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齐斗
朝鲜王朝儒学家
郑齐斗(1649年—1736年),朝鲜王朝时期的著名儒学家,字士仰,讳齐斗,号霞谷,本贯迎日。作为朝鲜半岛阳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郑齐斗创立了“江华学派”,并对王阳明心学进行了继承与发展。他批判了朱熹的“即物穷理”学说,提出“心即理”的哲学主张。
人物生平
郑齐斗生于1649年,汉城人。他出身两班(官僚地主阶级),是进士郑尚征与韩山李姓的儿子。他是高丽末期著名儒学家郑梦周的第十一代孙。祖父郑维城是西人党的成员,曾任右议政,而从兄郑齐贤则是朝鲜孝宗的驸马。郑齐斗五岁时父亲去世,由祖父抚养成人。在十四岁和十六岁时,郑齐贤、郑维城以及伯父郑昌征相继去世后,郑齐斗开始独立支撑家族,并主持了祖父的葬礼。尽管他在1668年和1672年通过了科举初试,但未能最终及第。之后,他放弃科举,专注于学问,并成为少论大儒朴世采的弟子,与尹拯关系密切,声名逐渐显赫。
1680年庚申换局之后,领议政金寿恒推荐郑齐斗担任总簿寺主簿,1684年又推荐为工曹佐郎,但郑齐斗以疾病为由未赴任。1688年被举荐为平泽县监,郑齐斗赴任。次年发生己巳换局,西人失势,南人得势,郑齐斗也曾被下狱审讯。1694年甲戌换局后,西人重新掌权,李焞多次征召他做官,但郑齐斗均以疾病推辞。在学术研究过程中,郑齐斗接触到从中原地区传来的阳明学,并深受其影响。尽管阳明学在当时以朱子学为主流的朝鲜被视为异端,郑齐斗仍坚持自己的学术追求。面对师友的压力和亲友的相继离世,他在花甲之年选择隐居于江华岛的霞谷,秘密发展阳明学,并形成了“江华学派”。
李昀年间,少论派掌权,1722年任命郑齐斗为言官中的最高官职——大司宪,次年又被任命为吏曹判书。即便面对如此重要的官职,郑齐斗依然不为所动。直到李昑即位后,于1728年任命郑齐斗为议政府参赞,八十岁的郑齐斗才进京谒见英祖。1735年李愃李愃降生后,英祖又让郑齐斗担任元子辅养官。然而,翌年八月十一日,郑齐斗病逝,享年八十八岁,英祖赐谥号文康”。郑齐斗将阳明学传给了儿子郑厚一及尹淳、李匡师等弟子。
主要思想
郑齐斗继承并发展了王守仁的“心外无物”和“心即理”的观点,批判了朱熹的“即物穷理”学说。他认为“即物穷理”将“理”与“心”分离,导致“自我矛盾”和“支离灭裂”,无法达到“明明德”的心性修养目标。郑齐斗主张理在心中,而非外物,提出“心即理”,认为物非理,理即礼,礼是心的本体。他强调“仁义礼智中和率性之理”和“忠孝仁敬之理”均存在于人的内心和性情中,主张通过“精一执中”来恢复道心,实现“明明德”的心性修养。
郑齐斗还认为,良知是天降于人的自有之性,人人皆有,但由于私欲的影响,人们往往无法察觉。他提出,良知存在于个人内心,不需外求,只需扩展心灵,便能把握“理”,即“天理”。从“心外无理”和“心即性”出发,郑齐斗将判断是非善恶的道德标准内化为内心的“良知”。他强调“凡有四端于我者,良知也,人人皆有之”,并认为“是非之心”是天降于人的明德,即天理的明处。
在道德修养方面,郑齐斗反对“知先行后”的观点,坚持“知行合一”,并以此区分“庸人”与“贤智”。他认为,知与行分离会导致良知被物欲所蔽,而知行合一则能使良知周全,成为贤智之人。郑齐斗还强调了道德实践的重要性,认为只有通过力行,才能保持本体之德行的一贯性,实现日新月异的道德修养。
主要作品
郑齐斗的诗文作品被整理为《霞谷集》,主要著作还有《万物一体说》《良知图说》《存言》《学辩》《心经集义》《经学集录》《中庸说》等。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主要思想
主要作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