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廷栋(?-1636年)是明末大臣,曾任
兵部尚书和兵部右侍郎兼右
都御史。据《明史》记载,他在中枢任职期间表现出一定的才干,但在品行操守方面存在问题,多次受到弹劾。
崇祯九年,清兵绕道长城喜峰口侵入关内,梁廷栋所辖地区受到攻击,被命令戴罪入援。然而,他和太监
卢维宁、督师
张凤翼三人相角,皆退怯不敢战,导致多个县城和州城相继失守。梁廷栋自知
渎职罪大,害怕受到崇祯制裁,于是每天服用少量大黄,最终生病而死。
崇祯元年起故官,分巡口北道。明年加右参政。十一月,大清兵克
遵化市,
巡抚王元雅自缢,即廷栋右
佥都御史代之。廷栋请赐对,面陈方略,报可。未几,督师
袁崇焕下狱,复擢廷栋兵部右侍郎兼故官,
总督、辽、
保定市明朝军事及四方援军。廷栋有才知兵,奏对明爽,帝心异之。
三年正月,
兵部尚书申用懋罢,特召
廷栋掌部事。时
京师虽解严,羽书旁午,廷栋剖决无滞。而廷臣见其骤用,心嫉之。给事中陈良训首刺廷栋,同官
陶崇道复言:“廷栋数月前一监司耳,倏而为巡抚、总督、本兵,国士之遇宜何如报。乃在通州时,言遵、永易复,良、固难破,自以为神算。今何以难者易,易者难?且尝请躬履行间,随敌追击,以为此报主热血。今偃然中枢,热血何销亡也?谓制敌不专在战,似矣,而伐谋用间,其计安在?”帝不听崇道言。廷栋疏辨,乞一岩疆自效,优诏慰留之。未几,工部
主事李逢申劾
廷栋虚名,崇道又言廷栋轻于发言,致
临洮县、
固原市入卫兵变。帝皆不纳。五月,永平四城复,赏廷栋调度功,加太子少保,世锦衣事。
其秋,廷栋以兵食不足,将加赋,因言:“今日闾左虽穷,然不穷于辽饷也。一岁中,阴为加派者,不知其数。如
朝觐、考满、行取、推升,少者费五六千金,合海内计之,国家选一番守令,天下加派数百万。
巡按查盘、访缉、馈遗、谢荐,多者至二三万金,合天下计之,国家遣一番巡方,天下加派百余万,而曰民穷于辽饷,何也?臣考九边额设兵饷,兵不过五十万,饷不过千五百三十余万,何忧不足。故今日民穷之故,惟在官贪。使贪风不除,即不加派,民愁苦自若;使贪风一息,即再加派,民欢忻亦自若。”疏入,帝俞其言,下户部协议。户部尚书
毕自严阿廷栋意,即言今日之策,无逾加赋,请亩加九厘之外,再增三厘。于是增赋百六十五万有奇,海内并咨怨。已,陈厘弊五事:曰屯田,曰
盐法,曰
钱法,曰茶马,曰积粟。又极陈陕西致寇之由,请重惩将吏贪污者以军民之愤,塞叛乱之源。帝皆褒纳。
廷栋居中枢岁余,所陈兵事多中机宜,帝甚倚任。然颇挟数行私,不为朝论所重。给事中葛应斗劾
御史袁弘勋纳
参将胡宗明金,请嘱兵部;廷栋亦劾弘勋及锦衣张道濬通贿状。两人遂下狱。两人者,吏部尚书
王永光私人也。廷栋谋并去永光,以己代之,得释兵事,永光遂由此去。御史水佳允者,弘勋郡人也,两疏力攻廷栋,发其所与司官手书,且言其纵奸人沈敏交关蓟抚
刘可训,纳贿营私。廷栋疏辩求去,帝犹慰留。有安国栋者,初以通判主插汉抚赏事,
廷栋荐其才,特擢职方
主事,仍主抚赏,颇为奸利,廷栋庇之。后佳允坐他事左迁行人司副,复上疏发两人交通状,并列其贿鬻将领数事,事俱有迹。廷栋危甚,赖中人左右之,得闲住去,以
熊明遇代。八年冬,召拜兵部右侍郎兼右
都御史,代
杨嗣昌总督宣、大、
山西省明朝军事。明年七月,我大清兵由间道逾
天寿山,克
昌平区,逼京师。山后地,乃廷栋所辖也,命戴罪入援。
兵部尚书张凤翼惧罪,自请督师。两人忄匡怯不敢战,近地多残破,
言官交章论劾。两人益惧,度解严后必罹重谴,日服大黄药求死。八月十九日,大清兵出塞。至九月朔,凤翼卒。逾旬日,
廷栋亦卒。已,法司定罪,廷栋坐大辟,以既死不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