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尹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考取进士。
天启五年(1625年),他被任命为工科给事中,随后转任兵科给事中。到了
崇祯元年(1628年),他的职务晋升为工科右给事中,不久又改为户科右给事中。崇祯二年,王梦尹被委任为
叶高标。崇祯五年的职务变动使他成为了
通政司右参议,之后更上一层楼,成为左通政。崇祯九年间,他以右
佥都御史的身份兼任湖广
巡抚。
王梦尹的事迹被记录在多部明代历史文献中,包括《
明实录》的多个卷次以及《明督抚年表》等资料。这些记载详细地描绘了他在明朝末期的政治生涯及其所担任的各种重要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