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江河水库工作中心
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陕西省江河水库工作中心(陕西省三门峡市库区管理中心),为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行政隶属陕西省水利厅领导,业务受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指导。
机构概况
根据省编办文件规定,陕西省江河水库工作中心(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管理中心),为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行政隶属陕西省水利厅领导,业务受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指导。
中心前身是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管理局)。1950年2月,水利部黄委会在原上游工程处基础上成立西北黄河工程局,办公地址西安市边家村太白南路34号。1960年9月,在原西北黄河工程局基础上成立三门峡市水库管理局陕西分局。1962年1月改陕西分局为陕西省水利厅三门峡库区管理局。1965年1月更名为陕西省水电厅三门峡库区管理局。1968年9月,三门峡库区管理局革委会成立。1969年1月下放渭南市地区革委会领导改称渭南地区三门峡库区管理局,并从西安迁至渭南办公。1978年7月,省革委会决定,将三门峡库区管理局收归省水电局领导,更名为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管理局。1980年12月,根据省政府文件,将韩城市合阳县大荔县、渭南、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七县库区治理机构收归三门峡市库区管理局领导。1985年2月,根据国务院批示,将韩城、合阳、潼关和大荔黄河修防段划归黄河小北干流陕西省管理局,承担库区黄河小北干流陕西一侧河道治理业务与管理工作。2000年7月,三门峡库区管理局机关回迁西安市凤城二路办公。2002年4月,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将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管理局与陕西省河务水库管理站合并,组建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保留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管理局牌子,为水利厅下属副厅级单位。2005年8月经省编办研究,同意在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加挂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局牌子,保留陕西省三门峡市库区管理局牌子,实行一套机构,三块牌子的运行机制,为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06年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2016年11月,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方案的通知》,撤销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加挂的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局牌子。2019年1月,根据省编办《关于调整水利厅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陕编办发[2019]12号)文件规定,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陕西省三门峡市库区管理局),更名为陕西省江河水库工作中心(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管理中心)。
主要职能
承担全省江河水库管理基础性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省级江河水库涉河事务技术服务和执法咨询工作;承担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和年度调度计划制订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具有控制性的水利项目、跨地市重要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渭河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承担三门峡库区渭河干流防洪工程管理维护与防汛技术服务工作;开展三门峡库区水文勘测及站网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黄委会安排的三门峡市库区管理工作;完成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全省江河水库管理3大类10项河湖运行管理任务。
组织机构
内设办公室、人事处、规划计划与财务审计处、工程建设与管理处、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处、河库工作处6个机关处室,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企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房建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5个办事机构,下辖三门峡库区渭南河务中心、三门峡库区大荔河务中心、三门峡库区华州河务中心、三门峡市库区华阴河务中心、三门峡库区水文水资源中心、陕西省防汛机动抢险专业队6个实体事业单位。管理陕西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水环境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陕西秦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江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有限公司、陕西省河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个企业。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机构概况
主要职能
组织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