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万三(生卒年不详),本名沈富,字仲荣,号万山,浙江吴兴(今湖州)。是元末明初富商。
沈万三继承父亲沈的事业,投身农业,通过雇佣长、短工,把田出租给佃户,征收租米,发放高利贷来兼并土地。据《吴江县志》记载,沈万三的家族在吴江的
周庄镇拥有一座庄园。沈万三在张士诚占据吴地时已经去世,死后,他的两个儿子
沈茂和沈旺继续经营家业,并通过海上运输粮食至北方。沈万三的家族在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因“蓝玉谋反案”受到打击,家族衰落。
沈万三在明朝成立前已经去世,民间流传的充军云南一事并不属实。关于沈万三如何致富有“躬耕致富说”“授财说”等多种说法,民间还流传有“聚宝盆”说。现代学者
顾诚评价沈万三及其家族中的一些人虽算不上文人雅士,但也知书达理。
人生经历
沈万三,原名沈富,关于他的确切出生和逝世年份,至今仍缺乏可靠的历史记载。他的父亲沈祐曾从湖州南浔镇迁居到
长洲县东蔡村(或作东诧村),躬耕起家。沈万三继承他父亲的事业,亲自带领自己的子女和家族成员,投身于农业劳作。据《
吴江县志》记载,沈万三的家族在吴江的
周庄镇拥有一座庄园,以其极端的富足而闻名于世。
沈万三不仅以其商业成就而闻名,还因其对学问的热爱和敦厚的品行受到赞誉。他曾是学者袁文清的门生,并深受其赞赏。当时,长沙县的
冯子振以其博学和文学成就崭露头角,人称“海粟”。冯子振曾到吴地时,沈万三以盛情款待,并深受其青睐。作为对沈万三的赞赏,冯子振为他题写了“积善”二字。
在
张士诚占据吴地时,沈万三已去世。他的两个儿子
沈茂和沈旺继续经营家业,并通过海上运输粮食至北方。在明朝洪武年间初期,他们以巨额财富和贡品献给朝廷,包括龙角、白金、黄金、士兵、战马,并参与建设南京的建筑,包括廊房、酒楼以及其他工程,投入的资金非常巨大。由于当时政府正在征召人才,沈茂被任命为广积库提举,而沈旺的侄子沈被任命为
户部员外郎。沈万三的后代,沈富和沈贵,继续扩大
家族财富,并开始涉足文化领域。沈荣在沈万三去世后,为纪念他而建立了积善堂。
然而,沈万三的家族在1393年(明朝
洪武二十六年)遭受了重大的打击。由于卷入“蓝玉谋反案”,家族的财富和声誉一夕之间化为乌有。沈万三的曾孙沈文度因此案而丧命,家族成员被流放至边疆。沈文度的女儿由学者莫辕收养。沈万三家族因此事件而陷入了衰落。
人物轶事
致富传说
聚宝盆说
《挑灯集异》一书中记载,沈万三年轻时,遇到一个农夫带着百余只
蟾蜍,沈万三便将蛤蟆买来放生。第二天,他发现这些蛤蟆聚集在一个瓦盆里不散。于是,他把这个瓦盆带回家,做洗手盆用。有一天,他的妻子洗手时不小心把一根银钗掉进了瓦盆里。很快,瓦盆中聚满了银钗,让沈万三成了富翁。这个故事传开后,还演绎出了另以故事,
朱元璋的士兵攻占了沈万三的家,找到了这个神奇的瓦盆,将他埋在金陵城下“以镇王气”,这个地方后来被称为“聚宝门”,即今南京市“中华门”。
力田说
沈万三跟随父亲沈祐迁至长洲县东蔡村后,利用当地大片荒弃的田土,亲自耕作。由于经营得法,占有的田地日渐增多,沈家便开始招集佃户出租田地,雇佣长短工,征收租米发放高利贷,到沈万三及其兄弟主持家业是已经拥有跨数县的良田。据《弘治吴江志》记载,沈万三“田宅跨于各邑”。《长州县志》中也记载沈万三以力农致富。
其他说法
”授财说”认为元季吴江汾湖一带有一位名叫陆德源的人,沈万三曾为陆家管理财务。后来,陆德源看透人生,离家云游前将数百万家财都送给了沈万三,使他成为“江南富豪之首”。还有“经商致富说”认为沈万三开始从事生意,很快就赚了数百万财富,成为了显赫的富豪。此外,还有“通番说”,据《吴江县志》记载,沈万三在吴江周庄有宅邸,因“通番”而富家天下。
人物争议
生卒年
关于沈万三的生卒年说法不一,《苏州文史研究》一书中考察沈万三后代的生卒年推断沈万三出生于元大二年(1298年)前后,具体时间不详。学者
顾诚的《
明朝没有沈万三》一书中认为沈万三的生卒年均在
元朝时期,通过考察沈万三子孙的生活年代及同沈氏家族有密切联系的人士的记述中推断沈万三在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时,已经去世12年以上。并且推断沈万三出生于1286 年前后(其子沈荣生于1306年),死于1348年至1356年之间,大约活了六七十岁。
充军云南
在
清代的《
钦定明史》,经过漫长的编辑和修订过程,于
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颁行,其中的第一百一十三卷“
高滔滔传”中,有关于一位名叫沈秀的吴兴富民的记载。据书中描述,沈秀参与了明朝都城的建设,并主动请求资助军队。然而,这一行为激怒了
朱元璋,他质疑了沈秀的资助是否合适,并表示“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在这个情境下,
马皇后出面进行了辩护,她提出了一个观点,即法律应用于惩治非法行为,而不是因富有而受罚。最终,沈秀被释放,并被派往
云南省服役。此外,
爱新觉罗·旻宁年间修的《昆明县志》卷六下《寓贤》也记载了沈万三协助修建城墙后被充军云南的事情。
学者
顾诚在《明朝没有沈万三》一书中称明朝的军队在1381年(
洪武十四年)开始,在将领
傅友德、
蓝玉和
沐英的率领下,对云南进行军事行动。在1382年(洪武十五年)云南被平定。如果沈万三(沈秀)在这段时间被派往云南,根据历史时间线,他在那个时候应该已经是一个非常高龄的人,大约100岁左右。因此这段历史是不可信的。
向朱元璋献银
明初翰林学士
刘三吾的《坦斋文集》中有一篇沈万三侄儿沈汉杰的墓志铭,其中记载沈家向朱元璋献上1500两银子,用来建造廊房650楹,给1000名军士提供甲马。但学者
顾诚认为此处记载不实,他根据《吴江县志》和《刘三吾传》考察了沈万三家族的情况及刘三吾入朝的时间,认为由于他入朝较晚,他在侍从时固然可以听到朱元璋夸奖“吴中沈氏”,但对“国初”(即洪武初年)的事情就未免隔膜,把沈万三的两个儿子向朱元璋献上大批金银误认作沈万三兄弟并不奇怪。
如何致富
学者顾诚在《明朝没有沈万三》一书中记载自沈万三的父亲沈佑迁居自湖州
南浔镇到
长洲县东蔡村(或作东诧村)以来,沈家一直致力于利用当地大片抛荒的肥沃土地。在最初的迁居时期,沈家父子可能亲自参与农耕劳作,通过卓越的管理能力,他们逐渐扩大了田地的面积。沈家转变为大地主,招集佃户出租土地,雇佣长短工以及发放高额贷款。到了沈万三兄弟主持家业时,沈家已经拥有了跨越数县的良田。《弘治吴江志》中也记载“万三,长洲人,富甲江南,名闻天下,田宅跨千各邑。”《长洲县志》记载“初,吴中首称沈氏曰万三公、万四公昆季,以力农致富垮古素封者。”这类记载还有许多,顾诚认为这足以证明沈万三家族是通过占有大片田地,坐享高额地租而致富的。此外,沈万三家族通过雇佣长、短工,把田出租给佃户,征收租米,发放高利贷,从而兼并的土地越来越多。同时,沈家也可能还要经商,如出卖粮食或收购其他货物,以牟取更多的财富。《
逆臣录》中就曾提到沈文矩收买
白蜡树2000 斤托入运往
德州市买卖。此外,顾诚认为“通番”说,只见于个别史籍的传说之词,并没有任何具体事实。
影视形象
人物评价
现代学者
顾诚:“沈万三及其家族中的一些人虽算不上文人雅士,但也并不是许多人想象中的守财奴,而是知书达理,甚至爱收藏字画古董附庸风雅的。”
家族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