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征信系统是由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中心是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专业运行、维护和管理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2006年成立,中心注册地为
浦东新区,内设23个部门以及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中征(北京)征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征(天津)动产融资登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家所属公司,并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主要业务包括由个人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的个人信息服务业务,动产融资统一登记服务、应收账款融资服务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过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有效解决了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全面精准助力放贷机构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帮助企业和个人获得融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建立,为应收账款融资供需双方提供融资交易信息中介服务经过多年运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受益面、破解首贷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历史沿革
2006年3月,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要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2007年,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了我国首个基于互联网运行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系统于2007年10月1日上线运行,面向全社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及查询服务。
2008年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揭牌仪式在
上海市举行。揭牌仪式由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李超主持。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为市场主体提供应收账款在线确认、在线沟通融资供需信息等服务。通过这一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搭建起中小微企业和银行信息沟通的桥梁,用户可通过平台确认应收账款真实性,提高放贷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获得感。
201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在
四川省绵阳市试点依托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成都分行、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全国首个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应收账款融资的《合作备忘录》。
2017年4月,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中国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要求各部门合力推广融资服务平台,促进小微企业融资。2017年9月,融资服务平台写入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十条明确“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2018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线上融资功能正式上线,开始了探索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模式。2019年4月28日和4月30日起,征信中心接受
北京市18个区市场监管局和
上海市16个区市场监管局及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的委托,在登记系统提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四类财产抵押登记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积极落实征信查询费用减免政策。202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免收征信查询服务费,助力复工复产成效显著。此外,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尽力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国民经济恢复正常循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延长减免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7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
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征信中心党委书记陈建华、百行征信董事长朱焕启出席。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振忠与百行征信副总裁刘鹏鹏代表双方签约。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在依法合规、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征信战略、业务、技术合作研究,发挥“政府+市场”作用,共同推动我国征信市场繁荣发展。
2021年1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全面承接全国动产和
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工作,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提供七大类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和查询服务。自统一登记开展以来,系统登记和查询业务量稳步增长,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明显提高,超百万的中小微企业获得动产融资,为便利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改善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2022年10月,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阶段性减免征信服务收费,具体包括:1.免收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登记服务费。 2.免收征信系统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10类金融机构企业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征信查询服务费。3.减免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机构治理
组织架构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所属单位,内设23个部门以及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中征(北京)征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征(天津)动产融资登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家所属公司,并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征信分中心。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全国首家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2000年,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大陆地区首份个人信用报告,2002年,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首个个人信用评分。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正式成为上海资信的控股股东。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属于
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监事长单位、
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资信评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上海资信及下属子公司在从事征信业务、信用评级、政府专项评估等传统业务,也从事小微普惠及网络金融征信服务、非银行授信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征信增值产品开发、商账管理等业务。
中征(天津)动产融资登记公司于2011年12月21日注册成立,地点位于天津
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属于动产融资服务机构。中征登记公司设立的目的是从完善金融基础设施角度出发,弥补动产融资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延伸征信中心业务(登记业务的服务链条),在动产融资相关服务环节和动产融资形式上进行探索和创新。
中征(北京)征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子公司,总部成立于2009年4月,
上海市和
天津市设有分公司。公司为金融科技类IT技术服务型企业,属于国家高新技术和
中关村高新技术认定企业,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定企业。公司围绕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技术开发、系统维护和业务支持服务。目前该公司已获得45项软件著作权,为广大金融机构提供从技术、产品、咨询、培训等服务。
领导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2023年)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陈建华(2023年)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主任:张子红(2023年)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振忠、
李朝东、李连三(2021年)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纪委书记:李清松(2021年)
机构业务
个人信息服务业务
业务内容
个人信息服务业务由个人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该平台具体提供三种产品服务,具体包括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个人信用信息概要和个人信用报告产品。个人信用信息提示以一句话的方式提示注册用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是否存在最近5年的逾期记录;个人信用信息概要为注册用户展示其个人信用状况概要,包括信贷记录、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汇总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注册用户展示其个人信用信息的基本情况,包括信贷记录、部分公共记录和查询记录的明细信息。
个人信息服务平台以保护社会公众隐私安全为前提,提供两种
身份验证方式:一是银行卡验证方式,即借助于本人名下卡号以62开头已开通或激活的银联卡确定个人身份;二是数字证书验证方式,即通过与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合作的
商业银行颁发的数字证书确认个人身份。银行卡验证和数字证书验证实时反馈身份验证结果。
动产融资统一登记服务
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了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承担动产融资统一登记服务,具体主要提供应收账款质押、
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租赁等动产担保的登记和查询服务。
2021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始了提供全国动产和
权利担保的统一登记和查询服务。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登记内容包括(一)、担保人和担保权人基本信息、担保物描述、登记期限等,不要求提交基础交易合同;(二)受理填表人提出的相关申请,在登记系统中客观记录、保存填表人提交的登记信息。登记的目的是告知其他主体该动产
上已存在担保权的事实。实践中,同一动产上可能存在多个担保权。
业务内容
一、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具体内容有: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合法拥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四类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具体内容有:应收账款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应收账款及其收益优先受偿。在应收账款上设立质权,应当进行登记,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三、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登记。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权利优先受偿。以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四、融资租赁登记。具体内容有:融资租赁登记主要是针对融资租赁交易设立的。融资租赁是指
出租人根据
承租人对
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形式。通过办理融资租赁登记,出租人可以对外公示租赁物的权利状况,从而有效保护自身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第三人通过查询融资租赁登记信息可以了解租赁物上的权利状态,避免交易风险。
五、保理登记。保理登记主要是针对保理当中
应收账款转让而设立的。在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债权人将应收账款出让给银行或保理商以获取资金,其本质属于债权转让。应收账款以登记的方式进行公示,可以透明交易关系,避免同一应收账款先转让后质押,或者先质押后转让产生的权利冲突,保护交易安全。
六、所有权保留登记。所有权保留通常指在买卖关系,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关系所附条件的一种约定。所附条件主要是指买受人先占有动产标的物,双方约定买受人只有在支付全部合同款,或者完成特定条件时,才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所有权保留登记旨在解决买卖关系中,因所有权保留而产生的动产占有人与所有权人不一致而可能导致的权利冲突。所有权保留在分期付款买卖关系中最为典型。
七、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
权利担保登记。其他可以登记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主要是针对动产担保交易中存在标的物占有与所有分离的现象,
权利人需要公示权利状况但无法定登记机构提供登记服务而设。通过登记,可以对不特定第三人明示某种新型动产担保状况,预防权利冲突。
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当事人可以便捷地了解动产上的权利负担情况。登记由担保权人(办理登记的当事人,即登记系统的填表人)办理。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
2013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子公司中征(天津)动产融资登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运营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成立。该平台作为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业务的承担主体,通过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迅速、便捷、有效的应收账款融资信息合作服务,促成融资交易的达成。
业务内容
一、在线确认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在线确认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模式主要适用于一般市场主体购销所产生应收账款的融资业务。应收账款债权人、债务人及资金方注册为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用户,通过平台在线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实现合同和账款信息的上传、融资申请的发送、质押/转让通知的发送与查看、动产融资登记信息的便捷登记等业务操作。
二、基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线上融资功能
(一)沟通融资意向。具体包含1.资金提供方利用平台信息主动联络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 在平台查看或通过接口接收已与平台对接的政府采购系统推送的最近1年的中标公告/采购订单,主动联络意向供应商;2.资金提供方在平台发布相关融资产品信息;3.供应商发布融资意向。
(二)资金提供方参考历史中标数据核定授信额度。具体包含1.资金提供方主动获取意向供应商的历史中标数据。2.资金提供方反馈对供应商的授信信息。
(三)供应商申请融资。具体包含1.供应商发送融资申请。 供应商与资金提供方确定合作意向后,可在平台选择拟用于融资的中标公告/采购订单,填写意向融资金额等融资申请信息,推送至指定的资金提供方。2.资金提供方参考相关数据进行融资审核。资金提供方可在平台查看或通过接口接收融资申请中的采购订单/中标公告以及相关的采购计划、合同、支付等采购订单详情信息,并可跟踪查看更新信息。此外,可以在已绑定具有权限的中登网操作员账户的条件下,通过平台快速登录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查询。
(四)资金提供方反馈融资成交信息。这些信息具体包含(1)资金提供方发送成交单。(2)财政部门相应进行账户锁定。
三、再贷款业务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
商业银行基于在平台的应收账款(政府采购)融资成交信息,在线向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部门发起再贷款申请。再贷款业务包括(一)商业银行在线申请再贷款。商业银行利用向平台反馈的应收账款(政府采购)融资成交信息,填写意向融资金额等申请信息,并补充借据等相关凭证材料,向所在地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部门,提交再贷款申请。(二)人民银行在线受理审核再贷款申请。人民银行可以通过在平台的业务系统,查看商业银行提交的再贷款申请及其在平台上对应的融资信息及贸易数据等,并可快速登入登记系统查询商业银行的动产和
权利担保登记信息,进行再贷款申请的快速受理与便捷审核。
中国人民银行与
商业银行达成再贷款成交后,可通过平台反馈再贷款成交信息,并快速登入登记系统完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机构文化
为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征信系统。在机构文化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时常开展信用宣传、编写“信用诗词”、开展信用党课等相关文化活动,强调思想铸魂的重要性。2023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加强征信宣传,积极对外发布征信权益指南,就信用报告查询、信用报告信息更正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解答。为此,征信中心还专门编写了信用小贴士,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征信方面的参考。信用小贴士内容如下:记清日期,按时足额还款;认真履约,保持良好记录。量入为出,管好自身财务;精打细算,不要过度负债。如实填表,确保信息准确;信息有变,及时
通知银行。还款方式,需要谨慎选择;钱到账户,才算真正还款。逾期发生,立即还款为上;真有难处,联系官方客服。关心记录,定期查询报告;出现问题,早提异议纠正。身份证件,定当妥善保管;身份信息,切勿随意提供。
征信系统
网络架构
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的系统主要包括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系统)、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征信系统
征信系统是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主要负责记录个人、企业信贷信息及其他信用信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
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于2007年建立,主要提供应收账款质押、
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租赁等动产担保的登记和查询服务,功能包括三部分,分别是登记、查询、证明验证。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主研发建设了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为应收账款融资提供基础信息服务,通过发挥应收账款等动产资源的融资功能,解决当时存在的中小微企业传统担保物不足等融资难点。同时,该融资服务平台也促进了线上化的应收账款融资理念的普及,推动了应收账款融资环境的好转。
信息处理
个人信息
征信系统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公共信息等,具体内容如下。
征信系统采集的个人信贷交易信息包括:(一)、被追偿信息,主要包括从资产处置公司采集的资产处置信息,以及从保险公司或融资担保公司采集的保证人代偿信息;(二)、传统个人信贷业务,主要包括从
商业银行、
消费金融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等授信机构采集的贷款信息、
贷记卡和准贷记卡信息;(三)、从
融资租赁公司采集的融资租赁信息,以及从证券公司采集的约定购回式和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证券交易信息;(四)、相关还款责任人信息,主要包括从授信机构采集的个人对他人或企业贷款和信用卡的担保信息。
征信系统采集的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一)、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籍、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户籍、配偶信息等;(二)、居住信息,包括居住地址、居住状况、住宅电话等;(三)、职业信息,包括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单位地址等;此外,个人基本信息主要由
商业银行等授信机构报送,也有部分信息来自各地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电信运营商等。
征信系统处理的个人抵质押物信息主要包括从授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信贷交易涉及的抵押物和质押物信息,主要包括抵押物的类型、评估价值、抵押人身份信息、质物类型、质物价值、出质人身份信息等。
征信系统处理的个人公共信息包括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住房公积金参缴记录、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助记录、执业资格记录、行政奖励记录八项信息。公共信息主要从各地的
税务机关、法院、负责行政奖惩、低保的政府管理部门、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执业资格颁发机构等采集。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上述需要处理的个人信息进行汇总、加工、整合形成征信系统的基础产品,即个人信用报告,客观记录个人信息主体的信用表现,反映个人信息主体借债还钱、合同履约和遵纪守法的情况。
企业信息
征信系统处理的企业概要信息包括信息主体的总体信用状况、被追偿业务概要、
借贷交易信息概要、担保交易信息概要、授信额度信息概要、相关还款责任信息概要六部分内容。
一、信息主体的总体信用状况由三个部分组成:(一)、信贷信息总体描述,包括信息主体首次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关系的年份,发生信贷关系的金融机构数量,目前仍存在信贷关系的金融机构数量,以及信息主体首次承担相关还款责任的年份;(二)、未结清信贷信息概况,包含当前未结清借贷交易和担保交易余额。(三)、公共信息总体描述,主要展示信息主体有几条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
二、被追偿业务信息概要部分主要描述信息主体当前被追偿业务的总体情况,包括未结清的由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债务、垫款、逾期汇总信息。
三、
借贷交易信息概要部分主要描述信息主体当前借贷交易的总体情况,按照各业务分类与各资产质量分类的组合统计账户数和余额。
四、担保交易信息概要部分主要描述信息主体当前担保交易的总体情况,按照各业务分类与各资产质量分类的组合统计账户数和余额。
五、授信额度信息概要部分主要描述信息主体从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额度及额度使用情况。
六、相关还款责任信息概要部分主要描述信息主体为信贷交易承担的其他还款责任,例如个人信贷交易共同还款人/共同
债务人、
保证人、票据承兑人、应收账款债务人等,用于反映信息主体的或有负债。
相关功能
征信系统查询功能包括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和企业信用报告查询。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线下方式:个人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点查询信用报告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省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此外,委托他人代理向查询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供查验,提交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原件,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另可自备填写完成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线上查询方式为:登录征信中心官网,在官网首页中间位置进入“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或者网上银行、
手机银行APP进行线上操作。
企业信用报告查询
企业信用报告线下查询有两种方式。(1)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企业有效证件原件供查验,提交加盖公章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企业有效证件复印件,填写《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 企业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照。(2)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时,需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有效证件原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查验,提交加盖公章的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有效证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填写《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
机构作用
金融交易
有效解决了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目前,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已经成为世界规模最大、收录信息全面、覆盖范围和使用广泛的
信用信息数据库,基本上为中国国内每一个有信用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通过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全面精准助力放贷机构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帮助企业和个人获得融资。征信中心的信用报告已成为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
营商环境
便利动产和
权利担保融资、改善营商环境。自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1年开展全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以来,系统登记和查询业务量稳步增长,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明显提高,超百万的中小微企业获得动产融资,为便利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改善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防范金融风险
促进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已经成为我国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在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信用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
中心概况.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3-11-07
公司简介.中征(天津)动产融资登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