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夙生,女,出生于1956年4月11日,毕业于
吉林大学法学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
1979年,迟夙生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于1980年,迟夙生加入
九三学社。1994年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夙生
律师事务所,并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1998年迟夙生第一次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来北京参加“两会”。2006年,迟夙生提出的议案占整个黑龙江省代表团提出议案数量的1/8。迟夙生曾多次承办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大北集团案、大庆联谊股票案、“齐二药”假药案等。
2023年11月6日,迟夙生代理的一起涉黑案件在云南
宣威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迟夙生因在开庭前的法庭拍摄了两张照片被认为违反法庭纪律,手机被扣留后,与多名法警发生争执突发疾病被紧急送医。
人物经历
迟夙生,1956年4月11日出生,毕业于
吉林大学法学院,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后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80年,迟夙生加入
九三学社。1994年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夙生
律师事务所,并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曾多次承办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大北集团案、大庆联谊股票案、“齐二药”假药案等。迟夙生于1998年第一次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来北京参加“两会”。
在第九届全国人大会议期间,迟夙生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
民事诉讼法》由
两审终审制改为三审终审制的议案,经
黑龙江省众多代表的联名支持已经被修正草案吸收,正式列入到2007年立法规划中。迟夙生还应邀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婚姻法立法的修改。
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上,迟夙生就此做了重点发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10次犯罪。绝大多数的涉法信访都是因为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审判人员错判案件造成的。但因此而受到追究的法官却为数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法官的不公正裁判行为,反过来又导致了涉法信访量的上升。因此,必须加大对错判案件法官的追究,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信访量。”会议第二天,迟夙生又向大会递交了《加大错案追究力度、遏制涉法上访势头的建议》的议案。
2006年3月,迟夙生提交将心理测试结论作为刑事、民事诉讼证据的议案和制定环境污染赔偿法的议案,已被全国人大列入正式议案。2006年,迟夙生提出的议案占整个黑龙江省代表团提出议案数量的1/8。其中,将心理测试作为刑事、
民事诉讼法证据的议案,已经被全国人大法工委列为2007年立法规划的范畴。迟夙生现担任黑龙江省
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7年年末迟夙生接下了
鲅鱼圈区四户农民的房屋拆迁案,当地一家开发商占地,把大批农民的房子强拆了,农民不服,到法院起诉,结果开庭近两年了,一直没有结果。走访调查中,迟夙生发现,当地被强行拆迁的有1000余户,而起诉到法院的只有4户。2008年全国两会上,迟夙生提交了“建议尽快制定房屋拆迁法的议案”,并指出了征地补偿中的现行法律漏洞。2008年12月10日,鲅鱼圈区的4户农民终于拿到了盼望已久的判决书。结果正如迟夙生所想,打赢了这场官司。
2017年11月16日
赣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明经国涉嫌故意杀人案。接受明经国委托后,辩护律师之一迟夙生曾到案发现场勘察。当天开庭前,迟夙生向法院提供了委托手续,要求作为明经国的辩护人出庭,但被赣州中院以“无法核实
律师事务所函的真实性”为由拒绝其进入法庭。11月18日,江西赣州中院在其官方微信号发布了《关于未准许迟夙生参加明经国案辩护的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回应称,“迟夙生在没有会见被告人明经国及阅卷的情况下,开庭前临时要求参加辩护。为有效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合议庭未准许迟夙生参加
明经国案的辩护。”
社会任职
迟夙生曾任第九、第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还连任了两届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政协副主席,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齐齐哈尔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成员,多届九三学社齐齐哈尔市委常委和齐齐哈尔市工商联常委。
相关事件
迟夙生当庭被强行驱逐
2012年1月,“贵州打黑第一案”再审进入第4天,第一公诉人、被临时指派为
小河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的贵阳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刘奕提出,庭审中律师要求调取的
黎庆洪进出看守所的体检记录已经调取,但由于本案被告人数多达57人,要求法庭先进行辩护人对被告人问话等实质审理,再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即对黎庆洪等是否遭刑讯逼供等问题进行质证),审判长黄敏对此表示同意。但根据有关法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或者庭审中,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应当先行当庭调查。”
当即,辩护律师迟夙生表示抗议,遭审判长黄敏训诫,继续反对后,黄敏下令将其驱逐出庭。迟夙生未理会驱逐令继续大声抗议,后被23名法警团团围住,心脏病发,迟夙生随即当庭昏厥。辩护律师立即提出休庭将迟夙生送出就医,审判长黄敏和法警无一人伸出援手。30分钟后,迟夙生被担架抬出法院送往医院救治。迟夙生也成为庭审以来,第四位遭强行驱逐的辩护人。
提倡卖淫合法化
2012年3月12日,迟夙生连续第九年在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上建议
卖淫合法化,引发人权与道德舆论的争议碰撞。迟夙生称:现在社会上卖淫嫖娼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普遍,与其如此,还不如放开,让其合法化。况且,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虽不出台政策法规,明文规定卖淫合法化,但实际上卖淫嫖娼已合法化了。比如,一些地方政府一方面批准桑拿浴、洗头房等性场所遍地开花,将其当作支柱产业来发展,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又采取“民不举,官不究”的办法,对“性工作场所”等红灯区,实行保护性管制,对卖淫嫖娼这一明令禁止的非法的社会丑陋,睁一眼闭一眼,让其在潜规则下“合法化”运行。
手机被扣突发疾病
2023年11月6日,迟夙生代理的一起涉黑案件在云南宣威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开庭前,迟夙生因在法庭拍摄了两张照片被认为违反法庭纪律,审判长宣布休庭期间,就有法警将迟夙生“扣留”在法庭内,要求其交出手机,并删除手机里的照片,被迟夙生以未拍摄庭审活动为由予以拒绝。下午休庭时迟夙生在法院设置的手机柜取手机时,发现手机失踪,迟夙生在法院寻找手机时,被多名法警强行拖进法院另一个房间,在强行带走迟夙生律师过程中引发迟夙生突发心脏疾病,法院将迟夙生用救护车送往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室。经心电图初步诊断为
心肌缺血,医生表示有猝死危险。
11月7日,迟夙生律师回应外界称,她已转危为安,宣威法院某院长已与其联络,并归还了她的手机。当地律师协会也进行了慰问。
人物评价
15年的全国人大代表、34年的执业律师——在人生的55岁这年,迟夙生用“行动”把这两个身份做得轰轰烈烈。(南方人物周刊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