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军政委员会
新中国建立初设立的六大行政区之一
西北军政委员会,是新中国建立初设立的六大行政区之一,主要统辖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青海省等地。一九五四年改为行政委员会,军政职权划归省政府、军区机关。
机构成立
1950年1月19日,西北军政委员会在西安市宣告成立。彭德怀任主席,习仲勋、张治中任副主席,常黎夫任秘书长,谈维煦任副秘书长,王子宜、王世泰、王震等46人任委员。西北军政委员会是中央人民政府在西北实行军事管制的代表机关,并代行西北人民政府职权,统一领导西北各省、市人民政府工作,陕西省、西安市由西北军政委员会领导,陕甘宁边区政府和西安市军管会同时撤销。
组成人员
西北军政委员会
主 席:彭德怀
副 主 席:习仲勋 张治中
委 员:王子宜、王世泰、王 震、水 梓、甘泗淇、白如冰、白海风、任 谦、成柏仁、邢肇棠、吴鸿宾、屈 武、马文瑞、马明方、马鸿宾、马矿务、茹欲立、孙殿才、许光达、张子芳、张仲良、张邦英、张宗逊、张德生、张凤、张稼夫、陶峙岳、喜饶嘉措杨子廉、杨明轩、杨得志、杨慎之、杨静仁、贾拓夫、赵寿山、邓宝珊、阎要、鲍尔汉、赛福鼎、韩兆鹗、韩练成
有关事件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每年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会议讨论并通过了1950年度全国财政收支概算,决定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会议还分别通过了省、市、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要求各地迅速召开地方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以发扬民主,加强人民政权的建设,使已经成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更加密切联系并依靠各阶层人民推动各项工作。随后,地方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先后由各地人民政府召开。它们逐步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成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的一种过渡形式。这次会议还通过了任命高岗为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饶漱石、林彪、彭德怀、刘伯承分别为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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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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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人员
有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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