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馨(1868—1914),山东莱阳人,
北洋政府政要,
赵秉钧心腹。中华民国成立以后,先后担任北洋政府内务部次长、
京师警察厅总监、顺天府尹。
宋教仁被刺发生后,王治馨公开说:“杀宋决非总理,总理不能负责,此责自有人负。”王治馨因此开罪
袁世凯,被以“声名恶劣”为由免官,不久又被弹劾贪污,1914年6月27日被袁世凯下令逮捕,1914年10月23日被枪决。
近日,山东
莱阳市博物馆在民间走访时发现一方民国墓志,经研究确认墓主是民国初年顺天
府尹(相当于北京市市长)王治馨。这一记载有769个字的墓志首次明确了王治馨的出生年份为清同治七年。
墓志是王治馨的家族后代为其迁移位于
莱阳市马山一带的墓冢时偶尔发现的,墓志长0.79米,宽0.78米,厚0.13米,
大理石材质。
墓志铭每满行30字,共28行,总计769个字,铭文由隶楷体书写,一丝不苟,甚为壮观。
莱阳市博物馆工作人员介绍,墓志内容虽然简短,但记载了王治馨一生所经历的重大事件。墓志铭的发现,载明了王治馨是中国近代巡警制度的具体创建人,并破解他的生年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墓志铭为研究
中国近代史及中国警察制度的演变,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王治馨,山东莱阳人。《
莱阳县志》(民国二十四年版)卷中《人物志》有载:“清副贡,保举
道员。民国任北京外城警察总监,顺天府尹,正蓝旗副都统。”墓志铭文的记载与该记述基本相符。王治馨中副贡后因参与镇压
义和团运动而保举
知州,不久赴
天津市创办巡警,接连担任京、
沈阳市和
东北地区的警界高官和巡警总办,直至民国初年的北京外城警察总监、顺天府尹。据史料记载,王治馨因受
宋教仁被刺的牵连,1914年6月27日被
袁世凯下令逮捕,10月23日被枪决。至于王治馨的生辰,史料一直空缺。
墓志铭中“生于
同治七年
戊辰六月二十九日,卒年四十有六”的文字,揭开了历史谜底。 (通讯员 董新云 郑博阳 记者郑野军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