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是由东盟10国发起,邀请中国、
日本、
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印度6个对话伙伴国参加,旨在通过削减
关税及
非关税壁垒,建立一个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2020年11月15日,东盟十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国家的贸易部长,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正式签署该协定。印度因为担心相关协议可能伤及本国企业,受到邀请后暂未加入。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实施。
1990年12月,时任
马来西亚总理
马哈蒂尔·穆罕默德就提出了建立“东盟+3”(东盟+中日韩)合作的“东亚经济组织”的倡议。2005年4月中国政府提出了构建“东亚自由贸易区”(EAFTA,东盟+3)的构想。2011年11月,东盟接受了以东盟为主导的中日共同提案—RCEP,并同意设立与RCEP相关的三个工作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2012年4月,
东盟首脑会议上对年内要开展RCEP谈判的目标达成一致,并决定11月前开始进行RCEP的谈判。从2013年5月的首轮谈判至2020年11月的正式签署,RCEP历经长达8年、多至31轮的艰苦谈判,其间还举行了4次领导人会议、超过20次部长级会议。2022年11月,双方正式启动3.0版谈判。历经近两年的时间、9轮正式谈判、100余场工作组会议。当地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中国和东盟国家领导人在老挝万象出席第2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宣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谈判实质性结束。
RCEP协定涵盖了传统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等内容,同时还首次达成了地区范围内较高水平的
电子商务合作条款。RCEP协定的首要任务是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超过90%的货物贸易最终将在
成员国之间实现零关税。此外,RCEP鼓励成员国采用新技术促进海关通关便利化,推动新型跨境物流的发展。
RCEP是全球规模最大的自贸协定,其覆盖22亿人口,约占世界总人口的30%,15个成员国2019年GDP规模达25.6万亿美元,占全球经济总量的29.3%,区域内贸易额10.4万亿美元,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7.4%。RCEP的签署具有多重影响和意义。RCEP彰显了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决心,有利于增进地区国家之间的互信,RCEP将推动地区深度一体化,提升亚太地区整体的
福利水平。在全球层面,RCEP提振了经济全球化信心,为多边贸易谈判提供了新动能。
背景
整合亚太经济合作
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已成为世界各经济体推动相互间贸易、投资自由化的一个重要手段。据WTO统计,截至2013年1月10日,全球向WTO通报的
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RTA)达到546个,其中生效的RTA有354个。在这些区域贸易协定当中,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占比达到90%左右。
从中国周边来看,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呈现一种“多框架并存、
竞争性合作”的特点。截至2012年6月,亚洲各主要经济体,如东南亚的东盟、新加坡,东北亚的日本、韩国,南亚的印度、巴基斯坦等,都先后签署并实施了诸多的
区域贸易协定,其中,日本、新加坡及印度所签署并已生效的区域贸易协定均达到10个左右。除各经济体分别对外签署的FTA之外,亚太的地区性经济合作机制还包括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以东盟为核心的5个“10+1”、“10+3”(东盟+中日韩)、“10+6”(东亚峰会)、APEC等。
东亚存在的多重FTA格局产生“意大利面条碗效应”。各国商业部门为应对不同自由贸易协定下的不同规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潜在好处将有所减少。东盟提出RCEP,其目的之一就是有效整合诸多合作平台,有助于减少这一局面的复杂性。
平衡美国主导权
20世纪90年代到2007年,世界经济重心向亚洲的转移削弱了美国在该地区的实际影响力。东盟自由贸易区、"10+1""10+3""10+6"等东亚主要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使得美国没有参与空间,美国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领域面临边缘化的局面。因此,美国提出了“重返亚太”战略目标。2008年以后,全球巨型自贸协定谈判不断涌现。所谓巨型自贸协定,是指由全球主要经济体参加的大型自贸协定。在奥巴马政府时期,美国先后发起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谈判,试图与
日本和
欧洲共同打造面向21世纪的高水平自贸协定,意图主导制定新一轮贸易游戏规则,藉此构建亚太地区新的竞争性区域经济合作机制,进而主导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其“重返亚太”的战略目标。
为应对这种影响,东盟采取了掌控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导权的策略,并适时推出了RCEP,通过这一举措来缓解TPP所造成的冲击。RCEP的成立强调了东盟中心的地位,有助于加快全球经济向快速增长的东亚地区转移,在短期内对美国主导的TPP谈判形成一定的竞争关系,可以减缓美国主导推动的TPP的影响。
发展历程
RCEP起源
1990年12月,时任
马来西亚总理
马哈蒂尔·穆罕默德就提出了建立“东盟+3”(东盟+中日韩)合作的“东亚经济组织”的倡议,但由于没能得到美国与日本支持,该倡议未付诸实施。为了推动
亚洲各国的合作,2005年4月中国政府提出了构建“东亚自由贸易区”(EAFTA,东盟+3)的构想,2006年8月日本政府提出了构建“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CEPEA,东盟+6)的构想。东盟采取了对两个竞争性方案并行推进的方式,2010年9月东盟分别建立了与东盟+3和东盟+6相关的原产地规则工作组、关税清单工作组、关税手续工作组及经济合作工作组等四个工作组,对上述方案进行研究。
2011年11月,东盟接受了以东盟为主导的中日共同提案—RCEP,并同意设立与RCEP相关的三个工作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2012年4月,
东盟首脑会议上对年内要开展RCEP谈判的目标达成一致,并决定11月前开始进行RCEP的谈判。2012年8月,在
柬埔寨召开了第一次东盟+FTA部长级会议,16国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投资自由化等相关问题讨论的进程进行确认的同时,在对RCEP的概念与关键要素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了规定RECP谈判的目标与原则的《RCEP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在同年11月召开的第21届东盟峰会上,16国领导人同意了《RECP谈判指导原则和目标》,共同发布了《启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的联合声明》,并决定2013年开始谈判。
RCEP谈判历程
从2013年5月的首轮谈判至2020年11月的正式签署,RCEP历经长达8年、多至31轮的艰苦谈判,其间还举行了4次领导人会议、超过20次部长级会议,其历程可分为3个阶段。
缓慢推进阶段(2013—2015年)
2013年5月9日,RCEP第一轮谈判在
文莱举行。中国、
日本、
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印度以及东盟10国均派代表团与会。该轮谈判正式成立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个工作组,并就货物、服务和投资等议题展开磋商。各方就三个工作组的工作规划、职责范围、未来可能面临的挑战等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还就其他领域谈判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2015年8月,RCEP第三次部长级会议期间,货物贸易市场准入谈判取得重大突破,各成员就初始出价模式达成一致意见,实质性市场准入谈判即将开始。
按最初设想,RCEP谈判本应在2015年底结束。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谈判议题分歧较大等因素,前期谈判进展异常缓慢。截至2015年底,RCEP虽然举行了10轮谈判和3次部长级会议,但直至第10轮谈判才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核心领域展开实质性磋商。
加速推进阶段(2016—2018年)
2016年2月4日,TPP正式签署。这一事件促使RCEP
成员国加速推进其谈判进程,10天之后便在
文莱开启了第11轮谈判,2016年全年举行了6轮谈判。2017年1月23日,美国宣布退出TPP。随后,特朗普政府开始利用双边谈判争取美国利益最大化,并使用各种政治经济手段向谈判对手施压。为应对美国的经济制裁,RCEP成员国进一步加快推进其谈判进程。
2017年7月17-28日,RCEP第19轮在印度海德拉巴举行。各方继续就货物、服务、投资和规则领域展开深入磋商。2017年11月14日,RCEP首次领导人会议在
菲律宾首都
马尼拉举行。会议发表的《联合声明》不仅明确了结束RCEP谈判的时间线,也针对RCEP下一步谈判面临的障碍提出了包括“整合现有的东盟1自由贸易协定”在内的解决方法和路径。2018年4月28日-5月8日,RCEP第22轮谈判在
新加坡举行。在全体会议召开的同时,货物、服务、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贸易救济、金融、电信、知识产权、
电子商务、法律机制、政府采购等领域都并行举行了工作组会议。
2018年11月14日,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新加坡会展中心出席第二次RCEP领导人会议。东盟十国领导人以及
韩国、
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
印度领导人与会。与会领导人一致同意,RCEP谈判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正在进入最后谈判阶段,各方均显示出强劲的达成协议意愿。
凝心聚力阶段(2019—2020年)
2019年8月2-3日,RCEP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该会议是在RCEP谈判的关键阶段举办的一次重要部长级会议,也是首次在华举办的RCEP部长级会议。该会议推动谈判取得了重要进展。在市场准入方面,超过三分之二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已经结束,剩余谈判内容也在积极推进。在规则谈判方面,新完成金融服务、电信服务、专业服务3项内容,各方已就80%以上的协定文本达成一致,余下规则谈判也接近尾声。
2019年11月4日,
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和
澳大利亚、中国、
印度、
日本、
韩国和
新西兰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在泰国曼谷召开第三次RCEP领导人会议。与会领导人在会后发表联合声明,宣布RCEP15个成员国结束全部文本谈判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并将致力于确保2020年签署协议。同日,印度总理莫迪表示,由于在关税、与其他国家的贸易逆差和非关税壁垒方面存在分歧,印度决定不签署RCEP。
2020年8月27日,RCEP举行部长级视频会议。此次会议是与2020年东亚合作经贸部长系列会议同期召开的RCEP年内正式部长级会议。会议由东盟轮值主席国
越南主持,东盟十国及中、日、韩、澳、
新西兰经贸部长、东盟秘书长出席。会议肯定谈判取得的积极进展,承诺将继续努力推动实现年内如期签署协定。2020年11月15日,在第四次RCEP领导人会议上,东盟十国以及中国、
日本、
韩国、
澳大利亚、
新西兰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
批准与生效
2021年3月8日,时任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在
中原地区2017年全国两会第二场“部长通道”上表示,中国政府已正式核定RCEP协定。3月22日,中国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中国已经完成RCEP协定的核准,成为率先批准协定的国家。此外,
泰国也已经批准协定。4月15日,中国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完成RCEP核准程序。
2021年4月28日,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通过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9月13日,中国、
日本、
韩国、东盟经济负责人召开了线上会议。会后的联合声明中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列入了争取到2022年1月生效的方针。这是首次公布RCEP的目标生效时间。11月1日,
泰国副总理兼商务部长表示,泰国与
新加坡、
文莱、
老挝、
柬埔寨、
越南共6个东盟国家已于10月28日提交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12月6日,经
韩国国会批准并报东盟秘书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正式于明年2月1日起对韩国生效。
2022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
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正式开始实施协定。同月,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提交了加入RCEP的申请。
2022年2月1日RCEP对
韩国正式生效,3月18日对
马来西亚正式生效,5月1日对缅甸生效,2023年1月2日对
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6月2日对
菲律宾正式生效,这标志着RCEP对15个成员国全面生效,全球最大自贸区将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3.0谈判
2022年11月,双方正式启动3.0版谈判。历经近两年的时间、9轮正式谈判、100余场工作组会议,在原有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基础上,全面拓展与东盟新兴领域互利合作,加强双方标准和规制领域互融互通,促进贸易便利化及包容发展。当地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中国和东盟国家领导人在
老挝万象出席第2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宣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谈判实质性结束,并发表《关于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谈判的联合声明》。
内容和特点
内容
市场开放相关内容
货物贸易方面:15方之间采用双边两两出价的方式对货物贸易自由化作出安排,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使RCEP自贸区有望在较短时间兑现所有货物贸易自由化承诺。
服务贸易方面:
日本、
韩国、
澳大利亚、
新加坡、
文莱、
马来西亚、
印度尼西亚等7个成员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中国等其余8个成员采用正面清单承诺,并将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就开放水平而言,15方均作出了高于各自“10+1”自贸协定水平的开放承诺。
投资方面:15方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制造业、农业、林业、
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大大提高了各方政策透明度。
自然人移动方面:各方承诺对于区域内各国的投资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随行配偶及家属等各类商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得一定居留期限,享受签证便利,开展各种贸易投资活动。
自贸规则相关内容
RCEP拓展了原有“10+1”自贸协定的规则涵盖领域,既对标国际高水平自贸规则,纳入了知识产权、
电子商务、竞争、政府采购等议题,又在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作出加强合作等规定。
知识产权领域:RCEP涵盖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广泛内容,在兼顾各国不同发展水平的同时,显著提高了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电子商务领域:RCEP除规定了电子认证和签名、在线消费者保护、在线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跨境电子方式信息传输等条款,中国还首次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自贸协定中纳入数据流动、信息存储等规定。
贸易救济领域:在世贸规则基础上,RCEP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作出详细规定,并首次在自贸协定中纳入“禁止归零”条款;同时借鉴国际高标准规则,以“最佳实践”清单方式显著提高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技术水平和透明度。
竞争领域:RCEP在促进反垄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领域达到较高水平。
政府采购领域:各方就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信息交流和合作、提供技术援助、加强能力建设达成共识。
合作领域:突出了RCEP各国借助自贸协定平台,加强对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的支持和投入,使RCEP协定各项内容能更好惠及中小企业和发展中经济体。
其他方面相关内容
原产地规则方面:RCEP在本地区使用区域累积原则,使得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可在15个
成员国构成的区域内进行累积,来自RCEP任何一方的价值成分都会被考虑在内。
在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方面:RCEP简化了海关通关手续,采取预裁定、抵达前处理、
信息技术运用等促进海关程序的高效管理手段。
在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方面: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并确保这些措施尽可能不对贸易造成限制,不对其他RCEP成员构成不合理歧视。
在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RCEP推动各方在承认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中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并鼓励各方的标准化机构加强标准、技术法规以及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合作。
金融服务附件:首次引入了新金融服务、
自律组织、金融信息转移和处理等规则,就金融监管透明度作出了高水平承诺。
电信附件:在现有的“10+1”协定电信附件基础上,RCEP还包括了监管方法、国际海底电缆系统、网络元素非捆绑、电杆、管线和管网的接入、国际移动漫游、
技术选择的灵活性等规则。
专业服务附件:对RCEP成员就专业资质问题开展交流作出了一系列安排。
特点
2012年,《RCEP谈判的指导原则与目标》就明确了RCEP以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目标,并承认东盟在新兴区域经济架构中的中心地位。2017年,RCEP谈判首次领导人联合声明进一步指出,RCEP的三大支柱是市场准入、规则和合作,并包含保障成员方维护合法公共政策目标权利的条款。2020年,RCEP第四次领导人联合声明强调,RCEP涵盖了此前东盟与非东盟RCEP国家间自由贸易协定未涉及的领域和纪律。
涵盖领域全面
RCEP协定涵盖了传统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等内容,同时还首次达成了地区范围内较高水平的
电子商务合作条款。在市场开放方面,除了平均90%的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外,RCEP还明显增加了开放的服务贸易部门数量。例如,中国在加入WTO时承诺开放约100个服务部门,在RCEP中新增了22个部门,包括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领域,并放宽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外资所有权限限制。
建立和完善高标准规则
根据协定,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此外,RCEP鼓励成员国采用新技术促进海关通关便利化,推动新型跨境物流的发展。例如,2020年12月1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RCEP“任务清单” 快运、易腐等货物争取6小时内放行。
在投资方面,RCEP采用了负面清单的方式进行谈判和市场开放,这意味着地区经济体在投资条款中只列举限制的领域,其他领域默认开放。在服务贸易方面,
日本、
韩国等7个成员国采用了负面清单承诺,而中国等其余8个成员国起初采用正面清单承诺,但将在协定生效后的6年内转变为负面清单。此外,RCEP还制定了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区域累积原则。根据这些规则,来自RCEP任何
成员国的产品价值都可以被充分累积,从而降低了满足原产地标准和享受优惠关税的难度。
充分展现包容性
RCEP成员有发达国家,有发展中国家,更有一些最不发达国家,成员间经济体制、发展水平、规模体量等差异巨大。RCEP最大限度兼顾了各方诉求,在货物、服务和投资等市场准入和规则领域都实现了利益的平衡。协定还给予最不发达国家差别待遇,专门设置了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两个章节来帮助发展中成员加强能力建设,促进本地区的包容均衡发展,共享RCEP成果。例如,RCEP规定部分后进成员国的
关税削减任务相对较少,同时也规定部分产品可以保留20年的过渡期来实现零关税,而一些敏感产品的过渡期则延长至2040年。RCEP还为柬埔寨、老挝、缅甸等国提供了过渡期,以制定国内立法和完善监管体系。
延续开放性特征
美国政府采取了较为排他性的对外战略,将中国视为威胁和竞争对手,并试图通过围堵和遏制等手段来应对。与此相反,通过签署RCEP,包括
日本、
韩国、
澳大利亚在内的美国盟友选择了开放、地区主义、合作和团结。这些国家通过签署RCEP向世界发出了明确的信号,即亚太地区仍然坚持开放的地区经济一体化。尽管
印度已宣布退出RCEP谈判,但RCEP
成员国仍然持欢迎态度,并允许印度以创始成员国身份重返RCEP。此外,根据RCEP第20条款的规定,在协定正式生效18个月后,RCEP将向其他经济体开放,践行“开放的地区主义”理念。
影响意义
RCEP的签署具有多重影响和意义。在政治层面,RCEP彰显了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决心,有利于增进地区国家之间的互信;在经济层面,RCEP将推动地区深度一体化,提升
亚太地区整体的
福利水平。在地区层面,RCEP整合了原有的诸多自贸协定,有助于缓和“意大利面碗效应”;在全球层面,RCEP提振了经济全球化信心,为多边贸易谈判提供新动能。
中国
塑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对中国的定位也发生了变化。美国对中国发起了贸易战,并逐渐将其扩大至广泛领域。这导致中美关系发生了逆转,中国面临着美国不再试图让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挑战,而是试图建立排斥或规制中国的世界经济体系。RCEP的生效意味着中国在周边地区拥有了稳固的合作基础,特别是与东盟、
日本和
韩国等
成员国之间的经贸联系可以得到加强。这为
中原地区在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提供了机会。RCEP是中国对外经贸合作的重大突破,为中国全球经贸格局打开了“新窗口”。
中日建立自贸协定联系
通过RCEP,中国和日本之间首次建立了自贸关系。中日韩三国GDP合计已经超过
欧盟,仅次于北美自贸区,但经济一体化建设却落后于欧盟和北美。中日韩三国发展水平和产业竞争力存在差异,在不同行业、不同议题上也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因此中日韩FTA谈判一直进展不顺利。中国与
韩国已经建立了FTA安排,但是中日之间由于各种原因仍未建立FTA安排。中日之间存在着较强的产业互补性,但由于缺乏FTA安排,两国之间的经贸潜力无法充分释放。通过RCEP的签署,中国和日本首次建立了FTA联系,这为中日之间的经贸关系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RCEP投资规则涵盖
投资保护、投资自由化、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四个方面,既继承了传统投资协定的主要内容,也体现了国际投资缔约实践的新发展。文本规则包含投资章节18个条款和两个附件,对投资保护和市场准入的实体义务等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尽管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相比,RCEP在涉及国有企业、劳工、环境等领域的章节上较为缺乏,并且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等领域的规则标准相对较低,但中国参与RCEP的意义在于让中国有一个过渡期,以更好地对接CPTPP。例如,在数字经济方面,虽然RCEP的规则基本达到CPTPP的标准,但由于不受争端解决机制的约束,其约束力有限。然而,中国可以借加入RCEP的机会,逐步达到数字经济高标准规则,并与其他贸易伙伴进一步对接。
通过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中国202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中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中国要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国经济面临较大压力,稳定增长的重要性凸显。中国一方面需要通过扩大内需、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措施促进中国国内大循环的发展,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高水平开放来推动高质量发展。RCEP可以发挥这样的作用。中国可以通过对标RCEP规则来推动改革,打破发展中的堵点和难点,促进市场的更加开放和竞争的公平性。
东亚地区
RCEP是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在1997-1998年
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东亚地区的经济合作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一直处于碎片化的发展阶段。RCEP通过在制度层面整合多个双边或区域贸易安排,实现了制度一体化和市场一体化的结合,从而实现了东亚合作的地域覆盖和统合。这为地区的和平、开放和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改善本区域综合发展环境
RCEP在知识产权、
电子商务和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方面进行了高水平的规范,为东亚地区的经济合作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RCEP的知识产权章节是内容最丰富、篇幅最长的章节,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如
著作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传统知识等。RCEP还推动了无纸化贸易、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等方面的规范。
在竞争政策方面,RCEP规范了竞争立法、执法合作和
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议题,提出了明确而具有约束力的规则标准,为优化区域贸易投资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外,RCEP还提出了大量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包括简化海关程序、加强标准合作、简化投资审批程序等,以降低贸易壁垒和商业交易成本,改善区域综合发展环境,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和促进价值链发展。
为区域贸易恢复发展提供动力
在
关税优惠方面,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逐步实现零关税。例如:2022年1月1日,中国与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之间的立即零关税比例将超过65%,与韩国相互之间立即零关税比例将达到39%和50%,与日本是新建立自贸关系,相互立即零关税比例将分别达到25%和57%,最终,86%的日本出口至中国的产品将实现零关税。除了货物贸易自由化外,RCEP还在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做出了高水平的自由化承诺。
RCEP
成员国承诺在协议生效后的6年内实现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缅甸、
老挝和
柬埔寨在15年内实现负面清单),并在各自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进行改进,达到了超越现有“东盟+1”自贸协定开放水平的承诺。在投资方面,RCEP全体成员国承诺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并对制造业、农业、林业、
渔业和采矿业等5个领域作出高水平的开放承诺。
尽管东亚地区的国际贸易受到疫情和贸易不确定性的严重影响,但RCEP已经展现出推动区域贸易发展的积极作用。例如,中国企业通过贸促系统申领RCEP原产地证书,在2022年上半年享受了减免
关税的优惠。此外,RCEP也通过打通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自贸协定联系,进一步提高了中日和日韩双边贸易。
维护并强化东亚经济一体化
作为唯一一个比较全面地覆盖东亚生产网络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RCEP在制度一体化和市场一体化两个层面上强化了东亚的一体化进程。在制度一体化层面,RCEP充分运用了“东盟方式”并坚持东盟的“中心地位”,使得东盟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其中。RCEP通过统一的关税承诺、原产地规则和其他区域贸易规则整合了多个自由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例如,在原产地
累积规则方面,RCEP的规定使得区域内任何一个成员方的原产地增值都可以被累积,促进了区域内中间产品的贸易和投资,进一步深化了区域的价值链产业链。
在市场一体化层面,RCEP有助于提高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水平。根据
亚洲开发银行的研究,RCEP可以提高东亚地区的出口约4950亿美元,并且能够抵消因美国打压中国引发的贸易摩擦对东亚地区造成的出口损失。尽管受到中美贸易摩擦和疫情等因素的影响,RCEP成员内部贸易比重仍然稳定在45%左右,这表明RCEP有助于维系东亚地区内部经济链接,巩固了东亚经济一体化。
印太地区
RCEP的生效,彻底改变印太地区地缘政治,并对美国印太战略形成重大冲击。中美亚太战略竞争的优势向中国倾斜,美国在
亚洲的领导力下降。中国有效利用RCEP对冲美国以军事为重点的“印太战略”,进一步降低、削弱其遏制中国发展的功效。RCEP的生效,有助于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全面加强,相互依存度更深。客观上进一步限制了美国“印太战略”的推进。在中日韩积极推动下,RCEP顺利推进,美国欲利用日韩盟友关系推进“印太战略”将大打折扣。
实施工作与成果
2021年12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跨周期调节措施,推动外贸稳定发展;部署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后实施工作。会议指出,经过国际国内相关方共同努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要支持企业抓住协定实施的契机,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倒逼国内产业升级。
2022年1月20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计划》。2月18日,太原海关所属晋阳海关日前签发
山西省首票对
韩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原产地证书,证书涉及货物为货值10.1万美元的
草酸。3月18日,RCEP对
马来西亚生效,生效首日,贵阳海关所属遵义海关签发了
贵州省首份RCEP项下输马来西亚的原产地证书。3月21日,宁波华鑫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办理货物出口时,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
宁波海关成功申领了2份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原产地证书。
RCEP实施首季,兰州海关共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33份,货值约2036万元人民币,出口目的国主要为
日本、
泰国、
越南等,帮助企业享惠近百万元。黄埔海关辖区企业与RCEP其他
成员国享惠进口货物460批次,货值3.94亿元,企业可享
关税优惠811万元。在RCEP正式生效实施带动下,
海南省与RCEP成员国贸易占比超3成。海南对RCEP成员国进出口140.9亿元,增长45.8%。长沙海关共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315份、货值2.71亿元,
湖南省省内经核准出口商企业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4份、266.4万元:同时,长沙海关受理RCEP项下进口报关单9份、货值1146.7万元。主要出口享惠货物为金属、化工产品、鞋靴、烟花等,主要进口享惠货物为汽车零部件、橡胶等。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对RCEP其他14个
成员国进出口总值为2.8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占同期中国外贸总值的30.4%。当季,中国与
韩国、
马来西亚、
新西兰等多个国家进出口同比增速超过两位数。
日本经产省公布的文件显示,该机构今年2月向日本出口企业签发RCEP原产地证明书3450件,是1月的5倍多。前两月合计签发的原产地证明书大大超过此前其他贸易协定签署后同期水平。
2022年,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12.9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占中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8%。2023年1-4月,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为4.12万亿元,同比增长7.3%,占中国外贸进出口总额30.9%。从吸引外资看,2022年,中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投资额235.3亿美元,同比增长23.1%。2023年1-4月,中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投资额近89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13.7%。
2023年2月15日,一批价值4.8万元的饲料制粒机配件运抵
印度尼西亚,凭借成都海关签发的四川首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输印度尼西亚原产地证书,可获得进口国关税减免约2400元,这标志着RCEP新晋伙伴—印度尼西亚的关税享惠正式落地四川。
2023年前11月,
北京海关共签发《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证书4695份,货值2.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8.53%、4.66%;进口RCEP享惠货值7615.04万美元,优惠税款1263.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93.93%、124.93%、120.35%,RCEP相关优惠政策落地效果明显。
评价
政界
该协定对建立开放性、框架性贸易和投资系统,摆脱疫情危机具有重大意义,
韩国青瓦台称,该协定将有助于加强各国经济合作与韩国产业结构升级,进而克服疫情,还会加快韩新南方政策的步伐。(时任韩国总统
文在寅 评)
RCEP有助于扩大货物、资金和服务流通,提升区域价值链韧性,使之更好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时任老挝副总理宋赛 评)
RCEP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经济力量最强大的自贸区,将会为地区自由开放作出重要贡献。(时任日本首相
安倍晋三 评)
此次完成RCEP谈判将向世界释放重要信号:我们会继续维护自由贸易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时任新西兰总理阿德恩 评)
RCEP是“一个卓越的成就”。(时任
柬埔寨副首相昂蓬莫尼罗 评)
主要国际经济金融机构相继调低世界经济增长预期,在这样的背景下,完成RCEP谈判将“消除笼罩在世界经济上空的阴霾”。(时任缅甸国务资政
昂山素季 评)
协定生效后,
泰国有3万多种商品享受关税减让待遇。泰国商业部与本国企业进行了积极沟通,介绍RCEP内容和相关细则,帮助他们充分利用RCEP带来的优惠待遇。(时任泰国副总理兼商业部长
朱林 评)
RCEP的签署是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的象征,将为疫情后本地区经济复苏进程带来希望。(时任印尼总统
佐科·维多多 评)
RCEP将成为促进经济复苏的重要工具,他鼓励各国重新开放市场,确保供应链免受中断。(时任
马来西亚总理穆希丁 评)
RCEP将促进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并提升东盟在整体地区架构中的中心地位。(文莱苏丹哈桑纳尔 评)
RCEP涵盖全球三分之一的人口,占到全球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
成员国之间在减少贸易壁垒和提升贸易便利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无论外部世界会发生什么,成员国之间都希望提升区域一体化,并且相信双赢的合作模式,而非单边的零和博弈。(时任
新加坡总理
李显龙 评)
RCEP的签署向世界传递了鼓励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强烈信号。(时任
老挝总理通伦 评)
商界
RCEP整合资金、资源、专业技术和服务,形成一个完整的区域经济合作循环和生态。在不确定的世界发展格局中,RCEP提供了稳定性和有序性,未来能够推动地区乃至世界经济持续向前发展。(时任
印度尼西亚中华总商会总主席
张锦雄 评)
新西兰与其他所有RCEP
成员国均已缔约,新中两国之间还有双边自贸协定加持,这些均为新西兰乳业提供了更便利的出口条件。(时任新西兰乳制品行业龙头企业
恒天然集团贸易战略全球总经理贾丝廷·阿罗尔 评)
中国、
日本、东盟等可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实现有效互补与融合,“合作大有可为”。(时任中国日本商会副会长中润一郎 评)
随着区域合作在RCEP框架下逐步深化,企业会越来越多地受益于国际通关流程简化等政策。(时任中国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李国训 评)
RCEP的生效带来了
关税减免优惠,大大提升了我们产品的竞争力,在优惠政策刺激下,将推动公司扩大对东南亚国家的产品出口规模。(时任甘肃中仕达贸易有限公司出口部经理颜新娟 评)
媒体
15个国家同意签署RCEP相关协议,这将有助于为
印度洋太平洋地区带来战略稳定。(《澳大利亚人报》 评)
尽快完成RCEP各细节的磋商,打造具有战略意义的自由贸易区,或能扭转当前全球经济下滑的境况。(新加坡《联合早报》 评)
各方如果签署RCEP协定,将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巨大成功。(德国之声 评)
RCEP为促进地区一体化,推动地区发展繁荣注入了强劲动力。无论是
关税减让促进贸易便利化,还是提升投资政策透明度,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都将为参与方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
山西日报》 评)
协定具有重大象征意义,表明在
特朗普推出与单个国家达成贸易协议的“美国优先”政策近四年后,
亚洲仍然致力于多国一道争取更自由的贸易,人们认为这是实现未来繁荣的途径。(美联社 评)
RCEP最显著的影响之一,可能在于加快中日韩自贸协定的谈判。中日韩都是制造业和科技强国,而且已经在RCEP框架内进行了合作,三国完成自贸谈判的话,将开启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新篇章。(《金融时报》 评)
学界
在疫情冲击下,RCEP仍如期签署和生效,对外发出反对单边主义和
贸易保护主义,支持自由贸易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强音,有助于为区域乃至全球疫后经济复苏提振信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 评)
RCEP作为全球范围内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
自由贸易区,自生效以来不断推动区域内经贸合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带来显著的
贸易创造效应、投资驱动效应,在促进区域经贸合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时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范祚军 评)
在推动RCEP协议落地过程中,东盟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在区域一体化议题上,应发挥好东盟作为重要参与者和区域大国之间的中间人角色,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取得更大进展。(
北京语言大学国别与区域研究院研究员寿慧生 评)
对于东南亚国家来说,RCEP在进一步消除区域内贸易壁垒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时任
马来西亚太平洋研究中心首席顾问胡逸山 评)
RCEP不仅是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的自贸协定,而且是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自贸协定。(韩国京大学教授刘子阳 评)
在世界经济困难重重的背景下,RCEP为新兴市场注入强劲增长动能。
亚洲开发银行最新报告将东南亚地区2022年经济增长预期由5.1%上调至5.5%,一定程度反映RCEP对东盟国家经济的拉动预期。(
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
顾清扬 评)
生效第一年,RCEP已显现填补自贸协定空白、提振区域贸易、强化区域供应链的重要性,有潜力作为平台将
亚洲贸易红利投射到全球。(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东亚经济研究所所长彼得·德赖斯代尔 评)
RCEP的有效实施,让
越南拥有一个长期、稳定和可预测的出口市场。越南出口将有更多机会享受优惠
关税,受益的出口类别主要包括通信、鞋类、农业和汽车等。(越南中央经济管理研究院原副院长武智成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