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溶(1706年—1778年),字广蕴,号一斋,
回族,出生于直隶顺天府
大兴区(今北京市境内)。他是清朝时期的官员,曾在多个职位上任职,包括
刑部员外郎、山东道
监察御史等。
金溶自幼跟随秀水诸锦学习。
雍正八年(1730年),他考中进士,随后被授予刑部江苏司
主事的职务。
金溶的职业生涯始于刑部江苏司主事,后晋升为刑部员外郎。
乾隆元年(1736年),他主持了
贵州省乡试。乾隆四年(1739年),担任山东道监察御史。在任期间,他曾向皇帝提出有关民生的建议,并对朝廷政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乾隆八年(1743年),由于湖广总督
孙嘉淦因包庇
巡抚许容而被撤职,金溶作为孙嘉淦的学生,上书为老师辩护,因此被剥夺了职务。然而,他在第二年得以恢复职务,并很快被派往
福建省担任道府。
乾隆十年(1745年),金溶成为
漳州府知府。在他治理下的
漳州市,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当地的社会状况,如打击赌博行为、设立新的行政机构等。他还成功地应对了一场严重的旱灾,通过鼓励富户出售粮食以及放宽进口限制等方式,稳定了市场。此外,他还致力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修复了
孔子庙乐器并增加了书院的资金支持。
乾隆十五年(1750年),金溶被任命为福建分巡台湾道,并一度兼任
台湾府知府。乾隆十七年(1752年),他回到内陆地区,短暂代理
长汀县知府,但由于母亲去世,他回家服丧。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金溶前往
陕西省处理军事后勤事务,并在那里担任了多个职务,直到父亲去世后离开岗位。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金溶再次被委以重任,担任
浙江省督粮道,并代理宁绍台道。然而,在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由于与
巡抚陈学鹏意见不合,他被指责为“迂缓不胜任”,最终以原品级退休。
乾隆四十二年十二月(1778年),金溶在家逝世,享年七十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