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长江韬奋奖
第十六届长江韬奋奖
长江韬奋奖是经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最高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每两年评选一届。
2020年7月27日,第十六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发布。
2020年11月2日,第十六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评选结果揭晓。
评奖宗旨
开展长江韬奋奖评选活动,旨在表彰我国新闻界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发挥优秀新闻工作者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牢记职责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四向四做”,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保持人民情怀,记录伟大时代,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评范围
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深圳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中心(传媒中心)等新闻机构,从事记者、编辑、评论员、校对检查工作人员以及新闻类节目播音员、主持人、制片人工作的专职新闻工作者。参评者必须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所发新闻记者证。长江系列要求参评者从事新闻工作5年以上,韬奋系列要求参评者从事新闻工作10年以上。曾获长江韬奋奖者不再参评,新闻单位副部级(含)以上负责人不参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参评。
上一年度履行社会责任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新闻媒体,其主要负责人、直接当事人不得参评当届长江韬奋奖。近5年内有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良记录的新闻工作者,不予评选。
评选系列
1.长江系列
评选从事新闻采访报道、评论或新闻类节目主持、播音等工作的新闻工作者。
2.韬奋系列
评选从事新闻编辑、校对检查或新闻节目制作等工作的新闻工作者。
评选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综合考察参评人员的社会主义、工作作风、业务成绩、职业道德和社会影响。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自觉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积极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三贴近”,坚持“走转改”,自觉践行增强“四力”要求,作风扎实,勇于创新,敬业奉献。
(三)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社会反映好。
(四)综合业务成绩突出。参评者须获得过中国新闻奖全国好新闻奖中的一项,或获得过2005年以前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新闻作品奖的一等奖,或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报纸、广播、电视作品获省级新闻奖一等奖(校对除外)。
(五)在参评人员各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鼓励在新媒体和媒体融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优先考虑为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1.记者
采访深入,具有较高的采访报道水平,采写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编辑
在组织策划、编辑稿件、制作标题、编排版面、创办栏目、制作节目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编辑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新闻评论员
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注重调查研究,撰写的评论观点鲜明,论述有力,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校对检查
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防堵差错、质量把关方面成绩优异。
5.新闻播音员、新闻类节目主持人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社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节目驾驭能力,主持、播音的节目有鲜明的特色和风格。
6.新闻类节目制片人
具有出色的统筹策划能力,能够激发团队精神,实行科学管理,廉洁自律,敬业奉献,业绩突出。
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设20个获奖名额,其中长江系列10个,韬奋系列10个。可以缺额,不能超额。中国记协网向获奖者颁发长江韬奋奖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
参评办法
长江韬奋奖评选由报送单位组织推荐参评。
(一)推荐单位
本办法“参评范围”规定的新闻单位均为推荐单位,均可推荐本单位符合“评选标准”的新闻工作者参加长江韬奋奖评选。各新闻单位派出的分社、记者站人员由派出单位统一推荐参评。推荐单位承担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把关责任。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各推荐单位按照下列程序推荐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参评人员。
1.组织本单位所属各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民主推荐。
2.由单位领导和民主推荐的编辑、记者代表(本人不参评)组成评委会。
3.经领导班子严格按本办法规定审核,提出拟推荐的参评人员,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认真按本办法规定受理公示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参评人员材料提交评委会,经充分讨论、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向报送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
5.填写推荐表,由单位组织审核把关。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在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后提交有关报送单位。
科技日报社等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和全国性行业类媒体在推荐参评人员时,须有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和盖章(部门章无效)。
(三)报送单位及报送人员范围
中国记协网委托下列单位为长江韬奋奖参评者报送单位,报送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组织本单位、本地区、本系统参评人员初评,向长江韬奋奖评委会报送参评人员材料,并对参评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和相关申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
1.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出版社中国日报社是本单位参评人员的报送单位。
2.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和部分全国性行业类媒体组成的初评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初评委员会”)是科技日报社、人民政协报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中国新闻社、学习时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制日报社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单位参评人员的报送单位。
3.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行业报协会是本地区、本系统新闻单位参评人员的报送单位。
4.以上范围以外的行业报社参评人员,其主办单位属地方的,由属地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报送;主办单位属中央单位且非行业报协会会员单位的,由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初评委员会报送。
(四)报送办法
报送单位必须按本办法规定,报送符合本办法参评范围和有关评选要求的参评人员。
1.各报送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参评人员初评办法,成立初评委员会。
2.初评时,要在坚持“评选标准”等规定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平面媒体与广电媒体、网络媒体,省级媒体与地(市、县)级媒体新闻工作者;适当兼顾少数民族、女性新闻工作者。
3.各报送单位领导班子,要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参评人员材料,并将候选的参评人员材料提交初评委员会审看、讨论、评议。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规定的报送数额和得票顺序,确定报送人员。
4.报送单位将拟报送人员材料,在本单位、本地区、本系统或各初评委员会指定的新闻网站完整公示全部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网上评议,并在申报时提供每位参评人员材料的公示网页地址备查。
5.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将对报送单位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按要求进行公示或未保留公示网页的,评奖办公室不受理所推荐、报送的参评人员材料。
6.各报送单位要认真按照本办法各项规定受理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同推荐单位认真核查有关违规参评情况,并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撤销存在违规参评情况的人员报送资格;如举报不实,则要公开予以澄清。
7.报送单位必须对报送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和相关申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后,由报送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送参加定评的人员。
8.报送单位主要领导在参评人员推荐表上签名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附上相关材料,按规定报送到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报送参评人员,须经同级党委宣传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五)报送名额
1.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出版社中国日报社,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每个单位报送不超过1名。
2.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报送不超过3名。
3.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报送不超过2名。
4.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初评委员会报送不超过10名。
5.中国行业报协会报送不超过4名。
评选结果
第十六届长江韬奋奖长江系列10名获奖者是(按姓氏笔画排序)
湖北长江云新媒体集团邓秀松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王小节
福建日报社兰峰
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冯凯旋
新民晚报社朱国顺
新华社秦杰
韬奋系列10名获奖者是(按姓氏笔画排序)
青海石油报社李云
羊城晚报社刘海陵
目录
概述
评奖宗旨
参评范围
评选系列
评选标准
设奖数额及奖励办法
参评办法
评选结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