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元兴(?-532年),字子盛,东魏郡肥乡县(今
山东省肥城市)人。
北魏时期大臣,济州
刺史僧集的从子。少年时期表现出操尚,师从张吾贵和房,学习礼传,颇有文才。起家为检校
御史,后升任奉朝请,三次出使
高丽。后任
司徒(
元继)
记室参军,依附于权臣
元叉,历任殿中郎、
中书舍人、太子侍读。元乂赐死后,因罪被免官。后交接
高阳王元雍和仆射
元罗,被任命为
东魏郡守。跟随太宰元天穆平定
邢杲,被任命为议参军。普泰初年,晋升为安东将军、左
光禄大夫,领中书舍人。
司马曜太昌初年,卒于家中,追赠征东将军、齐州
刺史。
元兴少有操尚,随僧集在平原,因就中山
张吾贵、常山房虬学,通《礼》传,颇有文才。年二十三,还乡教授,常数百人。领僚孝廉,对策高第,又举秀才。时
御史中尉王显有权宠,元兴奏记于显,召为检校御史。寻转殿中,除奉朝请,三使
高丽。
江阳王继为
司徒姓,元兴为
记室参军,遂为元义所知。义秉朝政,引元兴为尚书殿中郎,领
中书舍人,仍御史。元兴居其腹心,预闻时事,卑身克己,人无恨焉。家素贫约,食客恒数十人,同其饥饱,曾无吝色,时人叹尚之。及太保崔光临,荐元兴为侍读。尚书
贾思伯为侍讲,授肃宗《杜氏春秋》于式乾殿,元兴常为擿句,儒者荣之。及义欲解领军,以访元兴。元兴曰:"未知公意如何耳?"义曰:"卿谓吾欲反也?"元兴不敢言,因劝之。义既赐死,元兴亦被废。乃为《浮萍诗》以自喻曰:"有草生碧池,无根绿水上。脆弱恶风波,危微苦惊浪。"
丞相、
高阳王雍召为兼属。未几,去任还乡。仆射
元罗为东道大使,以元兴为本郡太守。寻征赴阙。以母忧还家,频值乡乱,数为监军,元兴多所赏罚,乡党颇以此憾焉。
上党郡王天穆之讨
邢杲,引为大将军从事中郎。
元颢入洛,复为平北将军、
光禄大夫,领
中书舍人。庄帝还宫,
天穆村以为太宰谘议参军,加征虏将军。普泰初,安东将军、光禄大夫,领中书舍人。太昌初,卒于家,赠征东将军、齐州
刺史。文集百余篇。元兴世寒,因元义之势,托其交道,相用为州
主簿,论者以为非伦。
高祖时,有谯郡曹道,颇涉经史,有干用。举孝廉。太和中,
东宫主书、门下
录事。景明中,尚书都令史,领主书。后转中书舍人。行使每称旨。出除
东郡太守。卒,赠仪同三司。
又
齐郡曹昂,有学识,举秀才。永安中,太学博士、兼尚书郎,而常徒步上省,以示清贫。忽遇盗,大失绫,时人鄙其矫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