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天锡(约1550年前后在世)字寿甫,
董越次子。
江西省宁都县田头镇璜坊村人。弘治九年(1496年)
进士。历任刑部
主事、
青州市太守、
四川省参政、南京大理寺卿。主修《赣州府志》,著有《溪文集》。
明朝著名政治家、
南京市工部尚书、赠太子少保、明成化五年(1469年)探花、
赣州市历史上第一位驻外大使董越之子。
明朝
嘉靖15年(公元 1536年)主修《赣州府志》十二卷。
弘治九年考中进士,被授予刑部
主事的官职。后外调任“理漕刑”,当时漕司搞赤字预算,借
太仓市的银子填充,董天锡严厉地加以制止。为了让漕运通畅,董天锡主持疏浚加深加宽高邮沟,筑宝应堤。后由
员外郎右迁
青州市太守。时青州发生蝗灾,董天锡减免赋税,发放救济粮,救活数万百姓,使百姓生活趋于安定。
董天锡在担任
山东省、两浙运使期间,以刚正、廉明自励,阻止朝廷里的大宦官投机私贩,不惧权贵,士人、百姓都称他为“青天”。后任
四川省参政,用计策平定芒部,董天锡将自己的功劳扣住不发,没有让皇上知道;转任四川右辖后,董天锡更加清正。不久,董天锡任
贵州省左辖,他廉洁爱民,拒绝接受已成惯例的“例金”白银7000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