503-561年),字初明,或作礼明,
南梁武康(今浙江
德清县)人,
南北朝南齐、南梁官员。他是
沈瑀的孙子,年轻时因其卓越才能受到重视。他在梁朝担任过多个职位,包括尚书左户侍郎和吴县县令。
侯景之乱期间,他被任命为
会稽郡知府袁正君的代理人。城市沦陷后,他被
侯景将领
宋子仙俘虏,并被迫担任书记。宋子仙战败后,他被
王僧辩赎回,并继续为王僧辩撰写军事文书。
司马昱遇害后,他负责起草了各地官员向
江陵县上表劝进的文件。侯景之乱结束后,他被封为
原乡县侯。
他还曾在
西魏短暂生活,后返回
南梁,历任司农卿、
御史中丞等职。
陈霸先时期,他担任通直
散骑常侍,中丞如故。
陈蒨即位后,他因讨伐王琳、拒绝
留异而立功,被封为明威将军。晚年,他因病在吴中逝世,享年五十九岁。他的文集共有二十卷,现已佚失,现存《
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中有《沈炯集》。
沈炯出生于
萧衍天监三年(503年)。他的祖父
沈瑀曾任南梁寻阳郡太守,父亲沈续则是王府
记室参军。沈炯年少时以其杰出的才能著称,起初担任王国常侍,后升任尚书左民侍郎,外调为吴县县令。
侯景之乱爆发时,
会稽郡知府袁正君入援京师,沈炯被委任为监郡台。随着京城陷落,侯景部将
宋子仙占领吴兴,派遣使者召见沈炯,希望他担任书记。尽管沈炯以患病为由拒绝,但仍遭到宋子仙的愤怒,差点因此被斩首。幸运的是,由于路上的一棵
桑树阻挡了他的行刑,他得以被救。最终,宋子仙还是强迫他担任书记。宋子仙失败后,
王僧辩听说沈炯的名声,通过军中购买的方式得到了他,并给予丰厚的报酬。从此,所有的军事文书都出自沈炯之手。
司马昱遇害后,王僧辩命令沈炯制作表书,其文采卓著,无人能及。
陈霸先南下时,与王僧辩在白茅湾会面,沈炯为此撰写了盟誓。侯景东逃至
会稽郡时,沈炯的妻子虞氏和儿子沈行简被杀害,但他本人和他的弟弟成功逃脱。
侯景之乱平定后,
萧绎为了表彰他对国家的贡献,特别封他为原乡县侯,食邑五百户。
王僧辩成为
司徒后,沈炯被任命为从事中郎。梁元帝征召他为给事
黄门侍郎,兼任
尚书左丞。
荆州市陷落后,沈炯被
西魏俘虏,但在那里受到了尊敬,被授予仪同三司的头衔。他担心自己的文学才能会被西魏利用,因此一直保持低调,不与外界接触。他有时会创作一些诗歌,但很快就会销毁,不让它们流传出去。有一次,他独自经过
刘彻的通天台,写了一篇文章表达自己渴望回归故乡的心情。这篇文章完成后,他梦见了一个戒备森严的地方,他将自己的情况告诉了那里的人,被告知不久就能回家。不久之后,他和其他人一起回到了
南梁。
绍泰二年(556年),他回到首都,先后担任司农卿和
御史中丞。
陈霸先受禅建立
南陈后,沈炯被提升为通直
散骑常侍,仍担任御史中丞。他请求辞职照顾母亲,但未获批准。
陈蒨即位后,他再次提出辞职,这次获得了批准。陈蒨非常看重沈炯的才能,曾计划让他在战争中立功,因此解除了他的中丞职务,加封他为明威将军,让他回到家乡招募士兵。然而,沈炯因病未能完成这项任务。
天嘉二年(561年),他在
吴中区因病去世,享年五十九岁。陈蒨得知这一消息后,当天举行了哀悼仪式,并派遣使者前往吊唁。沈炯被追赠为侍中,谥号恭子。他的文集共有二十卷,虽然已经佚失,但《
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中收录了《沈炯集》。
沈炯的作品主要集中在诗歌领域,其中包括《长安少年行》《独酌谣》《从驾送军诗》《望郢州城诗》《长安还至方山怆然自伤诗》《离合诗赠江藻》《建除诗》《六府诗》《八音诗》《六甲诗》《十二属诗》《从游天中寺应令诗》《同庾中庶肩吾周处士弘让游明庆寺诗》《名都一何绮诗》《为我弹鸣琴诗》《赋得边马有归心诗》《咏老马诗》《和蔡黄门口字咏绝句诗》以及《谣》等。这些作品大多反映了他的人生经历和情感体验,其中有些作品在他死后被他人整理并流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