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庭(1472年-1541年),字利瞻,号小泉,福建开化里林浦(今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村)人,祖籍光州
固始县(今属
河南省),生于
长安(今陕西西安)。明朝政治人物,南京吏部尚书
林瀚次子,林之孙。弘治十二年(1499年)
进士,官至工部尚书、
太子太保,卒赠少保,谥康懿。
明弘治十二年(1499年)进士,授兵部
主事,迁职方
员外郎,升武库郎中、职方郎中。出为
苏州市知府。3年后,升云南布政司左参政。
正德九年(1514年),以父老请归侍养。嘉靖元年(1522年),起任
江西省左参政,时择人编十三府志,他独总其纲。历湖广左、右布政使,以政绩升右副
都御史,
巡抚保定市,转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入为工部右侍郎,上疏言四事获准,省民财数十万,进左侍郎。嘉靖十四年(1535年)五月,
辽阳市、
广宁县军士为乱,明世宗命庭兼都御史领敕往抚。庭移书巡按
御史曾铣,密授方略及首恶姓名,皆立即擒获,辽境遂安,以功升尚书,加
太子太保。后请致仕,地方官给、隶。卒赠少保,谥“康懿”。
著有《小泉录稿》6卷、《福州府志》40卷、《文集》10卷、及《鳞鸿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