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遐在
东晋初期担任
余姚市令,当时法禁宽弛,豪族多挟藏户口,让他们私下依附自己。山遐以严格的法律治理,到县八十日,查出万余户口。县人
虞喜因藏户,罪当弃市,山遐想法办他。诸豪强莫不切齿恨山遐,对执政官员说虞喜有高节,不宜屈辱。又因山遐擅自造县舍,遂陷山遐于罪。山遐给
会稽郡内史
何充写笺:“乞求留任百日,穷究逃犯,然后退职服罪,无恨。”何充为之申理,无果,最终坐罪免官。
山遐后来担任东阳
太守,依然以严厉的政策治理,使得郡境内秩序井然。
司马岳下诏给山遐质疑东阳近日囚犯增多,山遐处之自若,本郡境内肃然。
永和元年(345年)至三年(347年)期间,山遐卒于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