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天锡
明代官吏
董天锡(约1550年前后在世)字寿甫,董越次子。江西省宁都县田头镇璜坊村人。弘治九年(1496年)进士。历任刑部主事青州市太守四川省参政、南京大理寺卿。主修《赣州府志》,著有《溪文集》。
人物经历
董天锡,董越次子。江西宁都田头镇王坊人。
明朝著名政治家、南京市工部尚书、赠太子少保、明成化五年(1469年)探花、赣州市历史上第一位驻外大使董越之子。
1496年,明弘治九年进士,累官南京太理寺卿。历任刑部主事、青州太守、四川参政、南京大理寺卿。
明朝嘉靖15年(公元 1536年)主修《赣州府志》十二卷。
主要作品
有《璜溪文集》传世。
人物事迹
弘治九年考中进士,被授予刑部主事的官职。后外调任“理漕刑”,当时漕司搞赤字预算,借太仓市的银子填充,董天锡严厉地加以制止。为了让漕运通畅,董天锡主持疏浚加深加宽高邮沟,筑宝应堤。后由员外郎右迁青州市太守。时青州发生蝗灾,董天锡减免赋税,发放救济粮,救活数万百姓,使百姓生活趋于安定。
董天锡在担任山东省、两浙运使期间,以刚正、廉明自励,阻止朝廷里的大宦官投机私贩,不惧权贵,士人、百姓都称他为“青天”。后任四川省参政,用计策平定芒部,董天锡将自己的功劳扣住不发,没有让皇上知道;转任四川右辖后,董天锡更加清正。不久,董天锡任贵州省左辖,他廉洁爱民,拒绝接受已成惯例的“例金”白银7000两。
人物评价
董天锡秉性刚直,将依附奸邪权贵看作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当这些人掌权后,他就自称有病,将乌纱帽一掷,要求回家。董天锡官至南京大理卿,后因“九庙灾,自陈允归”。
董天锡的《璜溪文集》今已难得一见,仅《宁都直隶州志》有他的一篇文记,全文写得既堂堂正正,又循循善诱,满腔热情与诚挚倾注于字里行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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