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公肃,隋仪同观城公约七世孙。
元和初为
太常博士兼修撰。
李纯将耕籍,诏公肃草具仪典,容家善之。公肃议:“古诸侯一娶九女,故庙无二嫡。
宪宗将耕籍,诏公肃草具仪典,容家善之。太子少傅判太常卿事郑余庆庙有二祖妣,疑于祭,请诸有司。公肃议:“古诸侯一娶九女,故庙无二嫡。自秦以来有再娶,前娶后继,皆嫡也,两祔无嫌。晋骠骑大将军
温峤继室三,疑并为夫人,以问太学博士陈舒,舒曰:‘妻虽先没,荣辱并从夫。礼祔于祖姑,祖姑有三,则各祔舅之所生。是皆夫人也。生以正礼,没不可贬。’于是遂用舒议。且嫡继于古有殊制,于今无异等,祔配之典,安得不同?卿士之寝祭二妻,庙享可异乎?古继以妾,今以嫡妻,不宜援一娶为比,使子孙荣享不逮也。或曰:‘《
春秋》,
鲁惠公贾元春孟子卒,继室以
声子,声子,孟侄娣也,不入惠庙。
宋武公生仲子,归于鲁,生
宋桓侯而惠,立宫而奉之,不合于惠公,而别宫者何?追父志也。然其比奈何?’曰:晋南昌府君庙有荀、薛两氏,景帝庙有
夏侯姓、羊两氏,唐家睿宗室则昭成、肃明二后,故
太师颜真卿祖室有殷、柳两氏。二夫人并祔,故事则然。”诸儒不能异。
初,睿宗祥月,
太常奏朔望弛朝,尚食进蔬具,止乐。余日御便殿,具供奉仗。
中书、门下官得侍,它非奏事毋。前忌与晦三日、后三日,皆不听事。忌晦之明日,百官叩侧门通慰。后遂为常。及是,公肃上言:“《礼》,忌日不乐,而无忌月。唯
晋穆帝将纳后,疑
司马岳忌月,下其议有司,于是荀纳、
王洽等引忌时、忌岁讥破其言。今有司承前所禁,在二十五月限,有弛朝彻乐事。丧除则礼革,王者不以私怀逾礼节,故礼徙月乐,渐去其情也,不容追远,而立礼反重。今兹
太常,虽郊庙,乐且停习,是谓反重以慢神也。有司悉禁中外作乐,是谓无故而彻也。愿依经谊,裁正其违。”有诏
中书门下召礼官、学官议,咸曰宜如公肃所请。制可。以官寿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