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翼飞,男,1959年10月出生于
辽宁省,祖籍
湖南省。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副院长。国家级教学名师,北京市级教学名师。
由于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高等职业教育工作中贡献突出,2007年8月22日,龙翼飞荣获国家教育部授予的第三届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1985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先后为本科生,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讲授《中国民法》、《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课程。
先后为中央领导人和部分省、自治区、
直辖市领导干部讲授《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讲授《中国民法专题》。
承担教育部基地项目《婚姻家庭法立法和理论体系研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民营企业财产权保护制度研究》,韩国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项目《中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项目《社会保障法立法》,国务院
国家外国专家局项目《引进外国智力人才法律机制研究》等。
关于健全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法律思考,法律学习与研究,1990年1期,与
杨大文、刘素萍、龙翼飞合著
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分会副会长、中国土地法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务理事。另担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
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四·五普法”、“五·五普法”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专家;担任国家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专家顾问;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顾问等。