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善,初自侍卫授秘书院学士,迁副
都御史。康熙九年,授陕西巡抚。十一年,山西陕西
总督,寻改专督陕西。十二年,调
云南省,以
哈占代。三桂反,诏鄂善留湖广。十三年,改兼督云、贵,命从师进征。三桂陷
湖南省郡县,吏议镌五级,命留任。
王辅臣叛,命与副都统穆舒浑率师自
襄阳市移守兴安、汉中。十四年,次西安,哈占疏留助守。上复命移守
榆林市、
延安市,哈占再疏留不遣。及
毕力克图击辅臣,复延安,鄂善乃遵上指移驻,招抚流民,分守栈道,寇来犯,击之退。授
甘肃省巡抚。十七年,坐失察布政使伊图蚀帑、清水知县佟国佐苛敛,部议当夺官,命留任。十八年,以计典罢。寻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