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胜,男,汉族,1961年11月出生,广东潮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
广东省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3年12月,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传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79年10月后,在汕头农校畜牧兽医专业学习
1982年08月后,任潮安县委、潮州市委办公室干事(其间:1984年10月至1987年08月,参加
汕头教育学院函授政治专业学习)
1990年08月后,任潮州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1991年07月后,任潮州市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其间:1993年05月至1994年05月,挂任潮州市信托投资公司副经理)
1995年02月后,任潮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5年09月至1998年07月,参加省委党校研究生班
经济学专业函授学习)
1998年07月后,任
潮州市侨务外事办主任(其间:1998年11月,任党组书记;1999年08月至1999年12月,参加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2000年06月至2000年09月,任省委派驻
南澳县三讲教育巡视组副组长)
2001年08月后,任潮州市外事侨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年06月后,任中共饶平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2004年02月后,任中共饶平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5年05月后,任中共饶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03月后,任潮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年03月后,任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3年12月后,任潮州经济开发区(潮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厅级),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党组书记(2014年01月,任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开发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2014年04月后,任潮州经济开发区(潮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厅级;2015年06月,兼管委会主任),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开发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2016年04月后,任潮州经济开发区(潮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厅级)、管委会主任,中共饶平县委书记,挂任
潮州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开发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2016年05月后,任潮州经济开发区(潮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厅级),中共饶平县委书记,挂任潮州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6年12月后,任中共潮州市委常委,潮州经济开发区(潮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中共饶平县委书记,挂任潮州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7年03月后,任中共潮州市委常委,中共饶平县委书记,挂任
潮州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7年04月后,任中共潮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挂任潮州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7年05月后,任中共潮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2020年01月后,任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2020年05月后,任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22年06月,退休
任免信息
2016年9月,中共
饶平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顺利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张传胜当选为县委书记。
2017年4月,潮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张传胜为
潮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0年5月15日上午,广东潮州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潮州市党政机关会堂胜利闭幕。选举张传胜为
潮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3年7月消息,
广东省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传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3年12月,据
南粤清风网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传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传胜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务晋升中违规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传胜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
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传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提起公诉
2023年12月,广东省
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传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传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传胜利用担任潮州市饶平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潮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潮州市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潮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潮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