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石言,文艺三级作家。
平湖市人。
上海法政学院肄业。194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肄业于上海法政学院。历任
新四军第一师第三旅七团文化教员、第一师第七团《
战斗报》编辑、宣教干事、华中野战军团宣教股股长、华东野战军师宣教科副科长,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政治部文化科副科长,南京军区前线歌剧团团长,话剧团团长,南京军区创作室主任,《
陈毅传》编写组组长。
浙江平湖人。父亲
胡士莹为杭州大学中文系教授,母亲陈为中学国文教师,石言自幼受到文学熏陶。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逃难到安徽、
江西省、
浙江省等地。1938年到
上海市求学,积极参加共产党领导的学生运动,并开始文学创作。1942年5月从
上海法政学院政治系肄业,参加
新四军,到苏北
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九分校学习。1943年初到新四军一师三旅七团工作,7月加入共产党,此后一直从事宣传教育、编辑和文化工作。1944年发表第一篇短篇小说《子弹》。建国后因病休养,1950年创作了中篇小说《
柳堡的故事》,歌颂革命战士的献身精神和美好爱情,表现战争中的人情与人性,获得很大成功,被翻译为英、德、印、匈各国文字,并被拍为电影。
作家荣誉:1943年开始发表作品。1959年加入
中国作家协会。曾任中国作家协会江苏分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理事,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访问
阿尔及利亚、
叙利亚中国作家代表团团长。
著有小说集《
柳堡的故事》(译有英、德、匈、印等国外文版本并改编为同名电影)、《小研究》、《
秋雪湖之恋》,主编传记文学《决战淮海》、《百万雄狮下江南》、《新四军故事集》、《陈毅传》、《陈毅文学传记》等。短篇小说《漆黑的羽毛》、《秋雪湖之恋》分别获1982年和1983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江江的香格里拉》获1983年《
解放军文艺》奖、《陪同》获1984年《雨花》奖、《中子星》获1986年《解放军文艺》奖。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