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华州下邦(今
渭南市北)人
寇凖为执政大臣期间,公开表示出自己对南方人的不满,“尤恶南人轻巧”。
赵恒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科举考试完毕,在最后确定状元人选时,按朝廷规矩须以“材质可者”为状元,目测之后而定。当时成绩最好者有二人,一为
京东集团人蔡齐;一为江西人萧贯。
蔡齐“仪状秀伟,举止端;重”,已为宋真宗所属意。知
枢密院寇准又说:。南方下国人,不宜冠多士。”于是以蔡齐为状元。寇准下朝后高兴地说:“文与中原夺得一状元!”视南方为下国,恶南人之轻巧;在当时可以说代表了许多北方士大夫的观点。
抚州市(今江西号州)人
晏殊,以神童被召试入朝,受到皇帝的赞赏,赐以同进士出身。宰相
寇凖又表示不满,说:“殊,江外人”,意思是不该给南方人如此恩遇。
北宋初,南方人在朝廷做官者极少,主要原因是南方许多地方尚不在
宋朝版图之内。南方逐步统一后,大批的南方人并始涌入朝廷。至
赵恒时,南方的在朝官员已十分恬跃,形成了较大势力;有意无意地与北方官员进行较量,争权夺利。
王钦若等人先后排挤掉了北方士大夫寇准、
赵安仁,与楚州(今
淮安市)人
刘承规、
建昌军(今江西南城)人
陈彭年、
南平市(今福建南平)人
林特、
苏州市(今江苏苏州)人
丁谓结为党羽,“踪迹诡异;,时论谓之五鬼”。此处所谓“时论”,恐怕就是代表了北方人的看法,对这几位南方官员的作风十分反感。京东人王曾、
开封市人马
马知节以及宋真宗即持此种看法。
对一个地方的风俗是否熟悉或适应,关系到地方官能否因地制宜。陕西夏县(今山西夏县)人
司马池曾任
杭州市知州,他本性“质易”,又“不知吴俗”,被人弹劾,降知毗邻其家乡的
虢州(今河南灵宝)。最熟悉一地风俗者,莫过于本地区或邻近地区的人,“仕宦之优,莫如乡国,知其吏民之态,习其风俗之宜,所治而安,于治为易”。因而宋政府任用地方宫时,一般不回避其家乡,有时甚至专门选用本地人做本地官。如
赵恒咸平六年(1003年)诏:“京朝官任河北路诸州通判、盐场务及幕职州县官,其令选乡贯在本路、历任无赃罪者充。”但是,在宋初,朝廷对新收复的
南方地区在政治上不放心,规定南方人不得任南方地方官。
赵光义太平兴国七年(982年)诏:
蜀汉、岭表、荆湖、江、浙之人,不得为本道
知州、通判、运使及诸事任。禁令涉及范围,包括
四川省,广南,荆湖南、北,江南东、西,两浙等大部分南方地区。另外,出于对南方人“柔弱”的轻视,
赵恒时曾有官员上书,各地负责维护治安的巡检官“当择武勇、心力强明者,乞不用
福建省、荆湖、江、浙、川、峡”之人和文资出身者充任。
南北混——既久,中央集权制巩固,对
南方地区的戒备心渐渐减弱,全由北方人充任南方地方官既不方便,也不现实,到宋真宗时开始放宽禁令。
天禧元年(1017年)诏:“选人本贯江南、两浙、福建者,许去本乡三百里外注官。”天禧五年(1021年),审官院进一步提出:“京朝官本贯在荆湖、江;浙者,望比类福建、淮南人,许任本路。”朝廷同意了这一建议。在任命南方人宦守乡邦时,有时特意点明知俗而仕的意图。如在任命两游人张询为西浙路提点刑狱
的诏书中说:“
吴越之人,文巧好利,犴狱多有乙汝长于其乡,而知其情伪,往将典宪广。”
四川省的情况例外。由于四川地势险固,历来多有割据,而且“俗轻而易摇”,宋政府对此始终保持着戒心。对四川州郡主要地方官的选择极为谨慎,并一般不许本地人充任。仅举宋摔
宗熙宁年间的有关诏令便可知晓。
南京
应天府(今
商丘市)有两位大藏书家。
王明清曾列举“承平时士大夫家”有“藏书之名”的五家中,首位就是“南都戚氏”,所指当是戚同文家族。另一位即参与
编修《
崇文总目》的大学问家王洙的儿子
王钦臣。
徐度说:“予所见藏书之富者,莫如南都王(钦臣)仲至侍郎家。其目至四万三干卷,而类书之卷浩博如《太平广记》之类,皆不在其间。虽秘府之盛,无以逾之。”其中号称。镇库书”的
善本就有5000余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