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集(1648年—1722年),
朝鲜王朝中期大臣,字汝成,号梦窝,本贯安东。他是
金尚宪的曾孙,金光灿的孙子,
金寿恒的儿子,与李颐命、李健命、赵泰采合称“老论四大臣”,有《梦窝集》传世。
不过,金昌集的政治生涯因甲寅礼讼和红袖之变受到挫折,这两个事件导致支持他的西人派失势,连带影响到他的父亲
金寿恒被流放,金昌集本人也因此停止参加科举考试达六年之久。
在庚申换局后,西人派暂时回归政坛,金昌集于
康熙帝二十年(1681年,
李焞七年)恢复官职,出任内侍教官。接着,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肃宗十年)他晋升为掌乐院
主簿和工曹佐郎,同年他在庭试中荣获文科乙科第一名(亚元)及第,并被任命为礼曹佐郎、成均馆典籍。
金昌集的职位迅速上升,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肃宗十一年),他被任命为兵曹佐郎、司谏院正言、司宪府持平、
京畿道都事等职。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肃宗十二年)至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肃宗十三年),他被任命为弘文馆副修撰、弘文馆校理、司谏院献纳、吏曹佐郎兼校书馆校理等重要职务。
然而,政治风波再起,
康熙帝二十八年(1689年,肃宗十五年),西人派因己巳换局再次失势,金昌集的父亲
金寿恒被流放至珍岛并不久后被赐死。这一打击使得金昌集选择隐居。直到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肃宗二十年),西人派重新掌权,金昌集才重返政界,担任承政院同副承旨、大司谏等职。尽管西人派中的少论派逐渐得势,金昌集却因其政治立场未能持续在中央政府中出仕。不过,他后来出任铁原府使、
白川义则郡守、江华留守、开城留守等地方官职。
金昌集的晚年同样充满波折。
康熙四十年(1701年)至康熙五十年(1711年)间,他历任户曹判书、吏曹判书等高级职位,并参与处理辛巳狱事。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至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他再次任左议政、右议政,且出使清朝。
康熙帝五十四年(1716年),他上疏批评尹拯之父尹宣举的文集中有诋毁
李淏的文字,使得尹宣举文集被禁毁。康熙五十五年(1717年),他被提升为领议政,并带头请求为
愍怀嫔姜氏一家平反昭雪,此请求最终获得批准,显示了他晚年的政治影响力。
《景宗实录》:昌集即故相臣寿恒之子,先正臣尚宪之曾孙。为人粗厉愚率,全无学识。寿恒以非罪死于己巳之后,称有遗言,践历显要,贪权乐势,声色豪奢,略不以祸家子弟自处,专擅无忌。重以其子济谦,嗜利骄悖,世皆知早晩当败,而渠方恬然不悟。丁酉代理后,人以告庙为请,昌集沮之,至是虎龙上变,其孙省行亦在告中,交结世相之状,昭不可掩。两司遂请正刑,以大臣言,参酌赐死。
金昌集在
李昀时期推动立
李昑李昑为王世弟,并在辛壬狱事中被赐死。后在朝鲜英祖时期平反昭雪,并赐谥“忠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