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汝祯
明朝的官员
人潘汝祯(1573-1627)天启甲子(1624年)榜眼,魏党中人。曾任逝江巡抚,于天启六年(1626)为魏忠贤建生祠,升为南京刑部尚书,后被诛杀。
潘汝桢为慈溪市令时曾将公款寄往家中,其父潘为山坚决不受,说:“陶母尚知封坛退鲊,你难道认为我连女子都不如吗?”
潘汝桢在俯顺舆情本中有“厂臣心勤国恤,念切民隐”等话。
人物简介
潘汝桢,字镇朴,别字多皇、克生,自号石乳,出生在南直隶安庆府桐城市(今属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属于军籍家庭。他专注于《礼记》的学习,并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考中举人,次年(1601年)连中三甲进士。初任大理寺观政,后被任命为浙江缙云县知县。在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他转任慈溪市知县,但据记载,他在任期间涉嫌贪污。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潘汝桢担任浙江省乡试的同考官。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他晋升为户部云南司主事,负责管理旧太仓市。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他经过考选,万历四十年寒衣节日(1612年10月24日),被任命为河南道御史,负责巡视屯田。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他负责巡视中城并管理十库,后调任巡视东城。当时,东林党领袖李三才被弹劾后隐退,潘汝桢担心他可能复出,于是与御史刘光复、刘廷元等人相继上疏弹劾。
万历四十三年二月初四日(1615年3月3日),潘汝桢巡按山西省,但因母亲去世而离职守孝。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他补任河南道御史,巡视两关,并负责节慎库。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他再次因守孝离职。泰昌元年(1620年),太仆寺卿姜应麟因潘汝桢在慈溪市任内的贪污问题而讽刺他,潘汝桢因此与姜应麟结怨,并暗中指使吏科给事中薛凤翔弹劾姜应麟,导致姜应麟被罢官。
天启元年九月二十日(1621年11月3日),潘汝桢被任命为福建省御史。天启二年二月初六日(1622年3月17日),他负责巡视京营。当时,左都御史邹元标负责考核外地官员,潘汝桢与同僚过庭训的评价褒贬不一。过庭训任期满后,潘汝桢的评价转为正面,但邹元标上疏弹劾,导致潘汝桢和过庭训一同称病离职。
天启五年六月初七日(1625年7月10日),潘汝桢补任浙江省道御史。天启六年十二月十二日(1626年1月9日),他升任太仆寺少卿,分管东路。天启六年三月初六日(1626年4月2日),他升任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同年闰六月一日(7月23日),他上疏请求为魏忠贤建立聂氏宗祠,得到批准,这是建立生祠的开始。天启七年三月二十日(1627年5月5日),他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七月初八日(8月18日)再升任添设左侍郎。
崇祯即位后,开始清算魏忠贤的党羽。天启七年十月三十日(1627年12月7日),潘汝桢因礼科都给事中吴弘业的弹劾而被削职为民。崇祯二年三月十五日(1629年4月8日),潘汝桢因“首开谄附”之名被列入“交结近侍次等”,被发配充军。
个人作品
《烈孝龙川王公碑记》
主要事迹
首立生祠颂美魏忠贤
人物评价
韩爌:交结织监,潜通内廷,首建逆祠,尤为始祸
潘汝祯是一个寡廉鲜耻、趋炎附势的投机政客,对明朝政治生态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道德沦丧:作为进士出身且熟读四书五经的官员,本应坚守儒家的道德准则和为官的操守,但他却为了个人的仕途和利益,不惜放弃尊严和道德底线,对魏忠贤这样一个段延庆的太监阿谀奉承。他将魏忠贤吹捧为“至圣至神”,这种违背常理的谄媚行为,严重违背了士人的道德规范,也显示出他毫无廉耻之心。
政治投机:在魏忠贤得势时,潘汝祯敏锐地察觉到了依附魏忠贤可能带来的好处,于是积极主动地为其建生祠,以此来讨好魏忠贤。这种行为是典型的政治投机,他完全不顾及朝廷的纲纪和国家的利益,只为了自己能够在官场中获得更高的地位和权力。
败坏风气:潘汝祯为魏忠贤建生祠的行为,开启了明朝官场的恶劣风气。此后,全国各地的官员纷纷效仿,导致魏忠贤的生祠遍布天下,这种现象不仅耗费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也使得官场的风气更加腐败,正直的官员受到打压,而投机取巧、阿谀奉承之辈得以升迁,严重破坏了明朝的政治生态。 总之,潘汝祯的行为是明朝末年官场黑暗、政治腐败的一个缩影,他的所作所为遭到了后人的唾弃,也成为了历史上的反面典型。
人物关系
轶事典故
潘汝桢为慈溪市令时曾将公款寄往家中,其父潘为山坚决不受,说:“陶母尚知封坛退鲊,你难道认为我连女子都不如吗?”
潘汝桢在俯顺舆情本中有“厂臣心勤国恤,念切民隐”等话。
史料记载
《万历辛丑科履历·潘汝祯》
《道光桐城续修县志·卷十二 人物志 宦迹 潘汝桢》
参考资料
潘汝祯.潘汝祯.2024-09-06
目录
概述
人物简介
个人作品
主要事迹
人物评价
人物关系
轶事典故
史料记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